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设立有什么规定?1、公司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2、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规定。4、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5、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6、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7、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8、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二、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从事业务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进一步加大,外国公司到我国设立分支机构也越来越多,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和处理,司法机关在涉及到相关情况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办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出现。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一、有限责任公司减资程序 1、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减资应由股东会依法作出特别决议。国有独资公司减资由国有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决定。减资决议或决定的内容大体有: (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3)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4)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或决定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


·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是什么? 您都知道的是,一部法律在制定的时候可能没有考虑到很多因素,因而有些缺憾。因此需要一些具体的实施细则来进行规制。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也正是这样的。那么外商独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的内容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 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中小企业经常需要进行融资等活动,这是因为中小企业都需要扩大生产获得更多的利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中小企业融资需要进行担保,那么北京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融资担保 融资担保是担保业务中最主要的品种之一,是随着商业信用、金融信用的发展需要和担保对象的融资需求而产生的一种信用中介行为。信用担保机构通过介入包括银行在内的...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2、工商登记 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 ...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
      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是什么在如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才辈出,一些知名企业家在为中国社会的经济水平提高做贡献的同时,雨后春笋般的小微企业融资也在社会经济水平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融资不仅降低了财务的风险率也没有固定的利息负担,所以越来越多人会选择这一方式,那么下面就通过一些资料来简单了解小微企业融资的特点的什么。 一、小微企业融资 小微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当资金短缺时,以...


·未退休企业年金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未退休企业年金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的企业年金属于是在规定的年限里进行发放的,属于养老保险性质的,但是如果自己的企业存在特殊的规定,就需要自己结合实际进行有效的分析,但是问题的关键还是存在不少的阻力。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2条规定,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一、企业拆迁评估报告太低怎么办 被征收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向其作出解释说明。 对于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进行申请。对于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征收评估包括七环节 1、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的相关规定是:依据公司法规定,经公司股东讨论通过,全体股东决定注销本公司,公司注销后的未尽事宜由全体股东承担,全体股东一致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的时候需要对公司注销,公司注销需要在工商局办理。公司办理注销,工商局一般要求公司提交一些材料,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对注销的股东会议决议书。二、股东会决议的介绍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


·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
      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在我国市场经济中,中小企业占据了重要地位,做出的贡献也很大。但是,现在很多中小企业都面临融资难的问题,没有资金就会制约其发展,影响效率,甚至导致企业破产。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因素很多,那么,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中小企业融资的缺点有哪些? 1、缺乏为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的信用体系。就中小企业自身来讲,一方面,固定资产较少,不足以抵押,贷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业在改...


·公司法属于商法还是经济法范畴
      公司法属于商法还是经济法范畴 一、公司法属于商法还是经济法范畴? 公司法属商法。 商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等。 经济法包括: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拍卖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环境保护法等。 最本质的区别就是,商法属私法,经济法属公法。 最早出现的经济法是以反垄断为核心的。 商法以企业为核心,调整企业的经营关系和强调企业个体的权利。 二、《公司法》的使用范畴是什么? 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


·公司法全资子公司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全资子公司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全资子公司的规定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这在我们中国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存在,实际上是改革开放过程当中所特有的,现在作为一个子公司存在的话,一般情况下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是有最低10万元限额要求的。全资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指的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过两种方式来设立全资子公司:第一种是,从头开始成立一家新公司并修建全新的生产设备(例如工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