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可以不交抚养费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交抚养费
  
  1、好商好量,达成一致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2、特殊情况
  
  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 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 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二、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条件。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
  
  虽说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支付孩子抚养费,这是在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这个抚养费也不是说一定要支付的,经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发现在有些时候,其实也存在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除了离婚夫妻协商一致不支付外,其实常见的还是需要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本身存在特殊情况,在不具有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同时又没有收入来源,而不具有支付抚养费的能力,那么可以不用支付。
  
  


·交通致伤住院休养可要多少营养费?
      交通致伤住院休养可要多少营养费?交通致伤住院休养可要每天32元的标准来进行计算的营养费,因为在这样的受到伤害的情况之下,他肯定是对于自己身体会造成一个健康方面的折损的,所以要营养费的话一点都不过分,并且他也是有一定的酌情考量的情节。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可能以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现行标准是32元一天,营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需要医院医嘱注明加强营养才可以,具体多少由法官酌情衡量。交通事故赔...


·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
      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您在生活中可能会捡到别人的遗失物,大部分的人会选择将遗失物交给警察或者还给本人但是不乏有一部分的人将它占为已有。那么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呢?请阅读由网站我们为您带来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和认识吧。 拾得遗失物未交还失主会受到什么处罚 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第2款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我国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


·车祸发生后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车祸发生后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报警后,交警会及时出警,然后对交通事故的现场进行勘验,并根据交通事故的勘验情况,能够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证据不足,不足以划分责任的,交警大队会作出《交通事故证明书》。对于《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对认定不服,可以向上级交警队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作出复核决定交警队的上一级交警队申诉。如果对于交警队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无异议的,且该《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新规摩托车无证被车撞了责任是怎样的
      交通新规摩托车无证被车撞了责任是怎样的无证驾驶摩托与汽车相撞后,如无其他违章情况,一般情况下无证驾驶方应当承担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或者全部责任,并且依法接受处罚。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二、肇事全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醉酒交通肇事罪能判缓吗?
      醉酒行为本身就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而要是此时还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结果,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在对交通肇事罪判刑的时候,是否可以适用缓刑呢?本站我们总结相关资料,在下文中为你解答醉酒交通肇事罪能判缓吗。 一、交通肇事罪如何判刑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什么税 土地使用权转让要交的税有: 1、营业税及附加:按转让价与购置价的差价缴纳5%的营业税。 2、印花税和契税:按产权转移书据(合同)所载金额缴纳0.05%的印花税。按成交价格(合同)缴纳3%的契税(有的地方是5%)。 3、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 第十条 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一)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


·房产共有人继承交税吗?
      房产共有人继承交税吗? 一、房产共有人继承不要交税 办理继承房产,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缴纳遗产评估费用千分之六。 依据评估价缴纳百分之二公证费,取得继承公证书, 再去办理继承过户,缴纳几百元手续费用就可以。没有其他税费缴纳。 二、交税的税种分类 第一、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个税)和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义务人:(1)居民纳税人:A.境内有住所 B.境内居住满一年 (2)非居民纳税人: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
      不少人在喝了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拦下并处罚了,不少人觉得自己虽然醉酒驾驶机动车了,但是并没有造成什么严重的危害,认为可以执行缓刑而不是立即执行,所以为了能够减少在看守所中的时间,不少人常会问下面给您介绍一下醉驾自己能申请缓期吗,什么情况能判缓刑? 一、醉驾自己能申请缓期吗 缓刑是不能申请的,只能法院自己决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
      交通伤残鉴定什么时候能做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在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可以鉴定。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一、醉驾交警队的罚款可以不交吗? 行为人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经人民法院判处罚金5000元,应当自觉缴纳。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并可按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


·汽车临时牌照能上高速吗?
      汽车临时牌照能上高速吗可以。但需要驾驶员了解所张贴临时车牌允许行驶的区域。行政辖区内临牌只能在发放临牌所在城市的区域内使用,如果是跨行政辖区临牌可以去其它的省份,异地购车的消费者一般需要使用跨行政辖区临牌。张贴临时牌照的车辆如果是新车,在高速上开车时,需要控制好车速及发动机的转速。附:新车上高速注意事项:1、及时换挡:新车上高速时,需要及时的换挡,磨合期内的车辆在高速上行驶需通过切换档位的方式对发动机及变速箱进行磨合,如果驾驶的是自动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