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病退的条件是(具有正规医院证明的重大病例均可以可以病退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病退的条件是(具有正规医院证明的重大病例均可以可以病退。):
  
  1、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2、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3、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4、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5、1995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治疗半年以上,经市(州)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提前退休。
  
  6、199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并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年限,经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提前退休。
  
  二、病退标准:
  
  (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两肢或三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双手或双足全肌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完全性(感觉性或混合性)失语;
  
  非肢体瘫的中度运动障碍。
  
  (2)长期重度呼吸困难:
  
  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不可逆转的慢性肾功能衰竭期。
  
  劳动者在生病后想要病退时,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标准的,当然劳动者在病时隐退是合乎情理,合乎法律的,您在想要病退的时候,按照规定来向企业进行申请即可,您在申请的时候,可以参照我们在上面为您提供的病退条件和病退标准。以上就是病退条件是什么了。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
      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该怎么办? 医疗事故的发生通常是医疗机构疏于管理所致,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严重的会导致患者死亡。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院应该怎么处理?哪些行为属于重大医疗过失?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资料,我们一起做个简单学习吧。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有哪几类?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如何处...


·医疗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
      医疗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长?一、医疗机构用地 1、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文件规定: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 2、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


·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一、医疗过失分为哪些程度?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36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


·医生误诊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医生误诊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从过错原则上看,无过错的误诊不承担法律责任,有过错的误诊有以下几种法律责任。(一)医疗事故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不良后果,损害程度必须达到《医疗事故处理条件》规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的规定要求,且过失行为不良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即构成医疗事故,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二)民事法...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 目前我国的医患问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社会矛盾问题。在这之中有患者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是所欲的患者都是弱者;也有医院的问题,着医患关系之中医院作为具有强势地位的一方没有很好的履行好自身的义务,承担好责任。那么医患问题解决程序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我们就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 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
      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如何规定的医疗事故诉讼纠纷根据纠纷案由的不同,有不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根据最新的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和寄存财务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均为一年。因此,若是以侵权造成患者身体受到损害的案由来进行医疗事故诉讼的,诉讼时效为一年。除了侵权之诉外,医疗事故纠纷还可能是由于医...


·卫监所可以调解医疗纠纷吗
      卫监所可以调解医疗纠纷吗 一,卫监所职权 卫生监督所一般为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承担卫生行政部门 的卫生监督职责,也是卫生局的授权执法单位,承担卫生许可的受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如下几条。 1,组织实施全市卫生监督规划和计划,对下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2,承担市卫生局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交付的公共卫生 、健康相关产品、医疗卫生 机构和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监督执法任务; 3,负责法律法规规定的市级办理的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受理、初审...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
      每个人都避免不了有大病小灾的,发生疾病医疗保险卡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因此现在大部分人都会购买医保,但是对于医疗保险怎么报销都不是很清楚,而且每个地区的医疗保险的保险范围和报销比例等等都不尽相同,下面我们就从门诊、住院等几个方面讲讲,北京医保是怎么报销的? 北京医保是怎么报销的 一、门诊费用 1、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友谊、宣武、广安门中医、同仁、协和、北医三院、北大人民、北大第...


·1、治(医)疗费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虽然现在的医疗水平越来越先进,但是在实际的操作当中,很可能会存在医疗过错给当事人造成重大医疗事故的现象发生。随着现代人们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当医院发生医疗过错的时候,院方和当事人之间可能会各执一词,这种情况下需要对医疗过错进行司法鉴定,那么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鉴定医疗过错程序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 1、《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2、《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


·北京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注意事项
      北京医疗纠纷调解申请注意事项一、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 除以下情形外,只要当事人双方同意,海南省医调委均可受理调解: 1、当事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的; 2、当事人已经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正在调解之中的; 3、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经医调委调解,达成协议一方反悔的; 4、因非法行医而引起的医疗纠纷; 5、医疗机构中发生的非医疗行为引起的其他民事纠纷。 二、申请人民调解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民调解时,患方需提交: 1、调解申请书; 2、当事人的身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