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贷款方式都有哪几种?申请流程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为了更好的建设民生,国家出台了多种多样的贷款方式,对于买一套房子对大多数人来说常见的就是全款或者是分期付款,我们常常回听说买房子贷款,那么你知道买房子贷款方式都有哪几种吗?各种之间是否存在明显的差别呢?申请流程是什么呢?这些问题在我们贷款买房子之前都是必须要了解的。不要着急,的我们将为您仔细解答。
   一、目前贷款买房子的方式有哪几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二、各种贷款方式具体是什么呢?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三)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三、办理贷款的具体流程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3、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二)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1、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2、支付30%以上的房款。
  3、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4、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熟知办理住房贷款的具体流程对于成功申请贷款是十分重要的,上面我们提供的是目前买房子贷款方式的三种常见类型,其中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中前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另外我们也为您列举了具体的申请的流程,但是在具体的贷款过程中,由于每个地方的具体规定可能存在较大的差别


·父母赠与房屋买卖手续如何办理?
      父母赠与房屋买卖手续如何办理? 1、父母与子女签订房屋赠与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为赠与书办理公证。根据《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2)赠与书;(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3、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你和父母一起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让。两限房怎么过户(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二)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就可以对外销售商品房了。有时候,开发商会和代理公司合作,让其帮助销售商品房。这是一种新型的商品房销售模式,为了防止双方违约,应该用合同的方式将房屋销售代理的各种注意事项确定下来。那么,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吧。一、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1、明确房屋销售目标和基本要求。开发商经理根据公司的房屋销售策略、房屋销售计划、结合市场竞争和其他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转让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能转让吗 可以转让,但不发生物权的变动,因此风险较大。 如果在产权证没有办理下来的时候进行房屋买卖,那么是属于合同房买卖,应有的流程: 1、确定产权证下来的时间(可以给开发商致电查询); 2、约定产权证办理下来后的过户长时间; 3、协商违约责任; 4、如果有贷款的情况下,那么这个贷款谁来偿还; 5、约定税费缴纳人; 6、签订买卖合同后到公证处办理合同公证; 7、然后等产权证下来后在办理过户手续。 二、...


·一、办了网签备案不动产证二手房还可以出售吗?
      一、办了网签备案不动产证二手房还可以出售吗?不可以出售,网签就是你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要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给个网签号,可以通过这个号在网上进行查询。网签是为了让房地产交易更加透明化。签后合同可以撤销。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后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为现售商品房申请新建商品房所有权设定登记前,必须向市国土房管局办理项目入网手续,并报送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市民可随时上网查询。二、网签的作用实行网上签约之后,还可...


·买卖二手房
      买卖二手房,在签完合同生效并且已经缴纳完税之后,可以去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在产权变更登记完成之后,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会给买方一个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在规定的时间内,购房者凭借这个单子就可以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怎样约定二手房买卖中的违约金
      怎样约定二手房买卖中的违约金 在房屋买卖活动中,有些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有些问题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但是影响了一方的权益,至少给对方造成日期的延误。从合同约定的角度讲,应该对合同履行的所有细节进行约定,并约定出现某种违约的处理方式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按英美法的分类,违约分为根本违约与一般违约,根本违约指双方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比如买方签订合同后放弃购买房屋或卖方签订合同后不售房屋,都属于根本违约。一般违约指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


·买房子首付是什么意思
      买房子首付是什么意思 买房首付是指购房者在购买房子时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的房款,这就需要向银行申请房屋抵押贷款,此时必须向贷方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经济能力,也就是说目前可以提供占总房价的30%或以上的现金,证明个人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各地区首付比例也会有一定的差别。比如,除了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大部分城市首付比例为20%-30%,所以您如果要现在买房,就要密切关注自己买房城市首付比例。 二、按揭没办成首付可以退吗? 根据法律规定,按揭没办...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否有效?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是无效的,因为公租房是公有财产,不是个人财产,当事人无权分割公租房。财产分配协议有以下情形都是无效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内容有哪些?1、离婚财产分割协议首先应该有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付利息会选择一次性支
      在买房的时候,有些比较富裕的家庭为了少支付利息会选择一次性支付全款,但大多数家庭由于资金不足,则往往是通过向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而不同付款方式下涉及到当事人要注意的问题不同,那么买房子一次性付款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全款是指一次性付清全费用(包括房产费、物业管理费、相关手续费)等等。一次性付款一般可以从销售方那里得到2%-8%左右的房价款优惠。在当前持续加息的背景下、一次性付款的好处是减少利息支出,选择一次...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一、租赁期内房东加租金怎么办 租赁期间房东是否有权单方提高租金呢?租客遇到房东单方提高租金时如何应对呢? 在租赁期间,房东需要提高租金必须经过租客的同意,否则构成违约。如果租客不接受的话,租客可以要求以原来租金价格继续履行合同。若房东因租客不接受提高租金的请求而强制解约的,租客可以追究房东根本性违约的违约责任。 若房东无故涨房租,租客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维护租客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