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分
  
  有外遇如果存在重婚、同居的行为,大致上还是会平均分割,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二、如何认定过错?
  
  过错在法法律上的规定是:
  
  1、 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 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因此,像平时大家所说的,通奸、嫖娼等等行为,都不算过错行为,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一般会不会照顾受害方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三、诉讼离婚的程序
  
  1、需要准备的材料: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1-2份)
  
  证据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没有的可以户口本复印件替代、或派出所查询的户籍信息)、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权属证明(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其他财产发票等)、其他证据(出轨视频/照片、报案登记、邻居/家属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出轨保证书等)
  
  2、一审诉讼
  
  一审诉讼时间分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一般三个月,普通程序一般半年。
  
  第一次起诉撤诉后或者判决不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后(需要找原审法官开具生效证明),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
  
  3、财产保全
  
  如果担心对方将财产进行转移,可以向法院提起财产保全,分为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保全难度较大,但威慑更大。
  
  如果对对方财产状况不了解,可以向法院提出调查对方财产状况的申请,由法院调查。
  
  4、上诉
  
  对于一审判决不满的,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5、判决生效
  
  判决生效后(需要找原审法官开具生效证明),对方不配合履行判决书所定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提起执行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综上所述,有外遇如果是属于法律规定上的过错行为,离婚财产的分割会适量的照顾无过错方,需要证明对方的重婚、同居的行为,这样法院在对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才能够公平的酌情照顾无过错方进行分割。
  
  


·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另一方么?
      我国使用信用卡的人数非常多,在用卡方面也暴露出了了不少问题,导致信用卡诈骗活动频繁。现在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这些人被抓到后,往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而作为夫妻关系中的另一方,担心受到影响。那么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另一方么?下面我们谈了谈自己的看法。 一、信用卡诈骗牵连夫妻一方么? 信用卡诈骗(又叫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事犯罪只追究行为人的...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一、夫妻双方协议离婚需要做什么? 带上双方的带上结婚证、户口薄、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照片这些材料,去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


·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国家赔偿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造成伤害,公民可以申请进行国家赔偿。我国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不同,所以不同地区的国家赔偿标准是不同的。而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也是根据内蒙当地的经济情况来制定的。下面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内蒙地区的国家赔偿情况吧。 一、内蒙国家赔偿多少钱?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造...


·分割离婚财产的协议有哪些内容
      一般协议离婚的夫妻都会就财产问题处理的比较好,否则也就无法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了。而要是涉及到的共同财产比较多的话,此时最好当事人之间签订书面的协议为好,那到底分割离婚财产的协议是怎么写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是协议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协议(以下简称财产分割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其具体如下: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需要包括以...


·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怎么进行
      现在离婚仿佛成为了一种风气,不仅年轻人离的多,就连老年夫妻,也有很多最后劳燕分飞。所以一些本来具有年龄划分的问题也就大众化了,比如说老年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老年人跟年轻人也有区别。因为经过长年累月的积攒,要划分的财产肯定不在少数。那么让我们来看看,有哪些问题需要解决。 一.步骤 1、老年人再婚时,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有约定的,只要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法律规定处理。2、老年人婚前财产及夫妻婚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


·能否主张离婚之前孩子抚养费?
      我们知道,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孩子在婚后会跟随其中一方生活,那么另一方就要承担起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现实生活中,会有一些夫妻并未离婚,但另一方常年不在家,也没有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否主张离婚之前孩子抚养费?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离婚之前孩子抚养费要不要支付?给予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般都是夫妻离婚以后才实施的。婚内能否主张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一直存在争议,有观点认为,夫妻没离婚财产共有,如果判决一方需要...


·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谁支付?
      对于未婚先孕的女性来说,独自抚养孩子略显吃力。孩子的抚养问题甚至成为了生活的负担,这不仅不利于女性的身心健康,更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这时候抚养费的问题就比较棘手。那么,未婚先孕的孩子抚养费应该由男方支付吗?下面就看看我们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一、未婚先孕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对于未婚先孕的孩子来说,其出生时基于父母的过错造成的,孩子并没有任何过错。法律保护未婚先孕的孩子在法律上享有的各种权利。一般而言,男方应该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


·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警察管吗
      其实在当今社会,很多年轻人在结婚的时候,都是自由恋爱自由结婚的,正是因为这一点,所以在我国的离婚率上也是非常高的。但是无论如何,婚姻自由的观念不仅仅是您习惯上的观念,也是受我国婚姻法保护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警察管吗? 一、在我国父母包办婚姻警察管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二、包办婚姻如何求助? 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小孩抚养权改判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离婚案件中,经常出现的争论点就是孩子问题。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规定的。那么小孩抚养权改判的条件是什么。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 一、变更抚养关系案件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据此可...


·一.怎么应对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
      一.怎么应对私生子的抚养权问题? 1.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取得抚养权。 对于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考虑到其尚处于哺乳期或者更需要母亲的照顾,所以两周岁以下的私生子女的抚养权一般归属于母亲。当然,这也不是绝对的,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也可以判决孩子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结婚是一件喜悦的事情,涉外婚姻是更是一件令人津津称道的喜事。但是在涉外结婚中,结婚前财产公证该如何进行?这个的问题令新人们感到十分困惑。下面为您介绍涉外婚姻婚前财产公证的流程。 一、涉外结婚公证的流程 对于来自国外的法律文件,不论是国外职能部门的证明文件,还是当事人自己的意见声明,需要在国内法院作为证据使用的,都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在涉外法律事务中,公证与认证是结合在一起的。外国政府职能部门的公证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