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如何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标侵权如何认定,如何处理?
  
  一、商标侵权如何认定,如何处理?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
  
  根据《商标法》第52条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 "行为。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第56条第3款的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主观明知为要件的。
  
  4、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商标侵权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
  
  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2、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商标权遭受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3、刑事责任
  
  除了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外,侵犯商标权还可能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二、商标侵权诉讼需要提交材料有哪些?
  
  (一)商标权人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商标权人为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的公民的,其授权委托书需在中国公证处进行公证或在其所属国/所属地区进行公证后,再在中国进行认证。
  
  (二)民事诉讼状;
  
  (三)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侵权证据进行诉前证据保全,需提交证据保全申请;
  
  (四)如果商标权人觉得有必要对侵权人的财产(如侵权人的注册商标等)进行保全,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并缴纳相应担保金;
  
  (五)商标权人的权利证明,
  
  行为人实施商标侵权行为一般都是为了获得不当利益,所以都会对被侵权人即权利人造成实际的损失,此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依据自己的违法所得对被侵权人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没有造成损失的,被侵权人就无权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只能要求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等。
  
  


·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有效职务发明专利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的,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


·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
      保护著作权的期限有哪些类型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


·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商标应该怎么转让?
      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商标应该怎么转让? 一、商标转让有哪些时间要求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就可以使用了。 所以, 总的来说,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手续过程也不是很麻烦,只要证件拿齐...


·专利许可备案后是否能撤销
      专利许可备案后是否能撤销依据我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的规定,专利许可合同备案后,是可以申请撤销的,撤销备案同样要进行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第十七条 实施许可的期限届满或者提前解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或者订立解除协议后30日内持备案证明、解除协议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注销手续。第十八条 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涉及的专利权被宣告无效或者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


·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
      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 当今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自己的专利权益。当专利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专利复审和行政复议是人们最常遇到的两个词,很多人理不清两者之间的关系,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专利复审是不是行政复议的一种这个问题。 专利复审:是指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这里的复审是专指对驳回专利申请的单一行为。 ...


·专利权人去世如何继承?
      专利权人去世如何继承?专利权的继承与有形财产继承一样,专利权人去世后专利权的继承需要优先以遗嘱的内容为主。具体的专利权人去世之后专利权的处置办法:(1)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依法定的继承方式转移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或者其所留下的遗嘱并未处理专利权的继承问题,也没有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专利权遗赠给扶养人,在这种情况下,专利权按照法定的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份额,转归自己的继承人继承。若死者的继承人有数人时,则可能将一个整体的...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专利权终止,是指专利权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其效力消灭的情形。专利权的终止有两种情形: 1、因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即专利因其保护期限届满而终止其效力。 2、专利权在保护期限届满前终止。 (1)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声明放弃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2)在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内,专利权人...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一、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哪些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主要有以下几类 : 1、文字作品: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剧本、学术论文、著作、期刊、教材、书信。日记、报纸、广告词。并非所有以文字作品形式出现的作品都是文字作品如书法作品,它是美术作品的一种。 2、口述作品: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
      中国著作权保护对象有什么?1、文字作品。文字作品是指以语言文字的形式,或其他相当于语言文字的符号来表达作者感情、思想的作品。2、口述作品。口述作品是指以口头语言创作的、未以任何物质载体固定的作品,如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祝词、布道等。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1、音乐作品:音乐作品,这是指能够演唱或演奏以旋律节奏、合声进行组合,以乐谱或歌词表达作者思想的作品,如民歌、通俗歌曲、流行歌曲、交响曲、弦乐曲、爵士乐、吹打乐等。...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
      申请专利费用减缓手续有哪些?1、个人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本人上年度收入情况,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收入证明;无固定工作的,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2、企业请求减缴专利收费的,应当在收费减缴请求书中如实填写经济困难情况,同时提交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在汇算清缴期内,企业提交上上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3...


·什么是专利权 获得专利权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属于很复杂的知识产权,目前在我国专利要想得到法律的保护,那么就要申请授予专利权才行,否则的话面对他人的侵权行为,可以说也是无法很好的维护自身利益。那究竟什么是专利权呢?而法律方面规定可以获得专利权的条件又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指专利权人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利权,即国家依法在一定时期内授予发明创造者或者其权利继受者独占使用其发明创造的权利,这里强调的是权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