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实际上共有多少项赔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交通事故实际上共有多少项赔偿?
  
  情节严重的交通事故大概有以下11项民事赔偿,但不同交通事故中有多少项民事赔偿是需要结合当时的情况确定的,各项民事赔偿的参考依据如下: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2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一般应当参照侵权行为地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的车旅费标准支付交通费。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车为主。特殊情况下,可以乘坐救护车、出租车,但应当由受害人说明使用的合理性。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如不符合,就应从赔偿额中扣除相应的款项。
  
  5、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3条规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
  
  6、营养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7、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8、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9、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赔偿标准
  
  具体计算公式:
  
  (1)被扶养人生活费(未成年人)=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岁-年龄);
  
  (2)被扶养人生活费(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11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60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增加岁数);
  
  (4)被扶养人生活费(75周岁以上)=伤残等级(1级的按100计算,ii级的减少10%,其他依此类推,死亡的按100%计算)×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
  
  10、死亡赔偿金的具体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下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20年—增加岁数);
  
  (3)死亡赔偿金(75周岁以上人员)=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5年。
  
  11、丧葬费的赔偿标准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因人身损害造成受害人死亡的,不管受害人的职业、身份、工作、性别、年龄等情况有何不同,也不管生前是生活在城镇还是在农村,在涉及支付丧葬费标准这一问题时,不再有任何差异,都适用同一标准予以确定。
  
  就像是交通事故,如果当场导致受害者死亡的受害者都没有机会住院治疗的,不会产生医疗费,对受害者来讲更不会有什么误工费和护理费,交通事故致死案例当中的赔偿项目虽然比较少,但是赔偿标准整体计算下来可能就比较多了,因为这是最严重的一种结果。
  
  


·尽管最近几年我国打击酒驾的力度一直不小,但是仍然有不少车主饮
      尽管最近几年我国打击酒驾的力度一直不小,但是仍然有不少车主饮酒后开车,这就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方式。如果是醉酒驾驶并在交通事故中致人受重伤的,车主会被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论处,最终可能被判刑。那么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缓刑可以吗?下面我们就给您分析下相关知识。 一、醉酒驾驶致人死亡缓刑可以么?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罪致人重伤或死亡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的提交是怎样的?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文件的提交是怎样的?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格,包括: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计算机软件说明书 (3)例外交存申请书(按照《登记办法》第十二条二款规定,申请者有此要求时所填写提交的登记文件) (4)源程序封存申请书(按照《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者有此要求时填写提交的登记文件) 2、登记软件的鉴别材料。按照《登记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软件鉴别材料是指能够体现软件为独立开...


·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是怎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在赔偿问题上达成一致,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说到诉讼,你知道交通事故诉讼费用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做了详细的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收取的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


·深夜飙车什么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
      房产交易市场上,各类纠纷十分多见,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二手房买卖引起的纠纷。那么在购买二手房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购房者应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这也就是说,对于购房者而言,二手房买卖纠纷怎么避免呢?下面将作一个具体的论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避免二手房买卖纠纷 1、“卖房者”非房主。 对于“卖房者”非房主的情况,购房人可到房管局产权登记部门查询,如卖房者非该二手房的产权人,购房人应立即中止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


·取保候审可以开车去外地吗
      取保候审期间是可以开车的,只要公安局随传随到就行。去外地需要批准。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八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


·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怎么写?
      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怎么写? 交通肇事误工费起诉书 原告:杨××,女,汉族,1990年2月3日出生,住××省××县××镇××村××号。 被告:朱××,男,汉族,1971年9月21日出生,住××省××市××乡××村××组, 被告:王×× 诉讼请求 1、请求赔偿医药费1780元、护理费2000元、营养费500元、交通费200元、误工费11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飞鸽电动车修理费280...


·怎么递交离婚诉讼,相关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中,人们在逐渐的摒弃那些传统的封建的思想,在当今的夫妻相处模式中就能看出,正是因为思想的不断进步,人们越来越看中自身的幸福,因此近几年来我国离婚率在不断提高,但是在双方离婚过程中,总会存在一些利益上的不和,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离婚,本文主要介绍怎么递交离婚诉讼,相关的法律原则是什么? 一、诉讼离婚的法律原则 离婚诉讼的目的在于解除婚姻关系,而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关键在于是否具备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因此,法定的离婚事由是...


·主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怎么办?
      主责交强险怎么赔偿怎么办?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赔偿的种类包括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对方的车辆损失以及其他的现场的损失,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责任方应予赔偿。交强险不按责任比例理赔,而是分有责或无责限额赔付。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


·出车祸肇事者如何赔偿
      1、司机买了交强险,交警部门也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要求医院开具诊断证明、复印病历,保存好花费的相关票据。之后起诉,申请伤残鉴定,以鉴定为准索赔。2、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划分责任,并主张赔偿,3.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4...


·交通指示牌砸伤路人赔偿什么?
       一、交通指示牌砸伤路人赔偿什么? 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有伤残的,伤残赔偿金。 首先报警,证明你孩子被路标砸伤的事实,同时要求公安机关寻找,路标的主人,找不到主人,看路标属于公路局还是电力局等单位,然后将病历等证据复印起诉该单位就行了。 二、对于广告牌倒塌砸伤行人,广告牌所有者承担责任 调解员向该负责人讲解了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相关规定,并指出作为该广告牌的所有者和管理者,该工厂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