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鉴定结论怎么领取?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工伤鉴定结论怎么领取?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两级: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第一级的鉴定结论,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是最终的鉴定结论。申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时候,要求留下联系人电话的,所以会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工伤鉴定书。工伤鉴定书一式四份,职工、用人单位、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事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各一份。
  二、经过认定是工伤后怎么办?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伤残鉴定是指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三、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满意如何处理?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包括定期复查鉴定和处理争议的复查鉴定。通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告诉了您工伤鉴定结论怎么领取,一般来说,当初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可以约定鉴定书领取方式,可以现在邮寄或者上门领取等。如果是到社保局领取鉴定书,需要本人带着身份证前往,委托给他人的,还得写一份委托书。职工对鉴定书中的内容有异议的,可以要求重新鉴定。
  
  
  


·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哪些
      哺乳期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有哪些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第七条的规定,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3)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


·事业单位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应聘一些事业单位的工作,主要是因为事业单位的工作的待遇比较好,当然即使是在事业单位工作也是可能会造成工伤的,如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过程当中出现了工伤的话,那么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进行工伤鉴定了,下面给您说说事业单位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样的? 事业单位工伤鉴定流程 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审查后,向劳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鉴定表,并提交原始资料→调查→组织医疗鉴定→定级、发文。 具体内容如下: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


·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怎么办
      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其实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存在一定的相似之处的。但由于实际的情况不同,此后企业作出的处理也就不一样。那么终止劳动合同后企业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在具备特定条件时不再具有法律约束力,自劳动合同终止时起,劳动合同就失去效力。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发生下面两个情况之一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其一,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其二,当事人约...


·职工工伤能提前退休吗?
      职工工伤能提前退休吗?只有工伤伤残等级达到一到四级的伤者职工才可以享受提前退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


·很多人在工作时需要写临时劳动合同范本
      很多人在工作时需要写临时劳动合同范本,但是很多人可能不了解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什么是临时劳动合同范本儿呢?您可能为这个为难了。下面我为您整理的一下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您可以参考一下,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企业临时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合同应该盖什么章? 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合同,一般应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也应该认定为是有效的,法律规定是签字、盖章;有其一就可以,如果是签字应是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如果公司章程有规定,其他人经法定代表人授权也可以有效; 二、盖章后具有效力 劳动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属于内部章,需经过用人单位授权后,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这些印章应当有效。但该印章须经过公安机关备案,并按公开的形式经...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 现在,很多公司和工作者之间因为缺乏劳动合同而需要向法律寻求帮助,例如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怎样办理,需要些什么材料呢?在下文中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介绍,请您往下阅读。 一、昌平区劳动仲裁程序需要如何办理?? 劳动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必经的前置程序,必须在发生劳动争议一年之内提起,逾期不予受理。从概念的角度来讲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一)昌平区劳动仲裁需...


·公司倒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怎么办
      公司倒闭也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怎么办一、公司倒闭不发工资也不解除合同怎么办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倒闭的,用人单位与职工的合同是自动解除。 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吗?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解除了劳动合同可以赔偿吗?可以,工伤认定期内一般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双方同意,并对工伤赔偿等事项取得一致意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


·五一放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
      我国规定的节假日是比较多的,而在节假日的时候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给员工放假,不过一旦放假自然就不能上班工作了,有的劳动者可能就担心在放假期间自己没有工资。那在法律上,像在五一放假期间这样的劳动者是否还有工资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五一放假期间是否还有工资《劳动法》第51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


·江苏省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有哪些好处?
      与以往的《条例》不同的是,江苏省劳动合同法的新条例在调整用人单位的制度方面及对劳动者的权利义务方面做了更详细的规定,这也是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举措。那么新的合同法有哪些不一样的地方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读! 一、合同续订 新《条例》明确,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应当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上期合同期满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合同的,应当补签并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 现实中,也有部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