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怎样的
  
  依据《建筑法》和《建筑管理条例》的要求,各省、直辖市、行政区都因地适宜的相继出台了自己的工程治理管理办法,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直是贵州省水利水电行业工人最为关心的地方,它和工人的关系密不可分,针对这个内容,对此对了相关分析。
  
  
  一、《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试行)》是在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贵州省地方特点进行补充、修改编制而成的。分为土方开挖工程、石方开挖工程、土石填筑工程、混凝土工程、模板工程、钻孔灌浆工程、锚喷支护工程、砂石备料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共十章及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贵州者地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加固改造水利工程、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水电工程等项目,是编制《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试行)》的基础。可作为编制水利工程招标标底和投标报价的参考。
  
  三、本定额适用于海拔小于等于2000m地区的工程项目。海拔大于2000m的地区,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海拔及规定的调整系数计算。海拔应以拦河坝或水闸顶部的海拔为准,没有拦河坝或水闸的,以厂房顶部海拔为准。一个建设项目,只采用一个调整系数(电动机械只调整人工)。
  
  四、本定额不包括冬季、雨季和特殊地区气候影响施工的因素及增加的设施费用。
  
  五、本定额按一日三班作业施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定。若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一日一班或两班制的,定撕不作调整。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各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及工序。次要的施工过程及工序和必要的辅助工作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虽未列出,已包括在定额内。
  
  七、定额中人工、机械用量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人工和机械。
  
  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朿、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工具和机械的维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全部工作。
  
  八、定额中人工是指完成该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耗用量。包括基本用工和辅助用工,并按技工和普工分别计列。
  
  九、材料消耗定额《含其他材料料费、零星材料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全部材料耗用量。
  
  1、材料定额中,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可根据设计选定的品种、规格计算,便定额数量不得调整。凡材料已列示了品种、规格的,编制预算单价时不予调整。
  
  2、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名称后,同时并列了几种不同型号规格的,表示
  
  这种材料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
  
  3、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材料名称同时并列的,如平洞石方凿岩台车开挖工程中同时并列的钻头45mm和钻头Ф2mm,则表承这些名称相同,规格不同的材料都应同时计价。
  
  4、其他材料费和其他材料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的工作内容,所必需的未列量材料费。如工作面内的脚手架、排架、操作平台等的摊锁费,地下工程的照明费,混凝土工程的养护用材料,石方工程的钻杆,空心钢等以及其他用量较少的材料。
  
  5、材料从分仓库或相当于分仓库材料堆放地至工作面的场内运输所需的人工、机械及费用,已包括在各定额子目中(第九章“绿化工程”的苗木运输和“交通特别困难的水利水电工程"的材料二次运输除外)。
  
  十、机械台班定额(含其他机械费),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需的主要机械及次要辅助机械使用费。
  
  1、机械定额中,凡数量以“组班”表示的,其机械数量等,均按设计选定计算.定额数量不予调整.
  
  2、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名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型号规格的,如运输定额中的自卸汽车等,表示这种机械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额进行计价。
  
  3、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机械名称同时并列的,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规格不同的机械定额都应同时进行计价。
  
  4、其他机械费,是指完成一个定额子目工作内容所必需的次要机械使用费。如混凝土浇筑现场运输中的次要机械等。
  
  十一、本定额中其他材料费、零星犲料费、其他机械费。均以费率形式表示,其计算基数如下:
  
  1、其他材料费,以定额列示的主要材料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2、零星材料费,以定额列示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味数。
  
  3、其他机械费,以主要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十二、定额用数字表示的适用范围只用一个数字表示的,仅适用于该数字本身。当需要选用的定额介于两子目之间时,可用插入法汁算。
  
  十三、各章的挖掘机定额,均按液压挖掘机拟定。
  
  十四、各章的汽车运输定额,适用于水利工程施工路况6km以内的场内运输。运距超过6km时,超过部分按增运定额的台班数乘以0.8系数汁算。
  
  十五、本定额的人力运输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地形、坡度和路况因素,使用时不作调整。
  
  有了贵州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这样一个明确的方法可以加强全省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计价管理,进一步规范地方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提高投资效益,对整个贵州的水利水电工程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施工生产的技术经济支撑,同时也是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开始前的一项重点准备工作。


·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刑事案件中,我们看到的律师一般都是出现在诉讼过程中的,也就是在法庭上看到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那要是案件尚处于侦查阶段的话,此时可以聘请律师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在侦查阶段可以聘请律师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


·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日常生活在离不开合同,您都知道,合同都是有合同期限的,在合同期限内,合同内的所有条款都受法律保护。在合同期满后,合同各项条款就宣告失效。但如果合同期满继续履行,那么合同双方权利还受法律保护吗?合同条款还有效吗?以下以劳动合同为例,为您讲解劳动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1、合同期满继续履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去了一个新公司,往往会有一段时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则正式转为正式员工,签署劳动合同,享受劳动法上相应的权利,但是有的人往往忽略了劳动合同,继而决定解除劳动关系,那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1、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你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当然,解除...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么在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必经程序,但它并不是解决劳动争议所有方式的必经途径。《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


·根据法律规定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包括哪些?
      当代社会,每一个劳动者都需要凭借自己的劳动获取收入。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一般新的员工入职是需要办理入职手续的。这个时候是肯定需要一些材料,那么根据法律规定新员工入职所需资料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员工入职新公司都需要做哪些资料? 1、员工填写《应聘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2、一寸免冠照片3张; 3、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5、资历或资...


·48小时死亡工伤认定应怎么理解?
      我国针对劳动者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劳动者发生工伤之后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偿。在工伤认定标准中包括了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内如果突发疾病的,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可以视为工伤。那么,48小时死亡工伤认定应怎么理解?一起来看看专业人士对此有何说法吧。 一、正确理解“工伤”与“视同工伤” 工伤是基于工业伤害的补偿,侧重于“因工受伤或因工死亡”,强调的是“伤”而非“病”。但人吃五谷杂粮,难免会生病。而“病”,则侧重于人因自身机体原因...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
      现代社会,工作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找到一份好工作。一般大学生毕业之后就会积极的去寻找工作,在找到工作后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能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那么,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 一、大学生入职多久签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试用期。 若没有...


·哪种情况可使劳动合同终止
      哪种情况可使劳动合同终止 一、哪种情况可使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等法定原因而结束。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及其《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


·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案例
      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案例2008年5月,谭某经人介绍认识了李某,开始驾驶登记在江苏省常州市国宇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游公司)名下的苏D09808号大客车,负责某企业员工的上下班接送。该车由李某承包经营。期间谭某接受李某的管理,由李某下达工作任务,由李某支付劳动报酬,同时谭某也参加了旅游公司的驾驶员安全教育活动。2009年5月,谭某向常州市天宁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委作出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谭某遂提起诉讼,请...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一、劳动法律援助 劳动法律援助,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法律援助机构对劳动者提供的服务,目前提供劳动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主要是各地的司法部门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由当地的财政部门保障。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激烈上升,另外,用工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也越来越多,之所以越来越多是因为现在劳动争议仲裁免费,另外就是《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这些都使得劳动者对劳动法律援助...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关系到工程使用寿命,如果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也是一种威胁。因此,工程建设方在设计施工阶段,必须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把控,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则要对责任人处以一定罚款。那么,工程质量罚款细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 工程质量罚款细则 了保证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目标实现,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 一、施工质量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