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建筑工程涉及利益重大,我国对于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都实施了严格的把控,建筑工程规划是建筑工程项目的基础环节,对于提高建筑工程的规范管理、改善现存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因此,设置科学合理的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就显得十分必要。为此,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了《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以规范建设工程规划,下文是对该规则的介绍,请您阅读。
  
  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
  
  
  一、容积率计算
  
  (一)容积率定义
  
  在规划建设用地内,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总和与规划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二)容积率计算规则
  
  1、按《建设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阳台建筑面积时,当阳台进深大于1.8米时,超出1.8米部分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半地下室中的商业、办公、酒店、住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2、以下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地下室各类建筑面积;
  
  (2)首层架空部分只作为绿化、停车、公共活动使用时的建筑面积;
  
  (3)地上建筑作为停车库(场)的建筑面积(专用停车场除外);
  
  (4)设备管道层、避难层的建筑面积;
  
  (5)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建筑面积。
  
  二、建筑密度计算
  
  (一)建筑密度定义
  
  建筑密度是指建设用地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建筑基底面积定义
  
  建筑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接触地面的自然层建筑外墙或者结构外围水平投影的面积。有裙楼的建筑计算主楼的基底面积时,可将裙楼屋面视为地面。
  
  (三)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1、独立的建筑,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含装饰层)水平面积计算;
  
  2、室外有顶盖、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走廊、门廊、门厅、阳台、平台、楼梯等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含装饰层)水平面积计算。
  
  3、不计入建筑密度计算的包括:
  
  (1)高于室外地坪大于3.5米的悬挑不落地的阳台、房间等;
  
  (2)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出入口等地下室附属设施。
  
  (3)建设用地内保留的优秀近现代建筑。
  
  三、绿地率计算
  
  (一)绿地率定义
  
  绿地率是指在建设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二)绿地率计算规则
  
  1、宅旁(宅间)绿地、院落式组团绿地、开敞型院落组团绿地、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面积起止界的计算:
  
  (1)绿地边界对宅间路等内部道路算到路边,对有明确红线的组团或以上道路算至红线;
  
  (2)距建筑物外墙脚1.0米;
  
  (3)算至用地红线或围墙;
  
  (4)绿地中作为景观组成部分的小品、亭台、曲廊、步道、小广场等,可以一并计入绿地面积,但面积不宜大于绿地面积的30%。
  
  2、停车场绿地面积计算:
  
  满足以下规定的可将室外停车场用地面积的20%计入绿地面积:
  
  (1)停车场(位)用地全部为植草砖铺地;
  
  (2)停车场(位)用地内平均每个车位一棵树(乔木、胸径≥10厘米)。
  
  3、架空层内绿地面积计算:
  
  建筑物首层为架空层时,架空层内绿地计算起止界可从柱外缘或边梁外缘投影线起算,至架空层内架空层净高一倍处,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4、树阵及树池的绿地面积计算:
  
  (1)采用树阵植树方式的,如均为乔木、树距不大于5.0米、且树阵的面积不小于400平方米的,按树阵面积计算绿地面积;
  
  (2)对于单植乔木(如行道树等),按树池面积计入绿地面积,或按每株1.0平方米计入绿地面积。
  
  5、方便居民出入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建筑屋顶作为绿地且绿化覆土厚度不小于0.6米时,其实际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计算。
  
  综上所述,建筑工程规划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之一,有助于确保建筑工程科学开展,如果工程规划管理出现问题,将会给城市的建设带来不利的影响。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公布的《成都市规划管理局建筑工程规划指标计算规则》对容积率计算规则、建筑密度计算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
      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一、常见的建筑工程分包劳务纠纷有哪些?1、总承包企业与专业施工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 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根据该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 的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


·连续签够劳动合同满八年还是十年属于长期限劳动合同?
      连续签够劳动合同满八年还是十年属于长期限劳动合同? 所谓的长期合同也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和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是劳动合同满八年还是十年呢?相信您对这个问题都是比较关心的吧,那么就有我们为您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相关知识吧。 一、劳动合同满八年还是十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某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注意:是10年而非8年),劳动者要求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


·公司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有存档吗?
      公司劳动合同在劳动局有存档吗法律没有规定劳动合同需要交劳动局存档。因此,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起,劳动合同一般都不交劳动局存档了。在此之前,劳动合同需要通过鉴证才有效,那时劳动局有存档。《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
      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申请劳动仲裁要什么材料(一)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书面申诉书的,可以口头申诉,并在书记员记录的申诉书中签字确认。申诉书中应当写明以下事项:1、争议劳动者的基本情况(具体可见劳动仲裁委制定的申诉书表格,依项填写即可);2、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具体填写方式同上);3、仲裁请求事项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4、所附证据名称、证人姓名和住址...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工伤认定申请超过30天怎么办? 根据《工伤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


·劳动关系解除赔偿算法
       企业效益不佳会通过裁员来降低企业成本,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要对职工进行合理的赔偿。如何赔偿需要根据赔偿算法进行计算的,具体的劳动关系解除赔偿算法在劳动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单位或者职工个人,可以根据计算方法,感兴趣的可以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法。 一、劳动关系解除赔偿算法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其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口头协议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益吗
      劳动关系是社会生产中最常见、最普遍的关系,为了巩固劳动关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公司和员工常常会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加以巩固。但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呢,这是许多人都会存在的疑惑。以下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口头协议劳动关系是否有效地规定: 口头劳动合同似乎一直不是正规企业的作法,因此,在企业中使用得很少,但其实口头劳动合同,是法律认可的。 口头劳动合同由在《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的规定,口头劳动合同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特别设...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
      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规定当今时代各大单位对于人才的求贤若渴,是非常明显的。在生产和生活当中,一个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之间会存在着种种千丝万缕的联系,国家也是如此,进行工作的时候,有可能会对相关人员进行,调动或者派遣。被调动和派遣过去的人员,为了保障他们的利益,国家也是有相关规定的,以下是对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规定的详细资料。 一、人才派遣工作待遇有哪些规定? 人才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


·在实践中,工程承包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发包人支付价款,承包人
      在实践中,工程承包的现象是非常普遍的,发包人支付价款,承包人负责建设工程。但是在工程建设完成后,发包人并不能如期付款,那么就可该工程进行折价或拍卖,承包方享有工程款优先权。如果在优先权中产生纠纷的话,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纠纷的裁判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纠纷的裁判标准 随着国家住房政策的改革,我国的商品房市场发展迅速,商品房市场中的“发包人”市场也随之形成。建设单位利用其在交易...


·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结工资
      试用期辞职什么时候结工资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际操作中基本有两种:一个是离职那天就当面结清,拿钱走人一个是和当月正常发薪日期一起发薪虽然法律规定了15天,但完全严格执行的比较少,即使企业没有在15天之内给,但在当月发工资时给了,也不算什么大问题。...


·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加班要求吗?
      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加班要求吗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首先必须是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其次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就是说劳动者若不同意加班有权拒绝。除此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长度也不是随意的,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个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但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