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湖北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规定需要在得到伤残鉴定书之后才可以获得赔偿,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Ⅰ级(100%)到第Ⅹ级(10%),每级相差10%,即
  
  
  一级基数×年限×100%多个伤残等级的计算方法:
  
  
  多个伤残等级中最高的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伤残赔偿附加指数n伤残赔偿附加指数从10%到%1,即:
  
  
  一级伤残10%;
  
  
  二级基数×年限×90%二级伤残 9%;
  
  
  三级基数×年限×80%三级伤残 8%;
  
  
  四级基数×年限×70%四级伤残 7%;
  
  
  五级基数×年限×60%五级伤残 6%;
  
  
  六级基数×年限×50%六级伤残 5%;
  
  
  七级基数×年限×40%七级伤残 4%;
  
  
  八级基数×年限×30%八级伤残 3%;
  
  
  九级基数×年限×20%九级伤残 2%;
  
  
  十级基数×年限×10%十级伤残 1%。
  
  
  二、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其他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数额,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9、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0、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根据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凭相关票据和证明支付。
  
  
  若是驾驶员在醉驾之后驾车,或者是有其他的违章行为,一旦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是会导致他人受伤的,还有可能会使得对方直接致残,此时为了使得残疾者可以维持正常的生活,肇事主体在对方拿出残疾认定书时,是需要支付残疾赔偿金的。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私家车数量的迅速增长一方面为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便利,但另一方面也使得交通事故陡增,各地交通事故频发。那您知道交通事故有哪些赔偿标准吗?下面我们以南京为例,带您了解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 南京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 ?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许多人为了路程上的方便快捷,经常会驾驶摩托车飞驰在马路上,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驾驶摩托车也是需要驾照的,甚至有些人知道相关规定但也不以为意。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如果无证驾驶需要收到法律的出发,如果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则更有可能收到刑法的处置。下面,为您整理了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可能涉及的法规,供您参考。 一、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驶车辆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商业银行是否可以作为并购贷款交易机构 一、并购贷款交易 在并购交易中,由于牵涉的金额巨大,采用何种融资的方法,对交易的回报会产生重大的影响。从融资渠道来看,融资可以是利用自有现金、可以是股权融资,如发行股票、与私募基金合作等;也可以是债权融资,如发行债券、银行贷款等。在实际操作上,并购贷款是并购交易常用的融资手段。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款。是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


·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对自己也是对其他人出行安全的负
      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是对自己也是对其他人出行安全的负责任的一种做法。而且我国交警部门就要求您在驾车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正常驾驶,如果存在酒驾醉驾的这些行为,不管司机是否已经真正喝醉,都已经超出了正常驾驶的范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酒醉驾驶和正常驾驶的划分是什么? 一、酒醉驾驶和正常驾驶的划分是什么? 酒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小于80豪克。 醉驾: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


·一、交通事故需要赔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需要赔误工费吗?“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


·五险一金可以自己交吗
      自己是不能缴纳五险一金的,五险一金只能由单位代缴,个人缴纳保险只能交养老、和医疗保险,其他的险种交不了。办理居民养老保险,需携带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行政村或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也可以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参保后于当月20日前到指定银行缴费。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城镇居民持相关材料到社区工作站,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报核定表,经审核合格后,到乡镇(街道)劳服中心打印缴费通知单,...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赔偿问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赔偿问题常常使我们感到头疼。事实上,交通事故的确定赔偿的根据是交通事故的责任负担。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主次之分,负主要责任的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次怎么划分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分类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
      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什么情况下不用交税?一、股权无偿转让需要交税吗首先是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要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和低价转让的,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具体参看《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如果股权转让方是法人企业的,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在转让时按...


·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
      在如今的社会,虽然科技在逐渐发达,但是因为工伤的事故仍旧频发,而在我们以往的经验来看关于工伤认定的情况一般有多种,而对于没有交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工伤认定就比较麻烦,那么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认定如何请求呢?详情请见下文。 1、 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案件 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则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劳动者要及时进行工伤鉴定,然后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请求工伤赔偿。如果是造成一般伤害,尚未达到残疾的,可以请求赔偿支付医疗费、伤者住...


·商业车险是什么?
      商业车险是什么,商业车险最高理赔金额是多少? 一、商业车险是什么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交强险是法律强制投保的险种,同时也是您和爱车的必要保障。 它在出现事故的时候能极大减轻您的经济负担,化解纠纷,最重要的是如果不投保,将无法上牌、过户、年检,一旦被查处,还会被扣车,并处于双倍保费的处罚!当然了,如果您的行车记录...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算? 一、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的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章第109条规定:交通违法者自领到交通违法凭证15日内必须到有关部门接受处理或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理的,从第16日起每日按罚金的3%收取滞纳金。 此外,我国法律也做了规定滞纳金不得超过罚款本金。 二、交通违章罚款滞纳金怎么缴纳 对于非现场违章(电子眼、违停贴条)验车前不去交警大队处理无任何滞纳金,接受处理后15日内不缴纳罚款就会产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