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什么是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是如何确定的
  
  一、如何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工期
  
  工期一般是以定额来确定的,是经过科学测定的合理工期。
  
  二、相关管理规定 ?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的;
  
  (二)要求施工单位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的;
  
  (三)将拆除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的。
  
  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强调:建设工程合同双方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承包范围、质量安全要求、工期、价款及支付方式、变更要求、验收与结算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避免因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造成合同纠纷。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造价和压缩工期。
  
  实践中,如果压缩工期会导致施工方成本增加,施工方可以业主违约为由提出索赔。
  
  2、计算施工工期有两种方法
  
  ①从开工到竣工按全部日历天数计算,不扣除停工日数,称为“日历工期”;例子:计划工期300个日历,意思是合同的起始日至结束日期,包括周末、大小月历天数的和。
  
  ②从全部日历天数中扣除节假日未施工的天数及因设计、材料、气候等原因停工的天数,称为“实际工期”。一般承包合同规定采用日历工期,以便于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实际工期由于排除了客观因素的影响,便于分析工期定额执行的情况。
  
  三、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有哪些?
  
  1、建立三级控制的施工计划保证体系
  
  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进度保证体系,以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为基础的多级计划执行体系,使施工计划的每一个节点,每一个线路都做到层层有计划、人人有目标、事事有人管。
  
  2、落实分包责任
  
  本工程建设规模较大、劳务施工队较多,只有将控制点细化到各分区的分项工程中去,才能保证控制点落实的实效性。因此,拟通过合同条款将项目各分部工程的进度要求落实到相关分包,使进度保证体系实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3、建立项目进度责任制
  
  加强对项目经理、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进度考核,签订责任状,定期按计划目标进行考核,奖优罚劣。
  
  4、编制三级网络计划
  
  在施工中项目部将分级编制网络计划来控制整个工程的施工。
  
  一级网络计划
  
  根据工程总工期控制工程各阶段里程碑目标;
  
  二级网络计划
  
  根据各阶段分项工程的工期目标控制分解成分部目标;
  
  三级网络计划
  
  控制指导每月主要工序生产控制月计划和周计划。通过对关键线路施工编制标准工序,建立计划统计数据库,利用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对工期进行全方位管理。
  
  5、制定派生计划
  
  工程的进度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涵盖了技术、资源、商务、质量、安全等多方面因素,因此根据总控工期、阶段工期和分项工程工作量制定出技术保障、商务合同、物资采购、设备定货、劳动力资源、机械设备资源等派生计划,是进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最迟完成或最迟准备的插入时间原则,制定各类派生保障计划,作到各项工作有备而来,有章可循。
  
  建筑工程施工工期,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业主不可以随意,任性的要求施工方改变工期,双方应有个合理的计算方式以上已经提及,施工方也要合理的进行规制,保证建筑施工工期如计划进行,随意缩短,随意延长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要是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此时可以通过提供一些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这样单位要是不能免除对劳动者的义务的。那具体来说,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认定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什么证据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农民工工伤如何赔偿金额
      农民工工伤如何赔偿金额 (一)医疗费 第29条第3款 1、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要求:(1)在签有服务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2)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 伙食补助费 第4款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 住院期间。 (三)食宿交通费 第4款 1、标准: 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要求:(1)工伤职工到统筹地...


·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一、可辞退员工的情形具体有几种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 (2)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出现劳动纠纷都是,在起诉之前是要进行仲裁的程序的,劳动仲裁跟法院判决的效力都是一样的,双方必须要按照仲裁的裁决来履行双方的义务。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由于当事人经济困难或者是有充分理由是可以在劳动仲裁时候申请法律援助的,那么劳动仲裁申请法律援助有哪些情形呢? 申请条件: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自身意愿等...


·工伤认定委托书怎么写?
      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受伤后,单位是有义务帮助其申报工伤认定的。通常,单位会委托一名经办人到当地的劳动局办理工伤认定。除了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身份证等资料外,还得带一份委托书。那么,工伤认定委托书怎么写?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工伤认定委托书怎么写? 工伤认定委托书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 兹委托我公司(身份证号:)到你处来办理我公司(伤者)的工伤认定及相关后续事宜,望接洽委托。 此致 委托人:公司 ...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应付职工薪酬包含用人单位给予其在职员工的劳动报酬及各种福利,是员工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很多员工对职工福利费的适用范围不太了解,因此,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使用范围介绍给您。 一、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


·工程纠纷协议书怎么写
      工程纠纷协议书怎么写建筑工程由于涉及事项非常多,所以因工程引起的纠纷不在少数。为了减少双方不必要的麻烦会优先选择进行协议解决,此时就涉及到一个工程纠纷协议书,那么我们在协商的时候,工程纠纷协议书应该怎么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工程纠纷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司  原甲乙双方的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书:1、甲方同意...


·公司以先原答应的理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
      公司以先原答应的理由辞退员工是否合法?公司以先原答应的理由辞退员工是不合法的,因为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了,只能够双方协商来进行劳动合同的解决,或者是劳动者存在的重大的过错来进行劳动合同关系的解除,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免费的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员工吗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劳动者要知道企业能辞退哪些员工,免得无缘无故丢了饭碗。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员工吗?相信您都清楚,单位辞退职工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员工吗 单位可以依法辞退严重违纪的员工,以严重违纪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有规章制度作为依据。用人单位因员工严重违反...


·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质量在房屋建设中是最重要的要求,它关系到房屋的安全性,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任何问题都可能会对房屋的安全性造成一定的威胁,因此,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有着严格的标准和监督,也建立了一系列的追责制度,形成倒逼机制,用来提高工程质量,那么,工程质量追责的内容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追责制度 工程质量追责制度实行终身责任追究 北京9月26日电 (邢郑) 9月26日上午,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副司长曾宪新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理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各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在国家出台的条例上结合地方特色,也推出了各个地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也在其中。下文中,我们将为您带来详细的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方面的信息。 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的内容 (1)对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方面: 依据:合同约定的总体进度计划、分解的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