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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处理诈骗案件时,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可以启动逮捕程序,这样防止其跑掉。一般来说,在未起诉之前犯罪嫌疑人会被关到看守所。在这段关押期间,公安人员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以掌握更多证据。那么,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具体介绍。一、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是什么?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2、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4、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5、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刑讯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二、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间有哪些要求?1、讯问的地点(1)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2、讯问的时间(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高检规则》第195条 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2)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3)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综上所述,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公安人员办案的手段,根据刑事诉讼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方面规定,讯问的时候最少要保证两名侦查人员在场,讯问地点可以在看守所,也可以在派出所。在询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要如实交代问题,侦查人员及时记录,结束后形成讯问笔录。一般来说,讯问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行为侵犯国家林业管理制度和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的林木所有权,为刑法所不容,予以重点打击。那我国对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


·寻衅滋事罪中的凶器要怎样定义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凶器,应从两个情况予以确认:一、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二、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凶器,就必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其中,枪支、爆炸物本身社会危害性较大,国家对其严格管制,《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枪支、爆炸物的持有资格、...


·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爆炸罪作为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法律上并不要求一定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只要实施爆炸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已构成了犯罪。在对爆炸行为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结合此罪的构成要件,那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2、客观要件表现为对公私财物或人身实施爆炸,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爆炸物品...


·一、武汉醉驾准新郎是否构成犯罪?
      一、武汉醉驾准新郎是否构成犯罪?醉酒驾驶是犯罪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


·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处分原则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的处罚原则有以下几种 一、刑法自首规定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2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相对从宽是我国刑法对自首所实用的基本原则。 (一)对自首的犯罪分子,都“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这是我国刑法对自首以后予以从宽处理所做的原则性规定。究竟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应当根据罪行轻重和悔罪程度确定。 (二)犯罪较轻的自首,可以减轻或者免除...


·一般受贿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受贿罪
      很多时候受贿与贪污行为都是连在一起的,但事实上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罪名,虽然《刑法》上面对这两个犯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是一样的,不过在定罪处罚的时候罪名也是不一样的。那根据相关规定,一般受贿罪判几年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般受贿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受贿罪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受贿罪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数额在3万元...


·非法经营罪的未遂是否存在
      实践中,大部分的刑事犯罪都是可能出现中止、未遂以及既遂的犯罪形态的,但也有一些犯罪是不存在未遂的,那么对于非法经营罪来讲是否存在未遂情况?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烟草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实践中,有的行为人非法经营卷烟尚在收购、储存或运输阶段,无法通过计算其获利数额把握是否入罪以及达到何种法定刑幅度,也有的行为人多次非法经营烟草专...


·关于受贿罪立案标准的规定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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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行贿罪和对单位行贿罪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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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销售不合格产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是什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2、伪劣产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3、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售金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伪劣产品货值金额合计十五万元以上的。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


·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有哪些
      走私犯罪处罚的特殊形式有哪些 下列为走私犯罪特殊形式,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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