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如何管理合同? 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
   (一)拟定合同程序内容
  1、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并结合公司规定,起草相关合同
  2、将拟定好的合同及时上交主管审定
  3、如为供销合同则直接送交法律顾问审定
  4、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审定
  5、如非销售合同,直接送交主管部门审定
  6、签署意见后,及时将合同文件递交办公室,办公室汇总、整理后,报总经理审批
  7、总经理对上报的合同进行详细审查,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见,并及时下发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
   (二)制定合同程序内容
  1、办公室收到总经理审批合格的合同文件后,进行整理并送交法律顾问盖章
  2、法律顾问收到总经理审批合格的合同文件后,加盖相应图章
  3、法律顾问将合同备份并送交各相应部门
  4、各部门收取法律顾问送交的盖好图章的合同文件后,签字验收
  5、法律顾问、财务副经理及主管部门经理分别将盖章后的正式合同备份,并存档
   (三)合同的执行程序内容
  1、法律顾问将备案的合同汇总整理,建立合同台账
  2、法律顾问根据建立的台账,结合其合同规定进行追踪,监督指导各部门合同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在法律顾问的监督、指导下,执行合同规定的内容
  4、各部门主管将合同执行情况汇报法律顾问
  5、法律顾问对各部门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指导,重大问题上报进行决策
   (四)、合同纠纷的执行程序
  《合同管理制度》规定: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七、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以上内容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合同管理的程序有哪些?具体应用可以参照国家《合同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安排,总共41条规定。企业建立规范合理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在执行上,相互配合努力,才能有效优化管理作用。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签订合同生效要件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合同法》第44条,<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光伏发电购销合同? 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清洁无污染的发电方式。常规能源终究有耗尽的一天,而且我国的一次能源储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所以像光伏发电这种可再生能源急需开发。但是您知道光伏发电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篇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 根据《民法典》要求,为了确保光伏电站项目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和经济关系,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甲方要求:...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合同诈骗罪成立后合同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六)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合同...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协商不续签怎么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下仍不续签的,则不能取得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 ...


·合同签署日期和生效日期是一样的吗?
      合同签署日期和生效日期是一样的吗?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如遇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1、合同订立日期和生效日期一般都是一个时间,就是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就是落款时间;2、特殊情况下,两者不一致:合同订立日期就是签字、盖章之日;生效日期是双方规定的一个具体时间,或者什么条件完成的情况下生效。原则上,合同订立日期其实就是指的合同生效日期,但实践中也会存在例外的情况,此时合同的生效可能附上了一定的条件。二、合同订立时的注...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无效合同法律后果有哪些,合同无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合同要是无效一般都是因为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此时对合同当事人来讲会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这才是当事人该重点关注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


·签完合同24小时能毁约吗
      签完合同24小时能毁约吗?不可以。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如果要毁约,则要承担违约责任,缴纳定金的,定金不会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


·一、出租人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
      一、出租人提前多少天解除合同?租赁合同要解除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一个月前通知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提前在合同中约定了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或者是双方在履行合同规定的过程中形成约定解除合同的新合同,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当发生了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出租人就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在以下情形发生时,无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存在解除合同的约定,出租人都可以提前解除合同。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


·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形成权吗
      合同中的抗辩权是形成权吗?双方签署合同后,各自就由了义务和责任。同时也享有各种权利。对于债务人而言,当对方以不合理的方式行使债权的时候,其可以提出抗辩,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抗辩权的具体体现。而还有一种权利是形成权,也存在于合同一方中。那么抗辩权是形成权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抗辩权是形成权吗? 虽然债权人可以依据请求权,要求债务人提供某项给付。但是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给付,债权人通常就必须通过国家机关的强制执行才能实现其...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予他人东西,需要订立一个赠予合同,签合同是有一定的程序的,签订赠与合同的程序其实和签订一般合同的程序并无差异,只是合同的内容不一样而已。那么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1、合同法第13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合同订立程序是指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进行相互磋商,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一般要经历两个阶段...


·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
      在我们寻找到工作时,就涉及到签合同这一环节。签署劳动合同是劳动者所关心的问题,因为它十分重要,它是劳动者的一种保障,并具有法律效益。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关系的一个依据,关乎双方的利益,因而解除劳动关系就涉及许多问题。那么,如果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有问题吗? 一、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与方式 入职签了合同就离职,是没问题的,不过要需要按照一定的方式提出,具体参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