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的产品(附件一)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应按合同制订的质量标准及价格执行,委托加工合同中产品规格及含量、质量必须与所提供的相关产品资料一致(配方及成份含量见附件二),否则属于不合格产品。
  
  二、甲方根据销售计划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在GMP达标厂房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否则甲方可退货,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三、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的产品,有权免费使用乙方提供的批文。
  
  四、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相关产品的生产批准证书复印件、相关产品原料和进口原料证明书及成分等各项资料(盖乙方公章),每批次___份,如因业务需要增加,乙方应按需求给予配合。甲方应在收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产品的验收。验收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必需的产品资料,包括批文、质量标准、及每批产品的厂检报告等。
  
  五、甲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负责产品包材的设计与制作,包材订购前须经乙方确认后方可订购。
  
  2、负责产品设计、投放,宣传资料印刷及销售终端费用。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维护乙方公司及产品形象。
  
  六、乙方负责条款与责任:
  
  1、乙方的生产条件与程序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保证其生产条件、产品质量能通过卫生部门定期、不定期检查。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须维护甲方公司的形象和名誉,乙方所提供之产品的质量应与报批产品的省市级检验机构的出具的报告书的产品质量相符合。
  
  3、若乙方生产的产品,经国家相关部门或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确定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或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乙方负责免费退换并承担甲方因此造成的相关运费及包材损失。若因产品内容物质量问题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起诉或遭政府部门处罚,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4、乙方保证不将甲方设计使用的标签、包装、商标等自用或用于第三方产品加工,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每个品种人民币___万元违约金。
  
  5、乙方须将每批次收到及加工完后的包材库存清单传真至甲方。
  
  6、甲方委托乙方到指定厂家代购的外包装、瓶、纸盒等包材乙方须严格把守质量关,乙方必须通过验收程序进行验收的,经验收合格方可入库投入使用。如乙方认为其代购的包材经检测不合格,须及时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确认后责令供应商予以更换。乙方在三日之内未提出验收不合格的,认定为甲方指定代购物合格,甲方不再负责因此产生的质量责任。
  
  七、下单付款及运输方式:
  
  1、甲方将采购单传真至乙方(采购单双方盖章有效),乙方须及时同甲方确认,甲乙双方盖章明确采购事宜,如甲方需增加或减少采购量或改变采购品种,须在乙方生产前及时以采购单书面传真并同乙方确认。
  
  2、甲方根据订货量向乙预交___%订金,其余款项于到货后支付。乙方需为甲方开具增值税票,甲方在收到 乙方增值税票后___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
  
  3、乙方在收到订金和一切所需包材后的___天内完成甲方定单,并将货物发至甲方仓库。仓库地址: 。
  
  八、如甲方所有产品年加工费满___万,乙方将返还甲方___%的加工费用。
  
  九、优先权:合同到期一个月前,如双方合作愉快,达到共赢,甲方可提出优先续约权利,续约仅延长合同期限。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委托加工新产品时,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十


·保险合同的解除有哪些形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法定解除的事项通常在法律中被直接规定出来。但是,不同的主体有不尽相同的法定解除事项:对投保人而言:(一)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可以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二)在保险责任开始后,法律对投保人的解除权作出了两种不同的规定:一是在合同约定可以于保险 责任开始后解除合同的,投保人可要求解除合同,同时对自保险责任...


·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简单的说合同诈骗罪算是诈骗类犯罪中特殊的一种,一般出现在合同的签订、履行过程中。一般在认定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区分不同的主体,法律方面对自然人构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与对单位构成此罪的立案要求不同,在量刑上面也有一些差异,下面本站我们带来最新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参考了解。 一、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方式是什么实践中常见的合同诈骗行为,并不一定就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必须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此罪的立案标准后,才能定罪处罚。不过在此之外,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合同诈骗的手段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合同诈骗的手段有哪些 1、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勾当行骗者为了便于实施诈骗的目的,专门持伪造的或他人的身份证件,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成立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由员工进行诈骗,整个诈骗过程,...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在双方签署合同后,不管是买方,还是卖方,都应该避免合同违约情况的发生。一旦一方因为过失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则构成违约,要按照合同违约条款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果合同违约怎么赔偿?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做个了解。 一、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


·什么是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订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都反映了当事人所追求的目的和实际...


·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满足哪些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1、实质要件 (1)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认识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订立合同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作为合同生效的要件之一,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


·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
      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债权债务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在进行贸易交易的时候我们为了维持交易关系便会运用签订合同的方式,在合同中经常会标明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定金在合同中除了提前预付以外还起到了压金的作用,那么在定金未付足的情况下,合同是是否算生效呢。下文是“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的解答。 一、定金未付足,合同生效吗 1、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


·国企三年合同到期未续签想离职手续怎么办
      国企三年合同到期未续签想离职手续怎么办理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主动离职,合同到期即止,劳动者办理好工作交接,按照公司离职流程办理,离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相关手续,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的介绍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的介绍 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 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 (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特征 ...


·酒类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酒类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喝酒是我们生活中朋友之间表达感情的一种方式,酒业也是在经济发展实业中占有很重要的比例的,对于那些卖酒的店家就需要去进行酒的采购,那么在采购时怎么签订酒类购销合同呢,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酒类购销合同范本给您参考、 酒类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


·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劳动者来说是是很重要的,如果用人单位迟迟不肯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实际上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但是,在入职之后,我们就不可能想离职就可以离职的。那么,入职不签合同离职怎么办?呢?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了解下具体的内容吧。 一、办了入职没签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需要依法办理离职手续,提出书面申请,做好交接工作,但随时可以走人,不用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