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侵权可大可小吗算犯罪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标侵权可大可小吗算犯罪吗?商标侵权不论大小都是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七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二、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对侵犯注册商标权行为认定的过程,有以下三个基本步骤:1.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认定商标侵权的基本依据。判断商标侵权行为能否认定或称是否构成所考虑的一切因素都是围绕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来进行的。根据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显然,从这条规定看,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只限于核准注册的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该范围由两个方面因素来确定,一是核准注册的商标;二是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二者的结合,构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也就为认定商标权侵权行为确定了与被控侵权对象进行比较的标准,以便得出是否构成侵权的结论。2.确定被控侵权的具体对象。被控侵权对象的确定由两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一是被控侵权的商标,二是被控侵权的商标所使用的商品。确定被控侵权具体对象的意义,在于确定和固化被控侵权行为的载体,为下一步与商标权的保护范围的比对打下坚实基础。它与确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同样重要,它是认定商标侵权行为的另一比较对象。3.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认定被控侵权的商标与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者近似,以及被控侵权商标所使用的商品与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是否属于同一种类或者相类似。通过认定侵权行为的三个基本步骤,特别是经过将被控侵权对象与注册商标和该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进行比较后,就能认定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综上所述,在商标已经被注册使用后,他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允许就对该商标进行使用并且以此牟利那么就涉嫌商标侵权罪,同时涉嫌商标侵权罪的还有将他人注册的商标进行销售,或者是将该商标进行伪造,还有种情况是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商标进行仿造也涉及商标侵权罪的。
  
  
  


·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是什么
      专利缴纳年费基本方法1、电子申请用户可以登录电子申请网,使用网上缴费方式缴纳专利费用。2、您也可以直接向专利局或专利局代办处缴纳专利费用。3、另外,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时,应当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二、专利年费的滞纳金在专利申请授权后,专利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缴纳专利登记费外,还应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每年的年费应在前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内预缴...


·关于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什么行为
      关于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什么行为股东抢注商标属于侵权行为。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应视为商标抢注。商标抢注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商标抢注是指在原商标所有者之前注册该商标以获取经济利益的竞争行为。二、商标抢注的目...


·发明专利能卖多少钱及转让流程
      一,发明专利能卖多少钱及转让流程?该专利分为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不值钱。他们主要起保护作用,停止假冒。实用新型专利的价值差距巨大,也是一种实用新型。生命中的小发明和空间技术发明之间的差距太大了。发明专利可以卖多少钱,应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确定。并非所有者发明的所有专利都可以以相对较高的价格出售。二、专利转让流程专利权转让是指专利权人将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所有权或者权利转移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


·行政复议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处理?
      行政复议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处理?人们在为商品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可能面临不批的情况,如果人们有异议,可以发起行政复议。相关部门接到材料后,展开复审。行政复议后有不同的结果,支持申请人的主张,或者驳回复审。那么,行政复议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处理?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行政复议商标驳回复审怎么处理? 被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的驳回商标复审申请,将根据《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商标评审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评审和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在评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什么是国际专利?国际专利是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创造在《专利合作条约》(简称PCT)缔约国获得专利保护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向某一缔约国的专利主管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二、专利侵权分类专利侵权行为分为直接侵权行为和间接侵权行为两类。直接侵权行为。这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根据《商标法》第53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二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


·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
      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因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而侵犯他人专利的,往往需要作出赔偿,那么实践中该如何确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


·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申请注册商标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有些公民可能个人设计出了一个商标以后,如果有幸被市场当中的某些商家相中了,那么可能会将商标的申请权直接转让给该公司,同时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就是将商标的所有权利直接转让给了对方的。所以当事人也一定要知道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申请权转让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标权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 商标权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 甲、...


·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 发明专利有哪些类型
      国的专利是分为了三大类的,就包括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在申请获得了专利权之后,自然也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过这个保护也是有期限的。那么,其中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呢?也就是说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发明专利有效日期是多久 申请专利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一、个人著作权中财产权保护期限是多久?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


·专利转让的费用是多少
      对于专利变更和专利转让的费用,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都有作出具体的规定:1.一般情况下的专利变更费用:要变更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专利的申请人以及专利的拥有人需要缴纳200块;要变更专利的代理机构或者专利委托代理人的关系则需要缴纳50块。2.一般情况下的专利转让费用:进行专利转让一般需要缴纳200块。上面提到的是一般的情况下变更或者转让专利的费用,但是具体情况下的费用还是需要转让方和购买方具体商量决定。在转让专利的时候,需要找到相应的企业或者专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