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私立医院能随时辞职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私立医院能随时辞职吗可以,《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二、辞职注意事项被离职,写不写辞职通知书已经不重要了,但离职告别信一定要写!但在写法,有四大禁忌需要注意:一忌,否认或粉饰“被炒”的事实。就此看来,杨致远的离职信绝对算得上体面,他毫不避讳自己“被卸任”的事实,只是措词婉转“董事会成员和我已经达成协议……”二忌,被负面情绪所“劫持”。即使和上司、同事闹得很不愉快,也没有必要在告别信中发泄,或诉说雇主或上司的种种不是——不要幼稚地以为这会博得他人的“同情”和“相助”。建议你仔细阅读杨致远的离职信,信中没有一句是描述他和董事会成员之间的分歧。三忌,吹嘘自己的功绩或成就。俗话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既然是不得不走,赞歌唱得再高也难以挽回离开的决定,此时低调是必须的。浏览杨致远的离职信,你可以发现他在回顾18个月来的工作成果时,用的是“我们”而非“我”。四忌,绝情冷血,不懂人情世故。很多时候我们没有选择,圈子是小的,最终还得在同一个行业内“打江山”,因此,不要吝啬你的感谢之情,再不愉快也可以道别说再见。辞职前后七种心理及处方 症状一:生气你的老板是个愚材,所以你最终向他说了句“白白”,然后就像电影里的情节一样,摔门而出。愤怒,让你失去了理智。在辞职期间应主动的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劳动用人单位转移这类人员的劳动保险。结清这类劳动人员的工资,对这类劳动人员的去留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相关的办理。还应按照劳动年限,进行相关的补偿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医保骗保4万多一般怎么判?
      医保骗保4万多一般怎么判? 一、医保骗保4万多一般怎么判 医保骗保4万多,可暂停其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医保骗保行为的处罚如下: 1、医疗保险骗保一万元以下应属于轻微事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同时处以违法违规行为涉及金额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2、若是造成严重损失的,可暂停其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3、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重庆医患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重庆医患纠纷律师收费多少 有关重庆医疗事故律师服务收费指导的标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重庆市律师行业规则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


·医疗纠纷医院赔偿金额怎样计算?
      医疗纠纷医院赔偿金额怎样计算? 一、医疗纠纷医院赔偿金额 1、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 2、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4、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天数×陪护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5、伤残生活补助费赔偿=伤残等级×医疗事故发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费×...


·第一步要到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并开具工伤发票
      第一步要到工伤定点医院救治,并开具工伤发票 工伤发生当天,因病情危急抢救可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不受是否为工伤定点医疗机构限制。次日或病情稳定后应当转往我市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一律持医保IC卡及病历本就诊,诊疗结束后开具工伤住院、工伤门诊发票,不可开具自费发票(除就诊当天急诊外)、基本医疗保险发票。如已开具自费发票、基本医疗保险发票需持医保IC卡回原就诊医疗机构及时更换成工伤发票。须要注意的是工伤职工因伤情需...


·医疗纠纷与医患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医疗纠纷与医患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医疗纠纷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发生,在医疗纠纷中医院和患者之间的关系是最为紧张的,如果发生纠纷的话肯定是需要法律进行规定调整的,那么许多人都想要知道医疗纠纷与医患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医疗纠纷与医患关系发生纠纷适用什么法律?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选择了不同的案由,对于法律的选择就可能不同。而不同的法律适用对患者而言就具有不同的法律意义。...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误伤输尿管,医疗过错怎么解决? 什么是医疗过错呢? 长期以来,医疗责任的认定一直是我国民法学界讨论的焦点,而医疗过错的存在与否又是认定医疗责任的关键。 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在依据医疗水准判断医疗水准判断医方的过错时,必须注意区分医疗水准与医学水准。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意相提并论,认为过失与故意同属应加责罚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故意为积极的恶意,过失为消极的恶意。若行为与结果间有...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家属往往都会要求损害赔偿,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只能打官司来解决,很多人就有疑惑,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详细解答,供你阅读。 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举证责任由谁承担 因医疗事故发生的纠纷,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通常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 1、在医疗损害赔...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那些材料?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那些材料?协商与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最为平和的方式,如果当事人双方在私下不能经由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申请第三方的介入,由他们进行调解以消除争议。不论调解员是出自医疗仲裁委员会还是人民法院都会要求当事人双方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供参考,那么申请医疗纠纷调解需要那些材料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说道说道。 一、医疗纠纷调解所需的材料 在调解医疗纠纷时,患方要保存和提供一些原始单据,包括: 1、医疗费用的原始单据,如:住院结算单原件...


·医疗过错参与度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参与度标准是什么? 一、判定依据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 二、评定方法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一)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


·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
      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类型?现如今,医疗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这与人们的生命安全和其他各种利益息息相关。由于医疗技术、医疗服务、患者误解等各种原因,医方和患者方很容易产生矛盾,从而引起医疗纠纷。那么医疗纠纷案件有哪些呢?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在司法实践中,除经鉴定为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外,常见的医疗纠纷主要包括: 1、医方剥夺患者知情权引发纠纷 《条例》第11条规定:“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义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


·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怎么鉴定
      医疗过失行为找谁申请鉴定,怎么鉴定一、医疗过失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盛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盛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省级卫生得政部门可以商请中华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独立进行,任何其他的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干涉。医学会应当依据学科专业组名录设置学科专业组,并将其输入专家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