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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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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劳动合同备案对象
  
  本县行政区域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等使用的各类劳动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以及纳入人事部门管理的人员除外)
  
  二、劳动合同备案时间
  
  用人单位新招用职工或与职工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招用或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日内进行备案。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在30日内进行备案。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7日内进行备案。
  
  三、劳动合同备案审查内容
  
  1、双方当事人是否具备订立劳动合同的资格;
  
  2、劳动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3、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双方责任、权利、义务是否明确;
  
  4、用人单位办理与劳动者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登记手续情况;
  
  四、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初次办理劳动合同鉴证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二)劳动者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二份)及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四)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五)续订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续订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一式三份);
  
  (六)变更劳动合同的,应持原招用人员劳动合同鉴证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一式三份);
  
  2、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备案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一》(一式五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备案表二》及劳动合同书;
  
  (二)因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到期的劳动合同书 ;
  
  (三)因劳动者辞职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辞职报告;
  
  (四)因辞退、除名等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送达凭证》;
  
  (五)因退休、死亡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者退休证明、死亡证明;
  
  (六)因企业改制、破产、并轨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供有管辖权的国有资产部门下达的批复、改制方案和双方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一式五份)。
  
  五、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时限
  
  劳动合同备案即时受理,当天办结。
  
  劳动合同的备案内容及相关知识的全面介绍。对于备案时间,如果公司方进行合同变更,应在一个自然月内进行备案。如果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在7日内进行备案。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
      职工在工作期间意外因公受伤,经过鉴定后,可以领取到一笔企业支付的赔偿金。但是并不是,所有在单位受的伤,就都是工伤。工伤的确认是需要相关部门提供工伤鉴定书,用人单位以此为依据进行赔偿。那么,南京工伤鉴定流程都有哪些?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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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赔偿金包含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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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什么?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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