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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发生工程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一旦发生了这类事故我们应该立刻总结相关情况的发生,防止下次出现的问题,下面就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哪些情况下?希望能够为您带来一定的帮助和解答。
  工程质量事故主要原因
  (1)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诸如不作可行性研究,即搞项目建设;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无图施工、盲目蛮干等均可能造成严重事故。(2)工程地质勘察存在的问题:诸如不认真进行地质勘察,随便确定地基承载力;勘测钻孔间距太大,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地基的实际情况;地质勘察深度不足,没有查清较深层有无软弱层、墓穴、空洞;地质勘察不详细、不准确,导致基础设计错误等。(3)设计计算存在的问题:诸如结构方案不正确;结构设计与实际受力情况不符;作用在结构上的荷载漏算或少算;结构内力计算错误、组合错误;不按规范规定验算结构稳定性;违反结构构造的规定,以及计算中的错误等。(4)建筑材料、制品质量低劣:诸如结构材料物理性能不良,化学性能不合格,水泥标号不足,安定性不合格,钢筋强度低,塑性差,混凝土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防水、保温、隔热、装饰等材料质量不良;构件质量不合格。(5)建筑物使用不当:诸如不经核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加层;任意改变用途,加大设备荷载;在结构构件随意开洞、割筋、留槽;不清除楼面积渣,不进行必要的维保等。(6)科研方面存在问题或技术难点未妥善解决,就急于用在工程上:如较低温度下,混凝土滑模施工时,如何保证承杆稳定问题;又如升板工程中,如何防止群柱失稳。对钢材的脆断及进口钢材性能研究不够;对某些特种结构受力分析不当,均可能导致事故。(7)施工中忽视结构理论:诸如不懂土力学原理,造成不应发生的塌方或建筑物移位、沉陷、开裂;不能正确区别预制构件在使用和施工过程中的受力特点;忽视砌体施工的稳定性;对装配式结构施工中各阶段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认识不足;施工荷载不控制,造成严重超载;不验算悬挑结构在施工中的稳定性;模板与支架,以及脚手架设置不当;混凝土结构中,任意改预制为现浇,造成传力途径或内力受力性质的改变等。(8)施工工艺不当:诸如土方开挖出现流砂时,无正确的治理措施;打桩或其他分部分项施工顺序不当,相邻建筑施工顺序错误;砌体工程组砌方法不当,通缝、重缝多;混凝土浇筑成型方法错误,形成孔洞或冷缝;混凝土拆模时间过早,导致裂缝和局部垮塌。(9)施工组织管理不善:诸如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任意修改设计;不按施工规范操作;对进场材料与制品不按规定检查验收;缺乏称职的施工技术人员;没有建立和建全各级技术责任制度;施工方案考虑不周,技术组织措施不当;技术交底不清;不作隐蔽验收或其他中间验收;土建与安装配合差;总包与分包多行其事,出了事故,匆忙处理,甚至掩盖隐瞒。(10)灾害事故:如地震、大风、大雪、火灾、爆炸、水灾等引起整体失稳倒塌等。根据上述资料表明,工程质量事故大多数发生在组织管理不当,建筑倒塌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这种事情的发生我们应该有效的从当事人或者部门吸取相关的经验,对于施工人员我们要进行一段时间的培训,对于开发商来说不要吝啬材料和监察人员的雇佣,以此来表明国家的安全性。
  
  
  


·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本身属于民事行为,是不会涉及到刑事犯罪,因此也就不会被判刑。但要是拖欠工资的行为构成了《刑法》中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话,那此时当然要对相关人员联系处罚。那实践中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拖欠工资被判一般是多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一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新罪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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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调动后送礼算不算行贿
      一、工作调动后送礼算不算行贿? 如果不是以谋取利益为目的,被提拔后送礼难领导属于感谢,而不是行贿,但送礼的价值应该控制在一定的额度,不然属于违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市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致使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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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一、员工怀孕期间可以强行解除合同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故女职工怀孕的,用人单位不能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相应的合同期限应当顺延至劳动者哺乳期满。下面由我们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法律依据。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


·工资被拖欠找哪个部门
      工资被拖欠可以找以下部门进行解决:1、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后,会向拒发工资的公司责任人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员工工资。2、劳动仲裁委员会。经投诉后没解决的,员工可以找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3、人民法院。经劳动仲裁后没解决的,那么建议可以在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去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到法院起诉的,也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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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请求。如果用人单位能够证明造成工伤认定机会的丧失其没有过错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制度中,规定对身体受到了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参照民法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申请认定工伤的时效为一年,即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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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工种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一、有工种的劳动合同有哪些? 有工种的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的终止时间。无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有合同无确定的终止时间。 二、从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分,有固定期限用工、无固定期限用工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用工3种方式。 1、固定期限用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


·重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如何办理?
      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经过住院治疗,身体得到康复或伤情稳定后,如果因工伤造成职工身体残疾,对工作劳动和生活自理能力造成影响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次申请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和工伤赔偿,其中工伤认定是前提、工伤鉴定是关键、工伤赔偿是结果,那么,重庆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怎么办理呢? 1、工伤鉴定的申请条件 (1)申请初次鉴定(确认)的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停工留薪期满或停工留薪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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