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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一、夫妻财产决定书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男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女方: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汉族,现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甲女双方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___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结婚手续,为了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和子女抚养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双方根据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事宜约定如下:
  
  第一条 房屋所有权归属
  
  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单元________号房屋(房权证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及家电、家具等均为女方_______个人财产,若今后双方离婚分割财产时上述房产及全部财产归女方个人所有。
  
  第二条 存款及个人收入所得
  
  婚后男女双方有共同存款的系双方共同财产,属于个人收入所得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工资收入等)属于婚后个人财产。
  
  第三条 债权债务
  
  1、由于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单元________号房产系银行按揭房屋,若男女双方今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时,该房产此后的银行按揭还贷款由女方自行承担,离婚后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偿还该房屋按揭款的费用,女方不对男方作任何经济补偿。
  
  2、婚前或婚后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一方自行承担(注:个人债务指一方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等)。
  
  3、男、女双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元的钱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
  
  4、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无双方共同书面签名则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
  
  5、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受让财产
  
  1、夫妻一方给付或赠送对方的财物归接受方个人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或继承的遗产及其它受赠予的财产归接受方个人所有。
  
  第五条 对于离婚的约定:
  
  1、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婚外情、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夫妻财产和子女抚养按以下约定处理:
  
  (1)男方自愿放弃家庭全部共有财产,净身出户。
  
  (2)夫妻共同财产全部归女方所有(包括以后再购置的房产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三)女儿________由女方抚养,为孩子的合法监护人,由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________元。
  
  2、如果男方今后有过错(包括婚外情、与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严重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男方必须赔偿女方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 ________元整。
  
  3、如果女方今后有过错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4、如双方无其它过错的情况下财产分配按正常离婚进行分配。
  
  第五条 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女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像夫妻财产协议书的格式都大同小异,但是协议书当中的具体内容就没有什么强制性的规定了,因为有些夫妻的共同财产可能还涉及到股票公司,以其他的投资理财产品,但很多普通夫妻的共有财产仅仅就是银行卡上面的这些存款,这样就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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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办了假结婚证算重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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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法院管辖一般原则。
      离婚案件法院管辖一般原则。 离婚案件的法院管辖一般情况下较容易确定,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规定确定即可。 ①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个法条解决了绝大多数案件的管辖问题,条款中有两个名词“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如何释义,最高院给出了明确的规定: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


·一、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
      一、女方提出离婚是否分割财产?是需要分割财产的;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


·现在孩子的抚养费每月费用多少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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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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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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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不可以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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