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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过错方分割财产会少分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离婚时过错方分割财产会少分吗?
  
  一般过错方会少分的,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要对另一方进行赔偿,而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要求也照顾无过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二、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
  
  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三\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为法律规定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时候应该照顾到无过错方,加上无过错方也可以向过错方索赔,所以,最终形成的结果就是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占有一定的优势。而且,法律上对过错性行为也有规定,不能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矛盾就主张对方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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