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2023传真合同有哪些隐患?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传真合同有哪些隐患1、对传真属于原件还是复印件争论不一。一部分人认为传真件属于复印件,其无法真实再现原件经过修补所造成的瑕疵,因而属于复印件。 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当事人之间通过传真对书面合同的条款进行确认,与在同一张合同纸张上签字确认并无实质区别。因此,用传真订立合同,若合同正常履行则没有问题;若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就传真件到底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就难以确定,影响审判结果。2、传真件缺乏证据效力。通常而言,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才有证据效力。因此,法院在认定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时,通常考虑诸多因素:a、传真件是否是传真方所发出,接收方是否收到了传真;b、当事人之间传真往来过程是怎样的;c、当事人订立合同过程中是通过什么方式商谈的;d、是否有其他相关证据佐证用于补强合同传真件证据。一个案件中若只有传真件而没有其他佐证予以证明且对方又予以否认的,则该传真件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二、订立传真合同需注意哪些事项1、以传真签订合同后,双方应当通过信函邮寄合同给对方并分别签署非传真的书面合同。2、收集、保留其他能够证明双方以传真方式签订了合同的证据,如有关信函、电话录音、电子邮件、有关的凭证(如电话的记录单)等。3、传真件上一定要有对方的号码显示。4、双方最好能够及时就传真内容补签书面确认书。传真合同也就是通过传真的方式订立合同,此时合同的当事人并不需要当面签字或者盖章,一切都是通过传真的方式实现的。虽然通过传真方式订立合同,能够减少交易过程的费用与时间,但也不能忽视传真合同固有的一些隐患。尤其是在产生纠纷的时候,传真件的证据效力比较缺乏,这对合同纠纷的解决可能造成不便。因此,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障,建议尽量不好签订传真合同。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
      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是否有效一般而言,我们与当事人签订合同时所运用的方式是书面签订的方式,但是很多情况下在书面签订了合同之后合同还会有许多问题,有时候当事人会采取口头双方协定的方式来对合同进行一个变更。那么这样的方式有效吗,会造成怎样的后果呢?下文详细论述了以上问题。下文详细论述了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有效吗,供您阅读。一、书面签订合同后口头变更的合同有效吗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合同。如主合同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


·签完买卖合同毁约告到哪个部门
       一、签完买卖合同毁约告到哪个部门? 买卖合同毁约纠纷应该到法院起诉,起诉的流程是: 1、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领取判决-申请执行。 二、买卖合同毁约纠纷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合同法中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民法典》作为民法的一个分支,是与我们现实生活联系比较紧密的一部法律。对于合同,很多人都并不陌生,在生活中很多责任和务的确定都需要根据民法典来进行。在民法典中一个比较重要的内容就是它的三大抗辩权,那么民法典中三大抗辩权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民法典中的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二、三大抗辩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1、同时履行抗辩权...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
      要式合同成立条件有哪些内容一、要式合同成立条件 1、双方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 双方通过要约与承诺的方式,已经就合同的内容达成一致,这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如果双方未就合同的内容达成合意,则无论合同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要求,合同都不可能成立。 2、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其主要义务 合同的主要义务已经履行,说明当事人是承认合同的存在的。并且已经进入到履行合同的阶段,不应当再否认合同的成立。合同的主...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吗 一、不可以拿到赔偿金之后再解除合同 根据规定的拿赔偿金和解除合同的先后顺序,单位与职工解出劳动合同,职工先签解除劳动合同,再先拿到赔偿金,通常都是这样的流程,通常是办理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才能凭借协议对应赔偿金去财务领钱或者财务凭借财务向劳动者出具的手续办理银行转账。 二、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合同履行要遵守哪些原则
      合同履行要遵守哪些原则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债权的得以实现。合同履行的原则,是指法律规定的所有种类合同的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一般准则。合同的履行除应遵守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民法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合同履行的特有原则,即适当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经济合理原则和情势变更原则。《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二...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
      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 一、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或变更权? 撤销权人既可以撤销合同,也可以变更合同,存在撤销权与变更权的选择问题,而这一般由撤销权人自由选择,他人不得干涉。《合同法》第54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可见,撤销权与变更权在顺序上,合同法规定以变更权优先。 但在对方没有过错即因重大误解时,就应考虑对方当事人的意见。即撤销权人主张撤销合同而对方要求变更合同,或者撤销权人主张变更合同...


·合同诈骗罪立案标准和构成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合同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数额在五万至二十万元以上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在拟定燃料购销合同应该注意那些相关事项? 一、签订燃料购销合同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等具体内容注意事项。 1、名称要正确填写,不要写习惯名或自命名。 2、凡使用品牌、商标的产品,应特别注明品牌、商标和生产厂家。 3、规格型号,参考相应的物资目录、设备目录。 4、产品数量和计量方法,按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计量方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按双方商定的计量方法执行。 5、...


·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生活中经常会听见某明星与其所在的经纪公司合约未到期就解约,而被起诉要求支付巨额违约金的新闻,而在劳动关系中,如果劳动者的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未到期离职是否要给违约金 绝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是不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两种情形下可以约定违约金,除此之外是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


·最新玄武岩购销合同范本
      最新玄武岩购销合同范本 玄武岩购销合同应该怎么写?这是我们一些新成立的石材加工公司面临过的难题,害怕有些地方写的不是很清楚导致自己的损失,也担心写的太严苛导致交易对象不愿意合作,今天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份范本以供您参考。 玄武岩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产品供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