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履行,解除合同的概念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拒绝履行,解除合同在严格意义上来说,是两个概念。很多人会把这两个名词的概念混淆,以至于搞不懂这两种行为的后果和出发点。如果是有着正当的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者协议,那么其实就不算做违约。下面我们就带着您深入了解一下吧!大陆法国家一般都严格区分拒绝履行与合同解除的概念。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将构成违约,有正当理由的拒绝履行(如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乃是合法行使权利的表现,不构成违约。拒绝履行和解除合同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英国法中经常使用rescinding一词,它既包括了拒绝履行,也包括了解除的含义。英国1979年《货物买卖法》第11条、第48条区分了买受人所享有的拒绝收货的权利以及出卖人所享有的因买受人不支付价款而要求合同终止(rescinding)的权利。但该法认为拒绝收货的权利只是终止(rescinding)的特定形式。美国《统一商法典》区分了解除(termination)、取消(concellation)、拒绝(rejection)、撤回(revocation of acceptance)。在实践中,拒绝履行与合解除也具有不同的含义。我国法律对此没有严格的区别,但在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9条、第10条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17条中都有拒绝收货的规定。我认为,由于一方交付的产品在质量、数量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的规定,另一方当事人拒绝收货的,并不因此必然使合同解除。首先,在拒绝收货后,违约方可以通过一定的实际履行行为,使履行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这样合同就可以继续得到遵守。其次,如果发现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在托收承付期内,需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当事人在拒付货款时,合同关系依然存在。拒付货款或拒绝收货实际上是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行使同时履行的抗辩权。在行使该抗辩权时,合同关系仍然存在。第三,在某些合同中,仅仅是部分不合格,可以就该部分货物拒绝收货而接受合格的货物,这并不影响合同关系的存在。所以我认为,合同解除与拒绝履行是不同的,即使在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也有法定的解除权。只要他没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仍然不发生合同解除的后果。上文则是关于“拒绝履行,解除合同”两个名词的区分和解释,它们有着不同的含义,同时其中包含的责任也不同,需要我们在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多加注意区分。如果一方不想履行合同了,可以经过双方的协商,按照法律规定的步骤解除合同,这也是一种方法。
·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
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侵权的时候和合同违约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侵权赔偿和合同违约的时候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种是因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而导致的赔偿,一种是因为违反约定而造成的赔偿。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的具体详情还要看下文。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侵权损害赔偿和违约损害赔偿都是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其构成要件和归责原则基本一致。尽管如此,在侵权责任和违约...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依法行驶?
一、租赁合同出租人解除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依法行驶?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房屋大面积或全部毁损,比如因雷击而发生大火,烧毁房屋,在这一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是不依房屋的性质使用房屋的,致使房屋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3、承租人擅自转租房屋的
承...
·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变更合同的条件:
(一)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
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二)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不要通知对方
单方面解除合同要不要通知对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单方解除合同一定会解除吗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对方违约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实践中,一方要解除合同,通常会通过书面的方式告知违约方合同解除,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但是,一方单方解除...
·上班半个月,还没签合同,可以自离吗?
上班半个月,还没签合同,可以自离吗?
一、上班半个月,还没签合同,可以自离吗
上班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上班一个月后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就是违法行为。所以建立劳动关系半个月没签订合同的,不能擅自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海陆联运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海陆联运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对于货物要选择什么样的运输方式,这是在于商家本人的。如果有经济条件的话,当然可以选择海陆联运这种运输方式,不管是哪一种运输方式,最重要的目的都是要保证双方的合作能够顺利的完成。因此合同范本当中的条款问题就是非常重要的,合同是双方履行职责的重要凭证,那么,海陆联运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海陆联运运输合同范本是什么?
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如何成立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怎样成立 一、如何成立运输合同
1、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特定相对方当事人所作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法律效力:
(1)必须表明一经对方承诺即受拘束的意旨;
(2)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3)必须是特定的合同当事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4)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
(5)必须向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2、承诺。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
合同完全赔偿原则是什么?当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一、完全赔偿原则
完全赔偿原则是指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使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损失,都应由违约方负承担,包括因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完全赔偿是对受害人利益全面的、充分的保护。从公平和等价交换原则来看,由于违约当事人的违约而使受害人遭受损...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
合同代位权是什么合同代位:合同法中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权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它是属于合同保全的一种方法。
1、构成要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合法债权;
(2)债务人对次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非诉讼或仲裁方式)行使到期债权;
(4)债务人的怠于行使债权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5)债务人的债权并非专属于债务人人...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好多 一、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
·合同标的额减少后果是什么?
合同标的额减少后果是什么? 一、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
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
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
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