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我国,所有关于刑事方面程序的规定都是在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比如说刑事诉讼法当中规定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环节就是提起公诉提起公诉的案件是需要由检察院来进行审查起诉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晰的了解一下。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第三章 提起公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其他规定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第一百七十五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第一百七十六条 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 对于人民检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复查决定,通知被不起诉的人,同时抄送公安机关。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告诉我,您在我国是由检察机关,也就是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时候需要审查案件的事实是否清楚犯罪的证据等情况,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的还可以咨询律师。
  
  


·受贿罪从犯的量刑规定是什么?
      一、受贿罪从犯的量刑规定是什么?受贿罪从犯的量刑规定是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从轻处理,当然同时需要处罚的,还有就是罚金,这是在我们国家刑法修正案九当中的44条所做出的具体的修改,还有一种情况之下,受贿贪污的数额也会影响到具体的处罚力度。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


·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是怎样处罚的
      一,当事人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是怎样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下列法规:1、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


·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使人民的权益得到保护,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刑事法律规范,在这些刑事法律规范之中,对各类犯罪行为都做出了概括性的规定。滥伐林木罪是其中的一项罪名,若国家机关或者他人没有及时发现特定主体实施了该项违法行为的,可以在既定的追诉期内进行追溯处理,具体来说,滥伐林木罪追溯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滥伐林木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


·刑事诉讼法抗诉期是什么时候?
      一、刑事诉讼法抗诉期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抗诉期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二、对于哪些案件可以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于下列案件可以提出抗诉:1、对于认定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足的案件。如人民检察院认为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
      一、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


·酒驾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吗?
      酒驾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吗?酒驾拘役一个月可以探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拘役判决生效后,在押人中的家属即可到看守所探望。在实践中,各地的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在生效后,即可探视,有的看守所是在收到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后,才可探视。不同的看守所,规定的探视日是不同的,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二、法律依据根据《监狱法》第40...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区别是什么?
      在现代社会,我国刑法是规定了许多的犯罪行为,并且规定对这些进行进行处罚,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不太清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及洗钱罪之间的关系。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区别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与洗钱罪区别是什么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一些事项。一、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本条规定的洗钱罪,两者都属于连累犯的范畴。但是,从具体犯罪构成要件而言,两者也存在着...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将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因为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如果导致他人的身体受到轻伤以上的话,就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一定情况之下,也是有可能会进行调解的。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


·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二审审判需要遵守提起诉讼→侦查→审查→审判的流程,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人民检察院如果认为抗诉不当,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撤回抗诉,并且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上诉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当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钱吗?
      现代社会存在大量的经济交流,那么就不可避免的出现经济纠纷,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最多的就是借钱不还了。对于这种民事案件,国家有相应的法条“拒执罪”。那么被法院判决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钱吗?对于这种问题,我想大部分人都不了解,那么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拒执罪被判之后还需要还钱吗 根据法律规定,因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刑满释放后,债务人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仍然可按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人民法院可依法予以强制...


·行贿罪50万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行贿罪50万判刑标准是什么?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三百九十条,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