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我国范围之内,都有工程在修建,若工程质量存在着瑕疵,不仅会危害到建设单位的经济收入,且还会危机到当地经济的发展水平,且,若工程本身存在问题,还会使得人们的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不同类型的企业单位的资料是不同的,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呢?
  
  一、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有哪些?
  
  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 .
  
  二、工程质量的验收标准
  
  1、总则
  
  1.0.1 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的验收。
  
  1.0.3 屋面工程施工中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以及承包合同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4 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 配套使用。
  
  1.0.5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life of waterproof layer
  
  屋面防水层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年限。
  
  2.0.2 一道防水设防a separate waterproof barroer
  
  具有单独防水能力的一道防水层。
  
  2.0.3 分格缝dividing joint
  
  在屋面找平层、刚性防水层、刚性保护层上预先留设的缝。
  
  2.0.4 满粘法full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全部粘结的施工方法。
  
  2.0.5 空铺法border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在周边一定宽度内粘结,其余部分不粘结的施工方法。
  
  2.0.6 点粘法spot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或打孔卷材与基层采用点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7 条粘法strip adhibiting method
  
  铺贴防水卷材时,卷材与基层采用条状粘结的施工方法。
  
  2.0.8 冷粘法cold adhibiting method
  
  在常温下采用胶粘剂等材料进行卷材与基层、卷材与卷材间粘结的施工方法。
  
  2.0.9 热熔法heat fusion method
  
  采用火焰加热器熔化热熔型防水卷材底层的热熔胶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0 自粘法self-adhibiting method
  
  采用带有自粘胶的防水卷材进行粘结的施工方法。
  
  2.0.11 热风焊接法hot air welding method
  
  采用热空气焊枪进行防水卷材搭接粘合的施工方法。
  
  2.0.12 倒置式屋面inversion type roof
  
  将保温层设置在防水层上的屋面。
  
  2.0.13 架空屋面elevated overhea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采用薄型制品架设一定高度的空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2.0.14 蓄水屋面impounded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蓄一定高度的水,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
  
  3、基本规定
  
  3.0.1 屋面工程应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重要程度、使用功能要求以及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按不同等级进行设防,并应符合表3.0.1 的要求。
  
  项目 屋面防水等级
  
  IV建筑物类别 特别重要或对防水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建筑 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一般的建筑 非永久性的建筑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25年 15年 10年 5年
  
  防水层项选用材料宜选用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等材料宜选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宜选用三毡四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金属板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细石混凝土、平瓦、油毡瓦等材料可选用二毡三油沥青防水卷材、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等材料
  
  设防要求 三道或二道以上防水设防 二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表3.0.1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3.0.2 屋面工程应根据工程特点、地区自然条件等,按照屋面防水等级的设防要求,进行防水构造设计,重要部位应有详图;对屋面保温层的厚度,应通过计算确定。
  
  3.0.3 屋面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图纸会审,并应编制屋面工程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
  
  3.0.4 屋面工程施工时,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每道工序完成,应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0.5 屋面工程的防水层应由经资质审查合格的防水专业队伍进行施工。作业人员应持有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3.0.6 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保温隔热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材料进场后,应按本规范附录A、附录B 的规定抽样复验,并提出试验报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屋面工程中使用。
  
  3.0.7 当下道工序或相邻工程施工时,对屋面已完成的部分应采取保护措施。
  
  3.0.8 伸出屋面的管道、设备或预埋件等,应在防水层施工前安设完毕。屋面防水层完工后,不得在其上凿孔打洞或重物冲击。
  
  3.0.9 屋面工程完工后,应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细部构造、接缝、保护层等进行外观检验,并应进行淋水或蓄水检验。
  
  3.0.10 屋面的保温层和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时施工。施工环境气温宜符合表3.0.10 的要求。
  
  表3.0.10 屋面保温层和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
  
  项目 施工环境气温
  
  粘结保温层 热沥青不低于-10℃;水泥砂浆不低于5℃
  
  沥青防水卷材 不低于5℃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冷贴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冷贴法不低于5℃;热风焊接法不低于-10℃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涂料 溶剂型不低于-5℃;水溶型不低于5℃
  
  合成高分子防水涂料 溶剂型不低于-5℃;水溶型不低于5℃
  
  刚性防水层 不低于5℃
  
  无论是何种类型的工程,只有质量得到了保障,才有存在的价值,而工程质量的保障材料都是由工程的验收标准进行确定的,沥青分项工程质量保证资料也不例外。工程质量在施工完毕之后,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聘请专业单位进行验收。
  
  


·深圳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深圳工伤认定后怎么办?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1,若已经认定为工伤,可以再作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赔偿。 2 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


·签订员工入职合同固定期限是多久
      签订员工入职合同固定期限是多久 又到了毕业季了,毕业生最担心的就是找工作了。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单位会通知其按时办理入职手续。这时候应当尽快签署劳动合同。合同对于员工而言,非常重要,那么,签订员工入职合同固定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入职多久员工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自入职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第2个月至第12个月且劳动者有工作的期间,应当按月支付二倍工资。建立劳动关系,...


·要如何辞退员工不用补偿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符合以上条件之一,单位辞退员工可以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


·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等级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经常会有工作情况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下是要求我们的企业员工进行工伤鉴定,这份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在已经被认定为确实是工伤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力鉴定的行为,那么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等级是怎样的呢? 一、6根肋骨骨折与工伤鉴定 根据描述是可以初步判定为十级伤残以上,具体结果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十级标准: 身体各部...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我们常常都能见到各地都在修建房屋,知道的人都清楚,修建房屋的人是专门的建筑企业,他们就是开发商确定的具有资质的承包商。因此,这样的概念延伸到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您就很容易理解了。也即是说一个项目业主将电力安装工程承包给了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那么,电力安装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承包方式指工程发包方,一般即招标方与承包方,一般即投标中标方二者之间经济关系的形式。承包方式有多种多样...


·员工不服从调岗公司能辞退吗?
      员工不服从调岗公司能辞退吗?不服从单位岗位调整,单位不能予以辞退,否则视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单位调动工作岗位,需要与员工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变更的,不能以此为由将员工辞退。单位因员工不同意调动工作岗位辞退员工的,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


·工伤伤残鉴定由谁申请书?
      一、工伤伤残鉴定由谁申请书? 公司和个人都可以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交申请书,申请工伤等级鉴定。 二、工伤伤残鉴定怎么做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


·将患癌症的员工辞退违法吗?
      将患癌症的员工辞退违法吗?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患有癌症的员工,并不是辞退的法定理由,所以原则是不能辞退的,如果因癌症不能胜任原有工作,调岗后又不有胜任的,可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
      劳动合同分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补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呢,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注意:只是没有确定终止时间而非没有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用人单位字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
      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 中山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费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


·这次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
      本次假期延长属于调整《全国年节假日放假办法》的临时性调整,所有企业必须按照国务院的此次通知,将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因此疫情期间工资应当正常发放,用人单位不得少发或者不发劳动者工资。国务院通知明确:“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因在疫情期间不能休假的,应当认定为休息日加班的情形,首先安排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标准工时员工支付200%的加班费。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