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期后著名商标怎么续展?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过期后著名商标怎么续展?(一)准备申请书件(二)提交申请书件1、直接办理的,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申请。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三)缴纳续展规费。《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对此作注册商标的续展程序具体规定:(一)凡申请商标续展注册的,每一个申请应当向商标局交送《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1份,商标图样5份,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二)经商标局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并予以公告。不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三)对商标驳回续展注册申请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日内,将《驳回续展复审申请书》1份交送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附送原《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和《驳回通知书》。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终局决定,书面通知申请人。终局决定核准续展注册的,移交商标局办理。二、办理商标续展注册的注意事项(一)商标注册人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或者在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内即宽展期内申请续展注册,但应交延迟费。宽展期内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二)商标续展的类别应按照商品国际分类的类别填写,如果原核定的商品现属国际分类的不同类别,但均需续展注册的,应按类别分别填写续展申请书,并且注册原注册号保留在哪个类别上,其余的另编申请号。(三)同一商标注册人在同一有效期的若干个相同商标,如属于际分类同一类别的,可以分别续展,也可以合为一件申请续展。(四)原核定的商标图样中带有不能作商标的内容但又商标难以分离的,应声明放弃该部分专用权;商标名称不在商标图样中,若该名称不要求享有专用权,应声明放弃;要求保留的,可以将该商标名称的文字写入其图形外围,或者另行办理文字续展。(五)早熟商标续展,需交送原《商标注册证》并另附商标图样5份。(六)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已作为商标注册的,应交送该商标使用情况的证明。综上所述,对于著名商标续展的过程都是需要到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办理的,当然如果觉得办理续展太复杂,可以通过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来进行办理,由代理机构将申请书送达,然后缴纳续展费用就可以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在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时候是要求当事人必须要把相关的说明书一并给提交上来的,所以就要求在前期必须要制定和国家相关规定高度吻合的说明书才能够审核通过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说明书在制作的时候也不是那么的简单的,相关人员应该提前的了解一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说明书的要求是什么? 软件操作说明书一定要图文并茂,文字描述详细准确,对软件的功能模块描述清楚即可;软件操作说明书中出现的任何文件一定要和...


·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
      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 一、申请发明专利如何获得优先权? 1、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2、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


·作品还未出版时著作权被盗取怎么办
      处理如下:1.向侵权人所在地的知识产权局举报,也可以向工商管理部门反映。2.直接向侵权人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一条 为制止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 热点推荐: 知识产权侵权">知识产权侵权 侵犯知识产权罪">侵犯知识产权罪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著作权登记">著作权登记 专利转让">专利转让 商业秘密 商标转让">商标转让 注册商标">注册商标 当事人在获得了专利权之后,可能会出于一些目的而将自己的专利转让给他人,这是法律允许的行为,但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操作。但是在转让之前,也要先了解清楚专利转让的方法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专利转让的...


·侵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有哪些?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用途、原料、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生产经营者等方面,易使消费者难于辨别其来源而产生误认、误购现象的商品;相同商标是指在视觉上无差别或差别甚为细微的商标;近似的商标是指...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商标侵权行为的赔偿数额怎么确定商标侵权赔偿,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商标侵权赔偿的具体数额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侵权行为 赔偿数额怎么确定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


·商标侵权上那个部门投诉
      商标侵权上那个部门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
      商业秘密和专利的异同有哪些?1、概念不同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专利是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构成...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您常常听见别人说商标权许可,商标权转让。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并不是很了解,由此就影响了人们对商标权的使用。比如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跟随我们一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 一、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 商标权是商标专用权的简称,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1、商标权的特征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责任有哪些?
      商标权侵权行为的责任有哪些?1、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2、行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管理的商标侵权案件,在查清事实后,对已构成侵权行为,有权采取如下行政处罚措施:(1)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2)封存或者收缴侵权商标标识。(3)消除现存商品及其包装上的商标。(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权的模具、印板和其他作案工具。(5)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物品。(6)罚款。(7)责令赔偿损失。承担赔偿的责任行为是要承担赔偿...


·商标侵权35类需要赔偿么?
      商标侵权35类需要赔偿么?需要赔偿,具体情况应当按照下列情况来处理:(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侵权人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