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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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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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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离婚房子过户给孩子合适吗?
  
  离婚的话,房子是可以过户给孩子的,这是属于赠与。
  
  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的条件
  
  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离婚调解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违反了自愿原则及调解协议内容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如果涉及调解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调解书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应另行起诉。
  
  2、当事人就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如涉及判决中已分割的财产,人民法院应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再审条件的,应立案审理;如涉及判决中未作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应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判、裁定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是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人民法院对于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再审申请予以驳回。对于没有分割过的财产要求在当事人发现此财产的两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超过此期限的法院会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申请再审程序
  
  1、提出申诉
  
  根据最高法院"逐级申诉"的原则,申请再审或申诉一般应向终审人民法院审查提出。
  
  对未经终审人民法院复查处理的申请再审或申诉,上级法院一般交终审人民法院审查;对经终审人民法院复查处理后仍坚持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上级法院应当受理。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裁判,可以直接立案复查,经复查认为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可以裁定再审。
  
  2、递交材料
  
  提交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注明联系地址及电话,并提供与案件当事人数量相同的申诉状及证据副本。
  
  提交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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