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劳动用工合同其实也就是指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必须要签订的,超过规定时间没有签订或者没有按照法定的形式来签订的话,则此时单位需要承担不利的责任。但是这个劳动合同书该怎么写呢?本站我们提供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简易劳动用工合同书模板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1、根据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本协议期限为 :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
  
  3、工作任务:
  
  3.1 甲方安排乙方在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2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3.4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劳动报酬:
  
  按计件生产,多劳多得,少劳少得,无固定工资;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5、劳动纪律:
  
  5.1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员工手册》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5.2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6.1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1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6.2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6.3、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6.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6.4.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6.4.2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6.5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协议, 均应提前 30天通知对方。
  
  7、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如不能解决,可以由三都县中和镇法院进行仲裁。
  
  9、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各位可以适当参考了解一下。法律方面只给了单位一个月的时间,这是从建立用工关系开始计算的,超过这个时间如果单位还没有与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么就要对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才行。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是怎样的 工程合同变更合同价款与索赔的关系 索赔是指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变更引起的费用增加,也属于索赔范畴。 工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都应索赔 索赔是经济行为,而变更是技术行为,当然变更就会造成工程量的增减,进而引起工程造价的变化,有增也有减。 工程变更是前提,索赔是结果。但工程变更不一定有产生索赔 索赔分工程索赔和商务索赔...


·在企业患有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
      在企业患有职业病的不属于工伤吗职业病属于工伤。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


·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
      在我国劳动法当中有基本工资的规定,但是每个用人单位又有不同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工资又是不一样的,其实劳动法当中规定每个行业的基本工资是为了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以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呢,我们在下面为您罗列出来了。   一、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和工资的区别是什么1.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和基本工资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显示的工资和基本工资一样,该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单位要是安排员工进行加班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但是这个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呢?具体的计算方法又是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员工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


·拖欠职工基本工资加加班工资共10万会判刑吗
      拖欠职工基本工资加加班工资共10万会判刑吗?1、拖欠职工基本工资加加班工资共10万元是有可能会被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以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


·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
      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 一、出版社劳动合同怎么写? 出版社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某某出版集团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
      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吗?没签劳动合同前能毁约,单位没有订立合同并没有缴纳保险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辞职,不需要提前30天,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并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协商不成的, 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
      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工作有哪些? 为了跟上经济发展的快速步伐,事业单位作为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需要改革创新,根据自身功能转型成为合适的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包括许多医护人员和高校教师,他们承担着社会医疗卫生、教育领域的职能。事业单位所属企业改制中除员工安置外还应做好清算、公开工作。以下是改制需要做的工作: 一、依法开展改制单位的清产核资工作 事业单位自身的资产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本身就是一个十分敏感而又引人关注的问题,特别是有些事业单...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根据《劳动》第47条规定了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具体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比如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构成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劳动者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