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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建筑工程一般都不是有一家建筑单位独立完成的,一般都是由几家建筑单位共同完成,如果顺利完成,工程按期交公。如果,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无法进行,那么,工程施工中停工误工费该如何计算?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和机械停置费应如何计算?由于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停工、窝工和机械停置费可按施工合同或停工协议中的有关约定计算,施工合同或停工协议中无约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一) 停工、窝工费用:1) 停工、窝工的工日单价按普通工日单价的70%计算综合价格;工日数按施工现场直接生产工人(包括机械操作人员,不包括管理人员)人数计算。2) 停工、窝工的工日一般按不多于3个月的实际停工天数计算,停工超过3个月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二) 机械停置费:1) 机械停置台班单价按《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相应机械的台班折旧费的70%计算综合价格;机械停置台班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停工超过3个月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2) 机械停置费:1) 机械停置台班单价按《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相应机械的台班折旧费的70%计算综合价格;机械停置台班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机械停置台班=额定年工作台班乘机械停置期(天)/式中的额定年工作台班是指《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规定的机械年工作台班。2) 长期停工的工程,固定机械(指《深圳市施工机械台班》)中单独计算安拆费用的机种)的机械停置期一般按不多于3个月的实际停置天数计算,停工超过3个月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其他机械的机械停置期一般按不多于20天的实际停置天数计算,停工超过20天时,超过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另行协商3) 停工、窝工的工日费用、机械停置费均列入“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零星工作项目费”计价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以上就是“工程施工中停工误工费该如何计算?”的具体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停工的情况,都不是我们您乐于见到的,但是出现问题就要理性处理,建议您可以查明原因,明确赔偿责任,将损失降到最低。
  
  
  


·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现实中,无论是申请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还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时肯定要先提出申请,然后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鉴定材料,之后才是实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究竟这个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能力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工伤保险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申请人应当按...


·在建筑工地受伤怎么维权没有劳动合同
      在建筑工地受伤怎么维权没有劳动合同 1、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单位没有及时报工伤,那么员工需要在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员工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只要是能证明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可行的,比如说工资流水,同事的证明。 2、员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再申请工伤认定,判定为工伤。只要认定为工伤后,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全文是什么?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全文是什么? 保险是每个人都很熟悉的东西,因为随着我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的提高,人们更加注重的就是生活的质量和保障,因此保险也就越来越多,参加保险的也越来越多,其中对于工伤保险很多人都很清楚,也是很重要的一个保险,那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全文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解释全文是什么?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国务...


·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在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未到期之前因为某种原因中断了双方劳动关系的行为,虽然劳动合同中会对双方之间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进行约定,但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条件可以约定吗?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相关的了解和认识吧。 《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劳动法》调整下,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分为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即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的...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辞退入职满一年的员工是否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或者没有履行合法程序,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的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


·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一、产假和哺乳期可以辞退员工吗 1、即使员工在哺乳期间不回公司上班,而且产假和晚育假已经休完的话,老板也是不可以辞退员工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哺乳期不能辞退,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1周岁的这段期间。就算是产假已经休完,员工在哺乳期内每天是能够享有一小时哺乳假的,而这个假期被称为授乳期。 2、如果公司里的老板想以辞退的方式来强迫员工上班是不允许的。因为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如果公司没有批准员工放假,而...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验收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质量是施工单位需要尽力保证的重点。如果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不仅会给工程参与的各方带来大量的经济损失,严重的还会可能会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事故。因此,工程验收就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工程质量验收包括的内容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质量检验内容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


·员工保密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用人单位实际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的时候,此时需要同时就保密的具体内容与保密费进行明确的规定,而这也属于保密协议内容中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员工保密协议的内容还包括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员工保密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份好的保密合同至少应该考虑到以下十二个方面的内容: 1、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 2、员工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的确认; 3、员工任职期的界定; 4、员工在竞争企业任职、兼职活动的限制; 5、员工在职期间不...


·工伤认定后的权益如何维护?
      工伤认定后的权益如何维护? 第一,督促用人单位在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申请了工伤认定,自己只要等待遇报销就可以了。 第二,如果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就要注意收集劳动关系、是在工作时受伤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录音资料、工资证明、考勤证明、厂牌、厂服、厂徽等,以免不良老板销毁证据; 第三,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到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越早越好,最好用人单位一个月内没有申请的话,自己马上申请。 ...


·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般的职员都知道在工作中受伤之后,可以进行工伤鉴定从而获得工伤赔偿。有些因为工伤而降低劳动能力的,还能依据工伤鉴定报告去相关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没有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吗?而工伤鉴定又怎么做呢?接下来就随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一、没有工伤认定书,能作劳动能力鉴定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


·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发现之后应该及时送往医院治疗。并且应该携带相应的材料到相关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吗?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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