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五一放假加班工资怎么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五一加班算几天5月1日,按照标准,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公休,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二、年五一劳动节加班工资怎么算按照《劳动法》规定,5月1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按照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加班,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300%;在休息日加班,则要按200%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即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这里所说的工资收入指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各类补贴都不算在内。5月1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300%。5月2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5月3日加班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月计薪天数)×200%。这里所说的工资收入指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各类补贴都不算在内。三、五一劳动节不得安排三类人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1、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2、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3、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5月1日如果劳动者加班不得用调休的方式代替,按员工正常的工作3倍作为5月1日的加班费用。
  
  
  


·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
      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 一、工厂倒闭,劳动部门怎么处理? 这样的情况在一些私营企业或者小型企业出现的频率是很高的,你只有依据法律来进行处理了;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欠员工的钱由债务人承担,也就是说你原单位倒闭,而债务关系也是由新公司法人承担(如果转让)。如果你的企业进行资产清算的话,那么要有税务局及工商局等相关部门监督下才能清算。针对你现在出现的问题,你须明白: 1、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劳动合同带来的一切福利。(如果该企业在你入职...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旷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旷工作为一项严重的违纪行为,被多数的企业所禁止,惩罚的力度也都相对严厉。员工旷工时间到达一定限度的时候,企业会实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这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对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给予赔偿么?将会为您解答。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在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敬竞业协议有限吗?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敬竞业协议有限吗 无效,没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赔偿金,以及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竞业条款也就失效了。 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竞业限制可以签,只是公司是要支付补偿金的,不支付补偿金,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协议。补偿金的标准各城市有自己的规定。 协议本身不符合法律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就有效力 竞业禁止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或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禁止劳动者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与其所在单位有...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怎样确定?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怎样确定?工程承包人要负责很多职责,无论是工作内容,还是员工福利,或是投保范围,每一块都不能够遗漏,但很多人对工程承包、以及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不是特别理解,导致在工作上经常会出现一些误解,最终总是出现不可避免的以外状况,所以今天我们就来谈谈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怎样确定。所谓工程承包,是指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项目法人(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基础设...


·工伤认定结果是什么内容
      在我们日常工作中,因为长时间的工作给我们带来的身体疲劳和一些工作性质上的危险性,可能会突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身体受伤或者伤残。那么作为签署劳动合同的一方,受到劳动保障部分和《劳动法》的保护,自然会有类似于工伤认定结果是什么内容这种疑问。那么本文将为存在工伤认定结果是什么内容这种问题的工友进行解答。 一、及时认定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


·误工时间该怎样认定
      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同时,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受的伤害,我们可以索要误工费。那么,在实践中,对于误工时间该怎样认定呢?此外,在认定了误工时间之后,对于误工费我们应该怎么去计算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误工时间怎样认定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


·员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
      员工和企业签署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有了更好的工作机会,员工是可以提出离职的。按照劳动法规定,作为员工和企业中的任何一方,都有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权利。当然,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不是随意的,需要按照程序办理。那么员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下面我们给广大职工普及下这个职场知识。 一、员工申请提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提前多久告知单位? 按照《劳动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


·应该要怎么计算加班加点工资
      加班加点说的简单点其实也就是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每天的工作时间是事先进行了约定的,最长不能超过8个小时,但有些情况下单位可能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那此时自然就要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不过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要怎么计算加班加点工资 在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问题上,不一定每个人都很清楚。按照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要准确计算加班加点工资,必须区分不同情况的计算方法,实践操...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一、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由谁承担? 未参加工伤保险工伤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工伤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违反了《工伤保险条例》,应当去该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请求裁定用人单位给职工补缴工伤保险,同时要向单位索要赔偿。正常的用人单位是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中包括工伤保险。当职工发生工伤的时候,有工伤保险就可以得到一部分补偿。 二、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


·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在我们的周围,存在着各式各样的在建的、建成的、拟建设的建筑工程。而在这些建筑工程的实施中,其中重要的一项工程便是消防工程。对于消防工程这种关乎我们切身安全的工程,我们其实知之甚少,在购房时通常也没有深入考察房屋的消防安全。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介绍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 规定消防工程的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一、什么是消防工程? 消防工程包括: (一)建筑水喷淋系统 (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