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企业里面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企业里面试用期可以随时辞职吗?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辞职的话,最好先跟公司协商,协商一致的话,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公司规定的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那是在订立的正式劳动台同范畴下所行使的。试用期提前三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三天后劳动者就可以进行自离。公司要对劳动者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同时要结算试用期内的相应的工资,公司不能对劳动者相应的工资进行扣押,若公司存在这种行为的话,劳动者是可以通过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投诉不成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进行劳动仲裁。二、试用期规定最长是多久?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三、试用期内企业辞退员工的条件有哪些?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综上所述,很多企业对新入职的员工都规定一个试用期,这个会写入到劳动合同里面。员工在试用期不想继续干的,可以提请三天提出辞职,不能随时都走,否则就违反了劳动者的义务。如果员工在试用期被证实严重不合格的,企业也能将其辞退。
  
  
  


·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其实公司法人是在公司当中独立经营的一个重要的部门。您在生活当中常说的公司法人变更,也就是指公司的法人代表具体在工商部门的登记发生了变更。如果公司法人整体要进行变更的话,会引发一系列的后续问题。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常见问题主要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据法人意愿自主决定,法人...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
      一、发现企业偷税漏税能举报吗?1、发现企业偷税漏税可以举报,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2、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3、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一、公司法规定的股东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主要有: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
      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合法吗在公司注册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有的股东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况,这就涉嫌到虚假出资的问题,那么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呢,对于虚假出资公司股权被该股东占有是合法的吗,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一、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 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一般情况下怎么查企业信息
      一般情况下怎么查企业信息 在市场经济日益活跃的今天,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助推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补助近几年是逐渐增多的,因为企业发展不仅带来经济收益,还会提供充足的就业机会,从而缓解社会矛盾,那么当我们求职时,一般情况下怎么查企业信息呢? 一般情况下怎么查企业信息 就在当地的工商局网站上能查询。北京企业就在北京市工商局,南京就在南京市工商局,按注册地来。 只能查公司名称,注册资金,法人代表姓名,注册地址这几个信息,...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能变更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是否能变更?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除了大型企业之外,还会有中小企业。在市场上,中小企业占据了绝大部分的份额,它们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十分巨大的贡献。中小企业根据企业员工人数、收入多少、资产总额等划分成不同规模。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中小企业规模的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保险公司赔吗对于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应否担责?在现实中争议较多,有的认为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因此保险公司对无证驾驶情形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担的是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责任。 保险公司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分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两部分,对不同部分的损失应适用的不同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近些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任何一条路都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也都是有影响成败的因素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败的影响因素 (一)宏观层面的因素 1、制度稳定性: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代表人物诺斯曾在《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写到:“如果我们在不...


·分公司签的入股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分公司签的入股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分公司签的入股协议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分公司没有权利签订投资入股协议,分公司签订的合同不成超过公司章程的规定,也不能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除非分公司是在总公司的授意下签订的入股协议,这样的入股协议是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城市的总体规划也在不断加快中变化,很多时候我们会遇到征地拆迁等问题,国家也因此会给我们一些补偿。那么有关有限公司动迁会给多少补偿呢?很多企业和公司最关心的可能也就是有关能获得多少补偿的这些问题,我们将为您,详情介绍这些内容。 一、企业动迁补偿有哪些 国务院在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但其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并没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