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
  
  贷款买车已经成为时下一种购车的首选,但是一般贷款买车都是预交一部分的首付,之后剩余款项进行贷款。这样既缓解了自己的经济压力有方便自己的生活,那么,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我们针对我国国家相关的贷款政策,为您解答如下:
  
  买车可以直接向银行申请贷款,但是否可以全额贷款需要跟经销商确定,是否有和合作银行有产品可以全额贷款,但为了确保贷款人有足够的还款能力,一般是要求借款人可以独立支付首付款(一般为车售价的三成)。
  
  贷款买车流程:
  
  1、客户在银行特约经销商处选择汽车并签订购车协议或合同;
  
  2、借款人向贷款行申请个人汽车按揭贷款;
  
  3、经调查同意后签订合同;
  
  4、办理汽车公证、抵押等手续;
  
  5、贷款人(银行)办理放款;
  
  6、贷款还清后,贷款人(银行)注销质押凭证,并退还给客户。
  
  申请办理应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贷款人认可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借款人职业和收入证明,或借款人愿意且能够提供的足以证明其支付能力的其它收入或财产证明材料;3、与贷款人指定的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或合同;
  
  4、以车辆抵押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必要时保证人应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5、不低于首期付款的中国银行存款凭证或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首付款凭证;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贷款买车3项费用
  
  按照银行相关规定,能够支付一定数额的首期购车款、公证费及保险费,具备分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本地常住户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在银行认可的汽车经销商处购车,都可以申请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私人贷款购车费用通常包括首付款(一般是车价的30%)、上户费、管理费等几项费用,贷款期限最短1年,最长为3年。以办理10万元左右的车贷为例,其相关花费情况如下:
  
  费用1:首付款=购车价格×30%,即100000×30%=30000元。
  
  费用2:上户费:包括购置税、保险费、路桥费、车管所牌照费等,共计15000元左右。
  
  费用3:管理费:根据贷款年限,通常一年期为2000元,两年期3000元,三年期4000元。
  
  贷款买车手续五步走
  
  由于日前许多保险公司停止办理带有为贷款人担保性质的履约保险,所以目前银行办理较多的主要是抵押加保证的贷款,即借款人将车辆抵押,并找一个银行认可的担保人(公务员、医生、金融员工等)进行担保。
  
  至于贷款手续,现在汽车经销商通常都会向购车者提供银行贷款服务,购车者只需向经销商提供购车人身份证、户口(本市户口)、配偶身份证、户口、结婚证、收入证明、房产证等证明文件即可在家等候通知。具体办理手续如下:
  
  1.提出申请,提交个人情况的相关证明。
  
  2.银行到购车者家中进行贷前调查和审批。
  
  3.通知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和保险等手续。
  
  4.银行发放贷款(由银行直接转到汽车商的账户中)。
  
  5.借款人将首付款交给汽车商,并办理提车手续。
  
  贷款买车四项注意
  
  1.若借款者从事的是医生、教师、政府公务员、律师、会计师、审计师等职业,或属于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领域的从业人员,银行一般会优先考虑或者有优惠政策。只有工作稳定、家庭稳定、收入稳定的人才能得到汽车贷款。
  
  2.从家庭收入来说,车贷的总额度不能超过总收入的50%。贷款购车后,除了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外,燃油、维修、停车、路桥、养路费等养车费用每月为1500元左右,因此,购车人应具有较高的家庭收入。贷款购车暂不适合月收入6000元以下的家庭。
  
  3.谨慎看待零首付、低利率等优惠。一些汽车商和贷款中介机构以所谓的零首付、低利率甚至免利息等作为促销的手段,其实,有些优惠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他们会以提高车价、增加手续费来“弥补损失”。
  
  4.莫忘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按照银行规定,贷款人应提前在结算账户中预存分期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否则,银行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
  
  以上就是“现在是否可以全额贷款买车?”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是否能够全额贷款买车需要和经销商进行协商,所以如果有相关需求的朋友,可以和 经销商进行沟通之后确定,有关贷款买车的其他问题,建议可以继续浏览本网站进行查询。
  
  


·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
      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是什么?一、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制定并颁发的辽宁省车船税新标准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车船税法明确规定,车船税不再按车型征收,而是采用与车辆价值息息相关的“排气量”作为计税依据,对乘用车按“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征收。排气量2.0成为临界点,排量越高所缴纳的车船税越高:排气量1.0至1.6升(含)只需缴420元,比旧标准便宜60元;排气量在1.6以上至2.0升(含)的乘用车,缴纳税额不变,仍为...


·一、交通事故牙伤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牙伤怎么赔偿?交通事故牙伤的赔偿:按照普通补牙的标准计算,从法律角度来讲,合理的治疗费(包括牙齿修复费用)只要在保险范围内都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在交通事故中,牙齿受到损害后,若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构成伤残的,实践中一般不会发生太大的争议,司法鉴定中也有相应的鉴定标...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小孩划伤车是不需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的,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破损车辆维修...


·骑摩托车醉驾有照无照性质一样不?
      骑摩托车醉驾有照无照性质一样不? 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 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


·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身边的车辆越来越多。但是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尤其是追尾、摩擦等很是常见。如何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我们人人都需要掌握的一个小技巧,以此解决日常小纠纷。接下来就由的我们来告诉您此小窍门吧。 交通事故的处理方法按照责任范围不同分为以下几种: 一、一方全责的事故处理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 1、责任方向所投保公司报案,索取报案号 2、事故双方就近选择...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 公司之间或者公司内部有时候出于各种原因会出现转让股权给受让人从而将财产转让给受让人的现象。当发生转让股权这种事情的时候,有一个需要引起我们重视的问题就是,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需要交税吗?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如下资料来进行详细的解答。 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各种税费。不过具体的税费规定是不同的,一般分为两种: 1、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2、当转...


·诉前财产保全保证金要交多少?
      诉前财产保全保证金要交多少?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在充分考虑因保全可能对被保全财产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对保全担保数额予以合理调整,规定诉讼保全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或争议标的财产价值的百分之三十,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申请保全的成本。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出售可否要回?
      抵押车被担保公司出售可否要回? 一、抵押车被担保公司出售可否要回 《担保法》第七十一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九十三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


·一、交通事故撞掉两颗牙怎么赔偿伤者?
      一、交通事故撞掉两颗牙怎么赔偿伤者?这个属于人身损害,可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让责任人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在我国,酒后驾车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司机酒后驾车并被测出醉驾,不仅涉及到违法,还会涉及到触犯刑法,是犯罪行为,当事人需要接受刑事处罚。不过,仍然有许多人对于饮酒和醉酒驾车的标准并不是特别了解。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一、饮酒醉酒驾车标准是怎样的? 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


·交通事故保险理赔 调解应如何申请?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少人会选择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那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调解方面应该如何申请,调解时保险公司又是否必须在场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保险理赔,当事人应如何申请调解?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