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个人货款申请书怎么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个人货款申请书怎么写?
  借 款 申 请 书
  我叫 ;性别 ;现年 岁;文化程度; ;婚姻状况: ;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
  现住址: ;暂住证号: ; 手机号码: 家庭固定电话号码: .爱人姓名: ;现年 岁;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 ;手机号码: ;
  我计划向贵公司借款 万元,期限 月,用途 :
  我申请借款 万元,期限 月,借款用途: ;还款主要来源: ;贷款担保: ;
  我保证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按月结清利息,到期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二、个人贷款的渠道
   1、网贷平台个人贷款渠道
  网贷平台现在应该是大多数人的选择,主要特点有:无抵押、审核宽松且放款快、纯信用贷款、操作简单便捷、额度一般不高。现在贷款平台也分为P2P贷款以及B2C贷款,P2P贷款就是个人对个人,典型的代表就是借贷宝,而B2C贷款是公司对个人,典型的代表就是中国移动的移动手机贷。贷款平台虽然有很多优点,适合小额资金周转的人群使用,但是也要注意自己的信息安全,在选择网贷平台时,需要查看下平台背景,是否能够承担起一定的风险,例如上面提到的中国移动的产品,这个就是属于国企产品,相对来说会更安全一些。
   2、银行贷款渠道
  银行相比于其他两种渠道来说,是最容易接受的贷款渠道。银行贷款渠道的主要特点是手续复杂、流程长、条件严格、周期短等特点。在银行贷款各方面都比较放心,不用担心没有看清合同最后要承担高额利息掉入诈骗陷阱,甚至不用担心自己实在还不起钱的时候有人拿刀到你家门口对你进行恐吓。但是,银行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选择的一种贷款渠道,一方面因为申请条件苛刻,限制性条款太多,手续过于复杂,费时费力,有时可能跑一年也跑不下来;另外,借款期限相对较短,长期投资很少能贷到款;最后,借款额度相对也小,通过银行解决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全部资金是很难的。特别对于在起步和创业阶段企业,贷款的风险大,是很难获得银行借款的。银行贷款主要还是个人住房贷款,或者商业性贷款比较合适。
   3、贷款公司渠道
  贷款公司的渠道特点有:需要线下去申请、审批速度较快、需要手续手续费。在贷款公司贷款申请审批是非常快速的,而且还能享受优质的信贷服务。但贷款公司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一方面是贷款利息比起银行来高了很多,另外有些贷款公司还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另一方面就是现在贷款公司鱼龙混杂,如果不仔细区分,很容易掉入诈骗公司的陷阱。
  每个渠道都有各自的优点和缺点,具体要在哪里贷款,还得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如果你想要房贷,那么肯定是首选银行,如果你需要几千块钱周转,那就选网贷平台,如果你需要大额的款项,但是又比较急,那么贷款公司是你的选择,所以在选择渠道时,要清楚自己的情况,对应选择渠道。
  根据其他的申请书一样,在书写借贷申请时,需要注明自己的基本信息,重要的是需要说明借贷的用途、期限等,最后签署自己的名字,这也就回答了个人货款申请书怎么写这个问题。通过网贷的方式不用书写申请书,但是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设立时,股东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设立时的全体股东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三款: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2、公司增资时,采用虚假方式虚报注册资本或虚假增资的,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虚假增...


·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
      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假离婚证的情形不少,办理假离婚证的目的不同,有的人就是为了贷款。但是这种委托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行为也是涉嫌违法的。此外,假离婚证在贷款审核的时候也是很难通过的,一经发现也将失去贷款资格。下面我们就详细给您介绍一下。 一、中介办假离婚证办贷款的风险 (一)财产风险 共同财产可能变成一方的婚前财产。我国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两套房产...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
      关于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的解读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票据关系是很常见的。债权人,即是指持票人,是拥有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的,那么相应的票据债务人则享有抗辩权。抗辩权是相对于债权人的请求权而存在的,以此来对抗债权人所提出的请求。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在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呢?让我们根据票据法中的相关规定来解读一下。 一、票据债务人的抗辩权 (1)“对物抗辩”,又称“绝对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可以对抗所有的票据持有人。此种抗辩的事由,是指票据自...


·违法发放贷款罪国家规定有哪些
      违法发放贷款罪国家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
      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在日常生活中,由于借款人和出借人往往关系比较密切,因此许多人碍于情面通常不愿出具借款协议,这一方面保全了所谓的面子,另一方面也为借款纠纷埋下了隐患。其实,我们需要重视借款协议的书写,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写借款协议要注意的细节包括哪些 1、注意要准确标明日期。 借条不写日期一旦发生了纠纷,事实真相常常难以查清,对诉讼时效的确定也容...


·打架罚款在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往往因为发生口角或者意见不合发生打架斗殴的现象。我国法律对于打架斗殴的处罚是非常负责的。情节较轻的构成治安违法,情节严重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打架罚款如何规定的?打架斗殴处罚标准是什么?下文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打架斗殴的行政处罚(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


·父母出钱帮子女还债离婚可以分割吗?
      父母出钱帮子女还债离婚可以分割吗? 一、父母出钱帮子女还债离婚可以分割吗? 是可以分割的,前提必须要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在离婚财产、债务分割中,属于共同财产、债务的应当平等分割。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


·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的关系是什么
      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的关系是什么?资产也就是资金占用,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也就是资金来源,从这个角度说,资产必定等于负债加所有者权益。所有的占用必定有来源作为支持。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他综合收益、留存收益等,通常由股本(或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含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其他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构成。所有者权益与债权人权益比较,一般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1、所有者权益在企业经营期内可供企业长期、持续...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现在很多债务人以自己没钱或者别人还欠我钱等借口来不予以偿还到期债务,那么作为债权人此时该怎么办呢,其能否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债权人又该怎么行使代位权?要是你都不清楚的话,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 一、债权人代位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代位权的构成要件是代位权制度的核心问题之一,对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了明确规定。具体为: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一、怎么确定借款的返还时间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 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一、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吗,需要共同偿还吗? 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进行偿还的。但是如果是其中一方由于赌博、涉黄、购买奢侈品的债务,对方是不需要共同偿还的。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二、共同债务的范围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