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很多时候当事人会按照月收入的20%-30%给付,但要是从法律上面来看,其实并没有统一规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往往都是要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来计算抚养费。如果此时需要给付抚养费的一方确实经济困难的话,那也是可以适当减免抚养费的数额。
  
  


·一、北京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北京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产生纠纷的才会愿意去请律师来帮助自己。需要注意的是,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处理纠纷,肯定要支付一定的律师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一、孩子不满一岁离婚抚养权归谁 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主要考虑孩子跟谁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经济条件、孩子年龄等等)孩子2周岁以下,原则判决给母亲抚养。特殊情况若女方有法律规定的传染病,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判给男方抚养。 《婚姻法》没有两周岁的限定。只有哺乳期随母亲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


·表兄妹能结婚吗?
      表兄妹能结婚吗婚姻法禁止结婚的血亲有两类:(一)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婚内财产还能平分?
      一、离婚后多长时间婚内财产还能平分? 离婚后两年内可以通过起诉的形式平分婚内财产,或者超过两年后还可以通过双方写协议来平分双方婚内的财产。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第9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该为夫妻...


·一般重婚案由哪个部门立案 一、一般重婚案由哪个部门立案?
      一般重婚案由哪个部门立案 一、一般重婚案由哪个部门立案? 重婚案由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部门可以立案,人民法院也能直接立案,起诉重婚罪有以下几种方式: 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自诉也可以由有关单位、个人或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报案或举报,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的类型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


·单方面申请离婚要哪些材料
      单方面申请离婚要哪些材料 一、夫妻单方面申请离婚要哪些材料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备、提供以下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 (一)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起诉状三份,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己留一份; (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交给法院; (四)被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给法院; (五)孩子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复印件给法院两份,自...


·离婚时主动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
      离婚时主动放弃抚养权是否可以?可以主动放弃抚养权,但必须要定时给孩子支付抚养费。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并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由此我们可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一种保持其基本生活的义务。这种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无条件性,包括生活和教育的全面性以及一定的长期和持续性。同时,父母对于非婚生未成年子女之的抚养义务我国《婚姻法》也予以明确规定:“不直接抚...


·国家规定的高温费有哪些内容
      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我们可以感觉每年夏天越来越酷暑难耐,由于气温总是变化无常的,全国各地均出现了持续性高温的现象。持续性高温对于我们生活工作都产生了严重的影响。对于特殊岗位仍然在高温条件下从事工作人员享有高温费的相关政策。那么,国家规定的高温费有哪些内容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国家规定的高温费有哪些内容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的通知:1、要求各地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


·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怎么走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
      民政局办离婚证流程怎么走通过行政程序进行的协议离婚由民政部门主管。协议离婚的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镇、民族乡的人民政府。1、申请。协议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申请时各方应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以便登记管理机关查明当事人身份,确定管辖权。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受理当事人...


·男方爱喝酒离婚女儿抚养权会归女方吗?
      男方爱喝酒离婚女儿抚养权会归女方吗? 一、男方爱喝酒离婚女儿抚养权会归女方吗? 男方爱喝酒也不一定会因此而必然失去抚养权,但是可以作为女方争夺抚养权利的一个因素,离婚后女儿的抚养权最终归谁需要结合不同的情况来考虑。具体如下: 1、子女不足两周岁 离婚时子女不足两周岁的,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强奸致成年妇女流产的判多少年
      强奸致成年妇女流产的判多少年 一、强奸致成年妇女流产的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