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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一方又不自愿离婚,那么另外一方可能就会向当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那么在第一次起诉过程中,可能因为男方的原因,或者是自身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去证实,人民法院可以反驳离婚诉讼,那么在现实生活中,就会有人提起第二次起诉,那么我们想要讲解的问题就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情形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情形会判离吗?
  
  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夫妻感情破裂的认定及证据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博客、QQ聊天记录等最好先做一个公证,再提交给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的证据,这类证据搜集难度大,可以采取拍照、录像取得,但是要注意不要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认定重婚的的法律文件。
  
  7、夫妻双方就婚外情交涉的录音资料。
  
  8、夫妻一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或照片。
  
  9、物管人员、邻居、街坊人员、亲朋好友等的证人证言。
  
  (二)证明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证据
  
  1、实施暴力者的悔过书。
  
  2、向妇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投诉及调解的证据。
  
  3、遭受家庭暴力后的报警记录或询问笔录,及公安机关出具的伤检报告。
  
  4、医院的伤残、伤情鉴定。
  
  5、家人、邻居等目击证人的证言。
  
  (三)证明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证据
  
  1、亲属、朋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2、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对赌博、吸毒等行为的教育材料。
  
  3、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或劳动教养委员会作出的劳动教养决定书。
  
  4、司法机关的有罪判决书。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证据
  
  1、分居后另行租房的租房协议,或房东的证明,其他同居人的证明。
  
  2、当地居委会的证明。
  
  3、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的证明。
  
  4、亲朋好友、邻居的证人证言。
  
  5、双方的书信往来、录用等证据。
  
  6、分居期间一方在外地打工而办理的暂住证。
  
  7、另外,如一方当事人提出曾在分居期间过夜,分居时效已经中断的主张,对此事实,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诉讼离婚的证据
  
  1、公安机关对一方失踪的证明。
  
  2、人民法院对一方失踪的判决书。
  
  (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证据
  
  1、县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的诊断书。
  
  2、患有精神病且无法治愈的医院证明。
  
  3、草率结婚当事人自诉及有关知情人证言、婚后仍无感情的陈述。
  
  4、一方因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
  
  相关知识
  
  法院判决离婚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7、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8、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9、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10、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11、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12、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13、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14、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5、被诉方经本院依法传唤无故不到庭,且没有提出书面答辩意见,经依法缺席开庭审理,请求方离婚态度坚决,可以判决离婚。
  
  您已经找到了答案。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了第二次诉讼就一定会离。倘若在第二次起诉过程中,仍然不能向法院提供明确有力的证据话,可能还会驳回诉讼。因此,不论是怎样的离婚诉讼,都该准备好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做好准备,才能得到法院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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