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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夫妻共有财产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土地使用权夫妻共有财产吗?需要区分情况,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二、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中又可分为法定共同财产制和分别财产制,剩余共同财产制,联合财产制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规定,我国的法定财产制包括了第十七条规定的法定婚后所得共同制和第十八条规定的法定特有财产制。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处理,所以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只有合法的认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才可以公平平等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梨树县关于集双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梨树县关于集双高速征地补偿标准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吉林省集双高速公路正在如火如荼的建设之中,其东丰至双辽段将经过梨树县,为周边的经济发展和对外交流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在高速公路建设中,将涉及到建设规划范围内的征地问题,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当地群众也十分关注,那么,梨树县关于集双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的基本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阳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阳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在实施城区改造工程,本着人与自然和谐的理念打造一座生态化的城市。政府实施征地是一个必然要面对的问题,政府的征地行为老百姓最关心的就是补偿问题。阳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阳江政府同社会各界协商的结果,在实际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一、市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及所占土地使用权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国企改制土地使用权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并纳入相关法案的。办理土地证明可以为你的生活提供很多的便利,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工作的时候,都可以或多或少的帮到你,为你提供一些帮助。国家有义务保护人民的利益,土地使用权是对群众权益的一种制度上的保证。国企改制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而土地资产处置则是国企改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现行有关规定,对国企改制中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根据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


·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户多宅和违建能否得到赔偿?
      一、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户多宅和违建能否得到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以户口本计算)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不合法律规定拥有多个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的。各地方对每人最多拥有房屋面积是有最高规定的,超出范围的面积也不予补偿。但是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将户口独立出去可以拥有新的宅基地。  没有经过审批的建筑都属于违章建筑,无论是建在哪里,拆迁时都得不到补偿。  二、农民能拿到这些补偿  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也越来越关注城镇化建设,在平时的生活中,各个城市的人们可能都会遇到所在的城市征收土地的情况,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征收农民的土地需要给予相应的补偿,补偿内容都一样,那么农民房屋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呢?我们来关注下。 一、征地补偿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承包股权收益算遗产吗?
      一、土地承包股权收益算遗产吗? 土地承包股权收益是可以算作遗产来进行继承; 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 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 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1)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2)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郢城镇高路村、海湖村、澎湖村、郢北村、黄山村、岳山村、郢城村、太晖村、新生村、五合村、荆安村,城南街道办事处荆西居委会(含荆州区四新渔场、园艺场、长江大学西校区)。 补偿标准:耕地:40000元/亩;菜地:44000元/亩;果园:44000元/亩;茶园:44000元/亩;精养鱼池:44000元/亩;林地:32000元/亩;未利用地:24000元/亩。 二...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去外地会怎样
      未经同意监外执行去外地会怎样可能会取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四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居住的县(市、区、旗)。社...


·铁路零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铁路零时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范围为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资料明确的铁路红线内范围,征地拆迁补偿按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的数量、质量据实结算。具体补偿标准如下:1、征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36500元/亩,涉及市、县(区)政府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细化分解并公布执行;城区和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同类在建重点项目补偿标准执行。2、林(草)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5%林地管理费)12...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是什么? 这几年来国家为了城市能够得到合理的开发以及土地能够被利用到最大化,不断的将城市进行改建。而地处于长三角一带的连云港市更是开发的重点区域。但是对于在连云港市生活工作的人们来说,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应该是他们比较想要知道的,下面和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连云港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征地补偿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
      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1、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采取了两种不同的规定,对于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才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而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对于其他方式的承包,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理由在于,其他方式的承包通常是以承包人个人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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