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会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新会社会抚养费是怎么规定的?
  (一)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二)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或不设区的地级市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农村居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责令补办结婚登记;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子女,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二倍的社会抚养费;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三胎以上子女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四)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的,按本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计算基数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二、广东省再生育政策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经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或者县级以上直属农林场审批,可再生育:(一)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再生育两个子女;(二)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三)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条件的情形。按照前款规定对再生育子女的申请作出的批准,应当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夫妻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新会当地制定的超生一个孩子的社会抚养费的基数因为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能会随着新会地区人民年均收入的适当调整高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基数,等于是超生的孩子越多,社会抚养费也会不断的进行翻倍。
  
  
  


·新加坡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双方结婚之后,在共同生活期间会产生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这部分共同财产是需要作出处理的,如果双方未就离婚财产分割达成一致要求法院处理,法院在审理时一般会根据平均分配的原则对财产作出处理。但其他国家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与我国会有不同的处理方式,那新加坡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一、新加坡离婚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新加坡《妇女宪章》规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应平等公正地对婚姻财产进行分割。法院在分割婚姻...


·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范文是怎样的
      离婚的人群有很多种,其中也不乏一些正在怀孕的孕妇离婚的,孕妇离婚的虽说不多,但也是存在的,通过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像法院提出离婚申请,法院为接到您的申请以后,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法律依据,做出合理的判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孕妇这一特殊的情形,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以及申请书该怎么写,可以到本文详细了解。 一、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范文 孕妇起诉离婚申请书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
      怀孕期间离婚没有有抚养权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怀孕期间离婚孩子归女方所有吗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


·拐卖妇女罪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什么?拐卖妇女罪新司法解释的规定是为依法惩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拐卖妇女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1、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卖妇女罪中的“妇女”,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被拐卖的外国妇女没有身份证明的,不影响对犯罪分子的定罪处罚。2、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拐卖外国妇女到我国境内被查获的,应当根据刑法第六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定...


·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
      在夫妻生活中,一方有婚外恋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重要原因,很多夫妻因此走上了离婚的道路。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除了对孩子抚养权进行明确外,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也是您关注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矛盾。那么婚外恋离婚财产怎么分?我们通过整理的相关资料为您讲一讲。 一、婚外情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因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


·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
      一、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需要通知家属吗案件移送检察院批捕不会通知家属,但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程序后,依法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二、检察院批捕过程一般要多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
      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必须要对子女的抚养作出处理,否则的话是不允许办理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那具体来说,父母离婚时子女由谁抚养更好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离婚纠纷中,若生育有小孩,双方不能就抚养小孩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判定小孩由谁抚养的一般标准是: (一)子女随母亲生活的情形: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


·家暴要离婚么,遭遇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要离婚么,遭遇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是所有的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情,一旦遭遇家暴,不仅会给人的身体带来伤害,还会使人的精神产生极大的痛苦,很多人都有疑问,这个时候我们要离婚吗?对于遭遇家暴能否离婚的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作出解答。 一、家暴要离婚吗? 1、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而家暴属于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所以家暴属于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


·离婚协议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
      很多通过协议离婚的当事人都会疑问,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离婚协议并不需要公证,办理离婚登记之后就有效力了,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想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下文为您介绍离婚协议做公证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希望能帮助你解决疑惑。 一、离婚协议是否需要公证 离婚协议并不需要进行公证,但必须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并领取离婚证后才开始生效。需要注意的是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必须是确实分割完毕,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你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写可以找律师代写。但是有时离婚协议...


·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因为世界各国对国际婚姻的法律规定有所差异,以下仅为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法律。以下为国际婚姻法法律规定中的一般性参考,具体情况请详询律所。 一、婚姻家庭法法条中有关涉外的条文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对于离婚,世界各国确定离婚案件准据法的冲突规范不尽相同。中国公民同外...


·新婚姻法离婚案例有什么规定
      现如今离婚案件也是越来越多,那么新婚姻法离婚案例中对离婚有什么规定呢?离婚对于家庭有好有坏,但是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调商定或者是法院审判,根据不同家庭实际情况做出具体分析,新婚姻法对离婚案件有具体规定,具体内容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离婚案例 【案例】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屋。如今,双方因家庭琐事闹得不可开交,直至诉至法院。双方争议的焦点便是房产归属。该房产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