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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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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闹离婚要分财产怎么办?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案件的处理,应当首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下,如果协商可以解决的,如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认定以及债务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则是不需要进行起诉离婚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服刑人员家庭贫困证明怎么写
      1.第一行写“总结”二字,两字之间空两格,字体采用宋体二号加粗,空两行,顶格写证明的收取单位,一般是某某学校。2.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正文,一般要写证明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具体内容要写清楚该学生的家庭实际情况。3.另起一行,开头空两格写“情况属实,特此证明”,最后写上出具证明的单位和日期,并盖上该单位的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七条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二、军人结婚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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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严重起诉可以坐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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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制血亲能否结婚 姻亲可以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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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遗弃哺乳妻子和孩子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遗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所谓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成员中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人:(1)因年老、伤残、疾病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2)虽有生活来源,但因病、老、伤残,生活不能自理的;(3)因年幼或智力低下等原因,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2、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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