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宣告破产和清算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宣告破产和清算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时代在进步,科技也在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许多企业因此应运而生。企业数量也日益增多,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因此,不少企业在不堪竞争压力的情况下,被迫宣告破产,企业家也随时进行清算,然而许多人却不了解它们。现在的我们为您介绍宣告破产和清算。
  
  一、宣告破产和清算的概念是什么
  
  宣告破产:
  
  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即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清算: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二、宣告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其联系表现在: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清算在一定意义上包含了宣告破产,换句话说:宣告破产一定清算,清算不一定宣告破产。宣告破产和清算错综复杂,关系微妙。以上是律师的我们为您介绍的宣告破产和清算,详细情况请您咨询法律顾问。
  
  


·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什么? 一、定义 清偿顺序,是民事诉讼法根据各种债务的性质,对债权人在两个以上的,债务人的财产又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的情况规定的偿付顺序。 二、赔偿顺序 企业法人在清偿还债前,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是对破产财产保管、清理、处理和估价时所需要的费用。例如,破产诉讼的费用、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企业法人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


·企业破产清算税有哪些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税有哪些问题 企业申请破产后的破产清算内容涉及到非常多的方面,其中破产清算的税收层面是很多人都弄不清楚的,不知道要如何去处理。而且企业申请破产的过程中很多人容易忽视这一点,后续可能处理起来就会非常麻烦,遇到问题也不好解决。那企业破产清算税会有什么问题呢? 一、企业破产清算中的税收问题 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中提到,企业应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主要包括以...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
      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怎么计算? 一、破产清算民工工资赔偿 用人单位破产,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由管理人进行调查并公示,在破产财产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之后,优先清偿。 《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 破产申请重整的流程: 一、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二、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整。(破产法7、70条) 三、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破产法71条) 四、法院指定管理人。 五、法...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破产管理人清算期间账务处理的程序 一、清算期间是什么 清算是指由于企业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正常的经营活动终止,依照法定的程序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依法进行清算时,其清算所得,应当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时企业的财会部门应及时处理好相关的税务问题。 二、破产管理人在清算期间主要处理的财产 1、销售货物取得的收入。 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和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银行存款”;按其账面价值与变卖收入的差额...


·公司清算有哪几种类型?
      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用公司清算的原因是自愿解散和强制解散;破产清算的原因是破产解散。(2)决定清算组成员的机关不同。公司清算组成员,如果是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破产和清算的区别一、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清算,是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的程序。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团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破产多数情况下都指一种公司行为和经济行为。但人们有时也习惯把个人或者公司停止继续经营亦叫做...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与对策 一、企业破产重整银行债权损失的原因 造成银行在破产重整中损失大的直接原因有两个: (一)企业资产评估价值过低。 实践中可以看出,企业破产重整受偿率一般是企业根据重生成本倒算出的受偿比率,并不是完全按照市场确定的企业合理价值。所以,在企业重整的各方利益搏弈中,金融债权往往被放于劣势地位,充当了挽救企业危机的牺牲者,银行债权损失无法避免。企业重整价值仅略高于清算价值。 (二)股东权益被过度保护。...


·现在由于公司破产而下岗的职工越来越多,我们职工在年龄大了之后
      现在由于公司破产而下岗的职工越来越多,我们职工在年龄大了之后最关心的问题还是退休问题,对于女职工而言,由为您讲述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以及退休的一些相关规定,希望能够为您解除此方面的一些疑虑。一、破产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1、《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1)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


·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
      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 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时候,就容易面临破产的风险,破产必不可少的就是清算。但是什么情况破产清算在破产法中是有严格的规定的,破产并不是逃避责任,需要满足条件,方可进行破产,防止一些企业故意逃避责任的破产。法律是如何规定破产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一般什么情况破产清算 (一)公司自行清算的启动 公司法上的清算是指非因破产原因而在破产程序之外进行的清算,即公司的解散清算。根据《公司法》184条规定,公司因...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
      破产保护究竟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bankruptcy protection)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这个方案要给予其一定的时间提出,然后经过债权人通过,经过法院确认,债务人可以继续营业。这就是重整的概念,在中文中又叫破产保护。 破产保护的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