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道路交通事故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无论是在自己身边还是发生在别人的家庭中,一旦遭遇道路交通事故,很可能就毁掉一个家庭。我国各省都有自己的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今天,为您带来的是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最新政策法规
  
  依据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布的《201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28日联合发布了《2016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标准最高,为68952元/年。
  
  1、人身损害赔偿案可参照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时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2、被抚养人的标准这样算
  
  对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按照《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70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本省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其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被抚养人经常居住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3、高于我省标准的怎么算
  
  对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我省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或被抚养人生活费可按照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
  
  1、居民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3767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936元/年
  
  2、居民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7451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性支出: 6830元/年
  
  3、职工平均工资: 54453元/年
  
  4、各行业年人均工资:
  
  (1)农、林、牧、渔业: 38502元/年
  
  (2)采矿业: 64843元/年
  
  (3)制造业: 51052元/年
  
  (4)电力、煤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63752元/年
  
  (5)建筑业: 39977元/年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2667元/年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6035元/年
  
  (8)批发和零售业: 39979元/年
  
  (9)住宿和餐饮业: 33649元/年
  
  (10)金融业: 60209元/年
  
  (11)房地产业: 45651元/年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7322元/年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68952元/年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9605元/年
  
  (1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2725元/年
  
  (16)教育: 62910元/年
  
  (17)卫生和社会工作: 58946元/年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6806元/年
  
  (19)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57560元/年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每个省的规定有细微的差别,因为每个省市的情况不同,并且,为了制度更加完善,我国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的标准每年也会做适当的调整,以上标准是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版,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在我国醉驾交警有权利扣车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 (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 (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 ...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金标准是受害人平均收入乘以20年再乘以百分之十。除此之外,还会涉及到其他项目的赔偿,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对于交通事故,还应该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住宿等基本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受害人因事故受伤所需治疗的各项费用,受害人应注意要保存好所有的凭证,对...


·机动车牌照丢了如何办理?
      机动车牌照丢了如何办理?对于小汽车而言,车牌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种种原因,车主有时候会丢失车牌,这样就比较麻烦。这时,车主应当尽快的到车管所补办车牌,以免影响到自己使用小汽车。毕竟,按照现在法律规定,汽车无牌上路车主要被扣12分。那么机动车牌照丢了如何办理?我们通过本文和您具体讲一讲。 一、机动车牌照丢了怎么办理吗? 1、当机动车牌照丢失的时候拿上自己的行驶证和产权证到车管所去补办。在这个期间,车管所会根据车主的实际情况给主办一个临时牌照...


·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对于很多的罪名,虽然已经有《刑法》作出了量刑,但实际上也是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的。以江苏省泰州市为例,具体关于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作出规定的。下面,我们整理泰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一下。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确定量刑起点...


·一、骑车被石头砸伤算交通事故吗?
      一、骑车被石头砸伤算交通事故吗?骑车被石头砸伤算交通事故,压石头的车辆还要承担全责,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不能压石头等障碍物,压到障碍物导致行人受伤的,机动车要承担全责。但这样的事故往往很难取证,要是事故现场有监控的,或者有其他方式的录像都可以作为证据。如果机动车司机不服的,他可以起诉道路管理方,然后要求赔偿,但事故放生后,确定是该机动车导致的,机动车一方要先行赔偿行人的损失。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


·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单方面的交通事故交警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后,也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包括哪些呢?现在的我们将在下面的文章中为您详细的介绍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单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包含的内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肇事赔偿 交强险最高额度是多少?
       一、交通肇事赔偿 交强险最高额度是多少? 交通肇事交强险赔偿额最高限额12.2万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七十六条的修改内容,适当减轻了在非机动车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的赔偿责任。该修改于2008年5月1日起实施,保监会制定的保险公司交强险统一条款也作了相应调整。而在此期间,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又经过了一个已经投保商业险视为交强险的过渡期,交强险赔偿额也经过了最高限额6万元到12.2万元的转换。 12.2万元按照保监会制订的...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特别是醉酒之后严重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在这种状态下驾车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对于醉驾酒驾的行为给与严重的处罚,那醉驾酒驾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城市道路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我们首先要做的是报警并维持现场,并通知保险公司。交通部门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主要职能部门,那么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什么?下面我们来普及下这个生活小常识。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其主要职责如下: 1、及时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交管部门在接到相关交通事故报警后,应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及时处理事故现场,如:抢救伤员、财产、避免损失的扩大;维护现场,进行现场勘验;绘制交通事故现场...


·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理解
      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理解1.所谓不明真相的第三人通常是说没有权利去处理其他人拥有的财产物品,这个财产包括动产以及不动产,如果其他人把自己拥有的动产或者不动产出售转让给其他人的时候,如果取得者在买到这东西时候不知情,没有恶意,那他得到该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拥有权是合法的。2.第三人在得到这个动产或者不动产的拥有权了,在以后的日子里,原来动产的主人不能要求取得者把财产返还回来,原来的主人是没有这个权利的,即使是没有签订协议,只能请...


·追尾交强险能赔吗
      发生追尾事故后,交强险可以赔的。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