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醉驾没钱交处罚金怎么办?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醉驾没钱交处罚金怎么办?
  
  醉驾没钱交处罚金可以酌情减免罚金的额度,或者是责令当事人来进行一个分期付款,依据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没有能力履行罚金刑的,法院可以酌情减免或者责令当事人分期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的缴纳方式有哪些
  
  (一)自动缴纳。指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犯罪分子能够按时、自觉、主动地缴纳全部罚金。自动缴纳是实现罚金的最主要方式,能够反映出犯罪分子的悔罪态度和程度。
  
  (二)强制缴纳。指人民法院规定的缴纳期限届满,有缴纳能力的犯罪分子不缴纳或不足额缴纳罚金,人民法院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强制犯罪分子缴纳。强制缴纳措施有查封、变卖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入等。笔者认为,对有缴纳能力期满未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采取强制措施,变卖其财产或执行其钱款时,也应当扣除其拖延履行这部分罚金的利息,利息可以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算。
  
  (三)随时缴纳。指对于不能主动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其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这一方式有助于保证罚金刑的实现。追缴罚金,可以不受行刑时效的限制,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对被判罚金的犯罪分子执行罚金刑,避免了犯罪分子隐匿、转移财产,逃避追缴罚金的侥幸心理,最大程度地保证了罚金的执行。
  
  (四)减免缴纳。指在判决生效后,由于犯罪分子遇到了无法抗拒的天灾人祸,按原判决数额缴纳确有困难,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笔者认为减免缴纳罚金必须具备几个条件。首先,发生了不可抗拒的灾祸是减免罚金的前提条件;其次,缴纳原判决罚金确实有困难;再次,须经犯罪分子申请;最后,人民法院要查证属实。
  
  醉驾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醉酒驾驶,就是由于当事人确认当中酒精含量过高,而丧失了这样的一种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能力,所以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个时候有罚金的缴纳,如果经济实在困难可以适当减免。
  
  


·肇事逃逸交警不抓人怎么办 一、肇事逃逸交警不抓人怎么办?
      肇事逃逸交警不抓人怎么办 一、肇事逃逸交警不抓人怎么办? (一)交警不作为可以找交警队的督察处、公安局的纪委、当地政府的纪委(监察局)反映及投诉。 (二)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


·交通事故死亡要赔偿的所有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要赔偿的所有项目 交通事故死亡可以主张的赔偿费用 1、因抢救、治疗支出的费用医疗费 2、(如果存在抢救和治疗)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死亡支出的必要费用丧葬费 9、近亲属交通费 10、近亲属住宿费 11、近亲属误工费 12、因死亡丧失的收入损失死亡赔偿金 13、被抚养人生活费 14、近亲属的精神损失精神抚慰金 15、财产损失物质损失赔偿金...


·肇事逃逸撞的电动车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
      肇事逃逸撞的电动车不构成犯罪怎么处罚?肇事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两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营养费是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对受害人赔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若受害人出院之后经鉴定之后需要补充额外营养,则肇事者必须承担这部分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作出解答。一、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是什么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寻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知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必要以寻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增补而付出的费用。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必要增长营养的情况:(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样平常要400毫升以上...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特别是醉酒之后严重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在这种状态下驾车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对于醉驾酒驾的行为给与严重的处罚,那醉驾酒驾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


·摩托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摩托车出车祸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二、摩托车交通事故处理流程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在我国,如果不遵守相关的交通法规的话,是很容易出现一些交通事故的。出现交通事故,通常情况下都需要将司机的车辆扣留,扣留是有着相应的法律规定的,必须要予以遵守但是许多普通老百姓并不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小事故交警扣车多久? 新交法规定,交警扣车的目的仅仅是为了取证调查交通事故原因,如果事故原因已查明,交警无权再扣车。交警对双方赔偿问题,只有在双方都愿意的情况下,才组织调解。交警无权以赔偿为由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
      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事故责任各执己见,产生纠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便十分重要。当然,责任认定书不总是反应事故真相,这时我们就需要对责任认定书进行复核,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核期限是多长呢?网站我们为您解答。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定义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指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加以认定的行为。 二、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交通肇事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追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


·车位租赁协议范本怎么写?
      现如今,汽车已然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代步工具,当然,汽车也需要有“容身之处”,现实生活中,租赁车位的行为就是比较常见的。那么车位租赁协议范本怎么写?有什么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车位租赁协议范本怎么写? 车位租赁协议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将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私家车位租给乙方作为车辆(车牌号)停放使用,并签订如下车位租赁合同条款,甲、...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此时如果是轻微事故,并且符合条件的话,那允许当事人之间自行协商处理,否则就只能由公安交警作出处理。而对事故的处理有一定的程序,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谁也不想发生交通事故,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交通事故却经常出现在我们生活的周围,主要是我们车辆的不断增多和驾驶人、行人等没有按照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道路交通造成的,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