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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知道,要是夫妻之间协议离婚失败,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那么您知道,若是双方不在同一个居住场所,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法院管辖法院受理的话,应该是在哪里?为了解决您的问题,本站我们为您找来了以下相关规定,一起来看看吧。
  程序
  
  诉讼与管辖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
  调解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于其发生在诉讼过程中,所以也叫诉讼内调解。在诉讼过程中进行调解,有利于对当事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指导工作,妥善、慎重地处理离婚案件。而且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一般愿意执行,这不仅有效预防了纠纷的进一步恶化,也减少了法院的执行工作。人民法院在调解时必须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同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进行,要分清双方的是非责任。必要时可与当地的基层组织、有关单位密切合作,共同进行说服教育工作,以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和好或达成离婚协议。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讼程序。
  审理与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因此,在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法院管辖法院受理的,规定原告就被告,由提起诉讼的去到被诉讼的居住地法院管辖。若被告已不在居住地一年,离婚诉讼法院管辖法院受理的可在原告居住地,等等还有其他情况。由于离婚诉讼比较麻烦,还需要一定的诉讼费用,双方怎么方便怎么来。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在婚姻关系当中,对于男女双方来说,如果其中有一方想要通过起诉对离婚作出判决的话,最起码对我国的婚姻法律知识和庭审的相关问题应该做一定的了解。这样才有利于自己在开庭的时候不至于一无所知,在下文当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法律常识是,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判决前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起诉离婚的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起诉离婚期间孩子归谁 如果离婚期间孩子的生活现状没有对其成长不利的因素,尽量不要改变孩子的生活现状,前面是谁直接照顾的继续由其照顾。能够表达意愿的孩子,孩子愿意跟谁共同生活,就跟谁共同生活。以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二、抚养权如何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


·离婚经济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1088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实质上是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认可,使经济地位较弱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大多为女性)在离婚时享有经济上的补偿。做家务劳动的一方对维持婚姻所作的无形贡献是积累家庭财富的间接方式,对家庭财富积累的贡献与另一方是对等的,对家庭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家庭中...


·取保候审重新办理结婚证可以吗?
      取保候审重新办理结婚证可以吗? 一、取保候审重新办理结婚证可以吗? 可以办理结婚登记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应遵守刑以下规定,但并没有禁止当事人登记结婚。所以,如果司法机关没有特别明确禁止当事人结婚的,只要当事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仍可以正常办理结婚登记: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


·子女不满2周岁,男方想要抚养权怎么办?
      首先,双方可以就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因为民事案件过程中更尊重当事人的意思,如果女方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的话,法院会参照当事人的意思判决将子女由男方抚养,但是生活中很多情况下,女方并不会同意将子女由男方抚养,所以更多时候是要考虑女方其他的不利因素才能让男方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


·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
      当代社会,对于大多数的普通老百姓来说孩子应当是她们生活中的全部,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未婚生子的现象,未婚生子涉及到一个扶养权的问题,那么没结婚小孩子抚养权根据法律规定属于谁?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没结婚的孩子抚养权属于谁?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法律遵照以下原则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问题: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依据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


·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才好
      我们都知道,要告谁,就去谁住所地的法院起诉。但是有时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因为各种条件限制,没办法去另一方住所地法院起诉。这种情况下,到底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才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起诉离婚是在哪里起诉才好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离婚案件适用“原告就被告”原则,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但是离婚案件还是存在很多例外情况,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离婚本人不到场可以吗
      离婚本人不到场可以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参加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
      告女方骗婚要什么证据首先,我们要确认的第一点,就是你们是否以合法的形式进行了婚姻登记,必须是法律上的已经真正结婚了。第二点,我们也要确认对方是不是欺骗了自己一定数额较高的钱财,或者动产不动产之类的贵重物品,并且像这种事实,在你们结婚之前,对方就已经有明确的主观意识表示,或者暗示。第三点,我们要确认对方在你们两个人交往相处的过程当中,是否编造了虚构的事实,将自己不好的一面隐藏了起来,塑造了一个比较完美的自己,让你们觉得对方是适合自己相伴一...


·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的种类有哪些相关规定?
      我国国家赔偿的设置本质上是为了规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完善相应的责任承担制度,能够让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国国家赔偿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方式主要为支付金钱的方式,让我们来详细介绍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的种类吧。 一、国家赔偿法赔偿方式的种类 国家赔偿方式,是指国家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赔偿责任的各种形式。我国国家赔偿法第25条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重婚罪怎么处罚犯重婚罪的法律责任有以下规定:《婚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撤诉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撤诉后如果还在上诉期限内的话还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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