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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怎么写?有范文吗?
  
  一、土地承包合同概念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法》第20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荒"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包括荒地、荒沙、荒草和荒水等)的简称。四荒土地承包合同就是以“四荒”为对象的土地承包合同,具有土地承包合同的基本特征。
  
  二、四荒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四荒土地承包合同
  
  甲方:山西沁新新信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推进乙方“四荒”的开发利用,提高乙方未利用、难利用土地利用率,同时支持乙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精神,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四荒承包范围及面积
  
  ㈠四至界限: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㈡总面积为 亩。以上四荒,甲方具体占用面积及四至,以双方盖章确认的图件为准。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结算方式
  
  甲方承包乙方上述四荒期间,每年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土地占用补偿费等费用。该费用甲方按年支付乙方,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票据。
  
  如国家法律、政策对四荒承包期限进行调整,则以法律、政策允许的最长承包经营期限为本合同的实际执行期限,双方根据期限变更情况商定承包费用的增减。本合同约定的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双方根据法律、政策及实际情况,协商续承包期限。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四、承包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
  
  甲方承包乙方所属四荒,该四荒应没有权属纠纷,其所有权仍归乙方享有,甲方取得该四荒上述范围内的使用权,甲方享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双方的权利均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侵犯。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条件及时办理土地征占手续,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予以提供帮助。
  
  2、甲方有权在“四荒”范围内修建必要的住房及供水、供电、通道、拦洪、蓄水、灌溉、护坡等设施。
  
  3、甲方占用乙方上述四荒期间,乙方对所属村民妨害甲方使用上述四荒的行为有义务予以制止、排除,否则应承担连带责任。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对所占用四荒的使用权不受干扰,涉及村民纠纷问题,由乙方负责解决。因政策或纠纷问题等原因影响甲方正常作业的,乙方根据使用情况,退还甲方结余的承包费用。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承包费用,应承担未支付部分10%的违约金。
  
  2、乙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承包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3、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导致村民或他人干扰或破坏甲方的承包范围,对甲方遭受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损害甲方资产、妨碍甲方正常作业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承包费总额20%的违约金。
  
  七、其它
  
  1、甲方报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后的土地占用期限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政府部门批准的期限为准。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政府部门批准的占地期限内已支付乙方的土地补偿费等费用不再重复支付乙方,甲方未支付乙方的土地补偿费等费用仍按本合同标准支付,不再变动。
  
  3、甲方承包乙方四荒土地后在此范围内先用矸石将沟填平,然后覆盖土层,具体种植条件。
  
  4、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和纠纷,签约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山西沁新新信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 (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以上,就是四荒土地承包合同的相关内容和范本。其实,在实际生活中,每个地方的土地使用情况不一样,在承包四荒土地的时候,需要注意很多问题,在签订合同之前要了解当地土地情况。在草拟合同时,我们建议去咨询专业人士,听取专业意见,再去增加特别的条款以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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