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材料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材料有哪些?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纠纷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证据:1、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2、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供下落不明的时间、情况的证明;3、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姓名、性别、出身年月、生活状况等,婚生、非婚生继子女或养子女的说明和有关证明;4、财产、经济状诉的证明,即财产性质,来源、发票、清单及债权债务凭证,有储蓄的,应提供数额、帐号、户名、存入日期、种类、银行存折持有人等证明材料,或能起证明作用的其他有关材料。如财产转移,应作说明和提出证据,包括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及其证明;5、住房的性质(公房、私房、联建公助房等)、户名、面积、间数、常住人口等情况;二、离婚后因为财产分割起诉的时效是多久?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只要一方不存在侵害夫妻财产共有权的行为,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尚未分割的,就可以起诉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综上所述,夫妻离婚后,如果因为财产分割发生纠纷,当事人还是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在准备诉讼手续的时候,要带上相关材料,主要有起诉状,离婚证,要求重分的财产凭证,比如房产证等,和身份证。法院受理,经过调查的确存在一方转移隐藏财产的,会支持重新分割。
  
  
  


·丈夫出轨怎么离婚
      丈夫出轨需要理性去对待的,走法律程序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离婚的方式就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三大问题达成一致,建议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花费时间短,而且收费低廉。由于是男方出轨,女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可要求男方给予精神赔偿。如果夫妻双方达不成一致,即无法协议离婚,那只能选择诉讼离婚了。诉讼离婚相对来说要麻烦得多,它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最主要的是感情破...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一、同居流产女方是否可以要求男方补偿 《婚姻法》第十二条指出: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二条指出: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一、起诉法院离婚没财产怎么分割? 没财产双方就可以以其它的事由来进行起诉离婚,同时法院也不会主动的要求对方进行分割财产; 到法院起诉离婚,在立案时,当事人应提交起诉书两份、结婚证复印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结婚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便法院进行核对。 因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等原因无法提交的,应当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开具结婚证明材料,证实双方确是夫妻。 法院通知双方到庭时,当事人应携带结婚证,身份证及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权与抚养权有何不同?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父母在孩子还没有成年的时候对其负有监护的义务,同时也需要抚养自己的孩子,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或多或少有这样的疑惑,监护权和抚养权在我国的规定是怎样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监护权与抚养权有何不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监护权与抚养权的区别有哪些 要区分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有孩子监护权并不代表有孩子抚养权,有孩子抚养权一定有孩子监护权。夫...


·婚内抚养费答辩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婚内抚养费答辩词要注意哪些问题? 1、不要使用过激言论。谁对谁错自有法官评说,故所用词语尽量选择中性词,特别是针对他人的人身攻击的侮辱性词语千万不能出现在你的文字中。因为答辩状是法官对你的第一印象,写的好坏是水平问题,使用过激言论和侮辱他人,则是人品问题。 2、不能产生歧义。答辩状的内容尽量少使用修饰的句子,书写的文字要端正,语句要通顺,条理性要强。最好诉状是打印的。因为使用过多的修饰词语,容易产生歧义。 3、有争议的一些事实尽量...


·离婚案件是否需要调解,诉讼离婚一定要调解吗
      很显然,夫妻中的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最终的目的肯定还是想要解除婚姻关系。但起诉离婚程序复杂,我们发现法院一般都是先进行调解的。那在法律上,离婚案件是否需要调解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案件是否需要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和解时,有助于平和、妥善地处理离婚所涉及的方方...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当在其精神正常期间进行诉讼审理。1,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可以辨认自己行为能力的,双方可以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或者通过法院判决离婚。2,如果是完全不能辨认自己...


·离婚少分财产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少分财产的情况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叁)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多长时间?
      夫妻双方如果感情破裂,可以选择离婚。大部分人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的形式,协议离婚的流程比起诉讼离婚更为简单。但如果其中一方不愿离婚或有其他争议,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多长时间?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相信可以回答您的疑问。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


·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有的家庭出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其父母会选择离婚,选择结束彼此的婚姻关系,而父母的离婚关系到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一生甚至都可能会有影响。因此,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成为离婚案件的一大争议问题。那么,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应如何争取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


·根据法律规定同居还是事实婚姻?
      根据法律规定同居还是事实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同居不是事实婚姻,2003 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根据该解释第一条的规定,除有配偶者与他人形成的同居关系以外,对于其他单纯的同居关系的确认解除等纠纷,人民法院一律不予受理。因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起后,会产生两种不同的法律后果,即事实婚姻关系和同居关系,而两者的处理结果又截然不同,所以正确地对事实婚姻关系予以界定在司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