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机动车保费方面商业车险是要降低吗?商业车险的报废可以根据驾驶员的实际情况降低,具体的规定是:出险次数为1年5次及以上的,次年保费为当年保费的2倍;1年4次的,为1.75倍;1年3次的,为1.5倍;1年2次的,为1.25倍;1年1次的,不打折;1年未出险的,85折;2年未出险的,7折;3年未出险的,6折。关于商业车险的相关意见:1、单方面事故几百元可解决的,不建议报保险。如果出现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报保险,一次理赔不过几百元,但由于报案次数过多最终导致保费大幅上涨,确实有些得不偿失。2、双方事故2000元以下走交强,2000元以上看情况。若是发生双方事故,会涉及到赔付对方,2000元及以下是走交强险赔付即可,若是超过2000元的,以及还要修自己的车,还需用到商业险中的三责险和车损险,会增加一次商业险的出险次数。所以是否用保险修自己的车还是需要根据自己车的损失来考虑。3、当年已理赔次数越多,小事故报保险就越不划算。4、不确定是否要索赔时可以先报案暂缓赔付。保费的情况自己能够算出来,但是发生事故后,修车需要多少钱自己可不知道怎么办,这时,不妨先走完报案、定损等程序,这样可以避免维修过程中修理厂和第三者的漫天要价,但暂时不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等这个保险周期快结束时,可以综合考虑全年的出险情况、损失金额、次年保费上涨幅度,再决定要不要索赔。5、如果有人员重伤的情况直接找保险公司。同时,建议保额较少的险种已不必购买,如划痕险、玻璃险等等。这些险种即使全额赔付也不过几百、上千元,但却要占用出险次数。二、商业车险险种1、第三者责任险:这个险种与交强险相似,担任着交强险的补充角色,通俗的说,车主在开车时造成了别人的损失,那么这里的别人就属于第三人,人、物损失都包含在内。2、车辆损失险:在赔付了别人财务损失的同时,车主自身的损失怎么办?车辆损失为您解决。简单地说就是,您修理车辆由保险公司支付。3、全车盗抢险:根据字面意思也不难理解,就是车主在车辆被盗窃抢夺都可以得到的赔付。但是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赔付金额是根据投保金额计算,一般为百分之八十。并且,如果是因为车主丢失了车辆要是而引起的车辆盗窃,赔付金额会相应减少。4、车上责任险:车上责任险是车辆损失险的一种补充,车辆损失险保证了车辆自身损失,而车上险则保证了车上人员货物的损失赔付。5、玻璃单独破碎险:这是一种单独针对车辆玻璃的赔付险种,保险公司针对玻璃作为车辆的脆弱环节推出此险种,并且保险项目里区分国产玻璃和进口玻璃。6、车辆自燃险:这个理解起来就是非常简单了,车辆发生自然事件之后可获得赔付的险种。但是这里有连个默示条件,必须是非车辆自身原因发生的自燃和没有经过改装的机动车辆。我们购买商业保险的目的,当然不是抱着希望发生交通事故的这种心态,购买其他任何的保险都是为了给不可预知的意外事故提供一份保障,商业车险也不例外。关于商业车险保费方面的调整,不同的驾驶员购买商业保险要支付的保费都不一样。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
      一、交通事故机关不扣工资误工费吗?交通事故获得误工费后是会被扣工资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几份离婚起诉书
      诉讼离婚需要提交几份离婚起诉书 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除提供一般证明、证据外,离婚诉讼还须按照诉讼请求内容提供以下必要资料: 1、起诉书两份; 2、结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婚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户籍簿或单位,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 5、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的事实或证据。如被告下落不明的...


·交通事故未报警怎么办
      相信很多人都清楚,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都是需要报警进行处理的。但有的情况下,当事人却选择不报警。那么交通事故未报警的时候应该怎么进行处理呢?而现实中,哪些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报警?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将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交通事故未报警怎么办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条规定: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破坏交通设施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 ...


·车辆全责要误工费合理吗?
      车辆全责要误工费合理吗?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只有在人身损害侵权案件中才可以主张误工费,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属于车损案件,没有人员伤亡,所以,是不能主张对方赔偿误工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
      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勘察,并根据双方责任认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双方受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无误之后签字。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了,可以吗,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反悔 ,对责任认定书不服,就算签字了,也可以申请复核。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
      一、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会支持吗?符合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受害人亲属误工费法院也会支持的,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误工费是赔偿给受害人的,亲属一般是没有误工费的,如果亲属办理丧葬造成误工的,可以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什么?
      交通事故误工费是指什么?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误工费的发生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事故责任人的责任之一,自然应当予以赔偿。 二、误工费赔偿金额怎么算? 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 由于市场的需求,汽车代驾这一行业迅速的兴起,这是由于酒后驾车不仅违反交通规则,容易被扣分,并且,由此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请代驾司机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如果我遇到请代驾撞车了怎么办?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进行答疑解惑,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代驾 汽车代驾,顾名思义,就是由专业人士代替车主来驾驶车辆。在一些车主不方便甚至不能自己驾驶车辆的情况下,就需要有人来代替自己驾驶。代驾公...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率的增高,带来的是由离婚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在离婚的案件中,发生纠纷最多的部分是在房产分割,但是,汽车也是婚姻财产的一部分,对于汽车的分割也应该同样引起重视。那么,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么规定的?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新婚姻法汽车分割是怎样规定的: 第一,如果是婚前的汽车,那还是婚前财产; 第二,如果是婚后的,那么一般平分。 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


·醉酒驾驶是一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行为,一旦因醉驾发生交通
      醉酒驾驶是一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危险行为,一旦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将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损失,但在有的醉驾案件中,并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且驾驶员认罪态度较好,类似这些醉驾情节轻微的情况如何判罚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醉驾情节轻微的如何判罚?在审判实践中,从醉驾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性大小入手,以“定性、定量”的方式,明确以下区分原则:1、对于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认罪、悔罪,且无其他法定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