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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协议离婚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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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财产协议离婚书包括哪些内容?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8、违约责任;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二、办理离婚财产分割有哪些注意事项?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综上所述,夫妻感情出现危机,破裂的话如果一方提出离婚,则应当就财产分割协商好,否则就容易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写一份书面财产分割协议书,将财产分割方面事项写清楚,共同财产范围、分割具体方式原则比例等重要内容不能缺少。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赔偿两个时效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一、什么是时效 时效,指一定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时间,将产生一定的法律效果的制度。此项制度“利用人类趋利避害的本能,通过设定对权利或义务主体有利或不利的法律效果,鞭策、督促权利或义务主体尽快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时效有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两种。取得时效一般指取得领土占有权或财产所有权的时效。消灭时效,亦称诉讼时效,指权利所有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持续一定时间后,该权利归于灭失的制度。 时效不只存在于实体法...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
      离婚的时候,签订一份财产分割协议书,就可以防止因财产发生纠纷,而且这份协议只有符合法律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都有约束力。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写有何要求?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
      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十分恶劣的行为,它使被拐卖人与自己的亲人分离,给他人的家庭造成了巨大的创伤,拐卖妇女、儿童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能许多人不知道,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会构成犯罪。那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判多久?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


·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首先需要确定实际的管辖法院,因为我国法院众多,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法院都可以对你的离婚案件进行管辖。那到底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怎么确定?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中一些特别情形的法院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


·离婚财产婚前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是两人感情破裂,无法一起生活时必须要走的一步,在古代,离婚可以是单方面的,只要男方一纸休书就可以宣告婚姻的结束,但在现在的法治社会,离婚的程序可远没有那么简单。离婚除了两人在意见上达成共识以外,还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均等分配,最难的,是婚前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今天,就来和您聊聊,离婚财产婚前财产的相关问题。 一、婚前财产概念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财产、继承或受赠...


·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我国的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是对有过错方的惩罚,也是对无过错方在金钱上的弥补。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可要求有过错方予以赔偿,那么具体来说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可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1、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
      虽然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已经确定好有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哪一方支付抚养费,但离婚之后,往往出现应当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拒不支付的情况。那现实中,要是夫妻离婚之后,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后需要支付多少抚养费 子女的抚养费一般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


·没打结婚证生了小孩男方要承担什么
      男方承担抚养责任,若抚养权归男方则女方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反之男方需要承担抚养费。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之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


·婚前房产拆迁安置,离婚时如何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在离婚纠纷中请求分割。 夫妻一方在婚前取得(即夫妻一方签订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时间先于婚姻关系成立时间)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以及用该款项购买的房屋,是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在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内。 居住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利益一般由:房屋部分、土地使用权部分补偿、搬家补助费、过渡费、搬迁费、签约奖、速签奖、一次性补贴组成。其中,房屋部分补偿的析产...


·判决离婚后能不能变更抚养权
      判决离婚后能不能变更抚养权离婚判决后,如果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二、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


·起诉离婚拖延时间该怎么办
      在当下社会,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层出不穷,因而选择离婚。但是在某些家庭中,一方因为各种外界因素不想离婚,而一方坚持离婚,走上起诉离婚的道路,而另一方则采用起诉离婚拖延时间的方法回避这个问题,那么起诉离婚拖延时间该怎么办呢? 一、起诉离婚拖延时间该怎么办 如果自己和对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委托律师介入进行谈判。无论是说要写离婚协议还是要化解矛盾,律师肯定可以更心平气和的来说明其中的问题。如果没有办法要诉讼离婚的话,律师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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