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民间借贷根据实际是否需要支付利息,分为有偿借贷与无偿借贷。其中的有偿借贷,很明显就是当事人是之间就借贷约定了实际利息的,不过在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当事人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的情况。那么,要是对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呢?请和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在实践中,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不明确等等情况经常出现。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510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680条第1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510条予以确定,即“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实际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时,如果对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关系认定为无息借款,但是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主张收取逾期归还借款的利息,则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二、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办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510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之规定,应先支付利息,而不是先支付本金。当然,依据地区特殊的交易习惯确定能够确定的,尽量服从交易习惯。到底借款利息约定不明怎么处理?此时一般是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就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借贷利息。由此也提醒了各位,在借贷的时候,一定要先就利息做出约定,当然也是可以不约定的。这样做就是避免日后就利息产生纠纷


·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什么?
      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什么 在交易过程中,很多时候都需要交纳保证金,保证金可以作为存款存到银行里面,所以保证金作为存款是可以获得利息的,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保证金存款的利率是多少,进而解答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怎样的,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保证金存款 保证金存款是指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资金融通以及承担第三方担保责任等业务时,按照约定要求客户存入的用作资金保证的存款。 二、保证金存款利息收入是怎样的 存...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还涉及到债务的分割。在分割债务时,也像分割夫妻财产一样,只有共同的财产、债务才能进行分割。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男女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1、处理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具体来说包括: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


·哪些债务能被继承
      哪些债务能被继承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5、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而承担的补偿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6、其他属于被继承人个人的债务,如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被继承人遗留有债务,继承人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然后再分割...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2023?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书写有效的借条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付息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8、写...


·追讨债务的注意事项与有效方法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大家经常会存在着资金不够使用的情况,因此我们会有向自己的亲朋好友进行借钱的行为,这时我们与亲朋好友之间就形成了民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也可能是我们借别人的钱,有可能是别人来借我们的钱。那么当别人借我们的钱之后,却迟迟不肯偿还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进行追讨债务呢?首先,我们需要进行明确的是在,当初我们在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时候,也就是民间借贷关系的时候是否有签署有借据借条。借据或者借条上是否对于还款日期进行了规定,如...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
      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是怎么样的 分公司注销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公司如果要注销首要要考虑的就是清算,通过清算了解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能处理的债权债务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发布公告说明。那么,分公司注销债权债务说明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 一、分公司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


·犯了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
      犯了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怎么处罚?犯了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的,依据《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


·怀疑借条被修改应该怎么办
      怀疑借条被修改应该怎么办怀疑借条被修改了可以起诉处理,情节比较轻的,一般是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依照《刑法》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借条被修改了还有效吗借条被改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影响。对方找人模仿你的笔迹,增加了利息内容。对于增加的利息部分,...


·拖欠货款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拖欠货款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一、拖欠货款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欠款的案由如何确定,根据欠款所依据的基础判断。 (一)签名方面的问题 1、签名者不被确认 其实避免这类情况的出现并不难,买卖双方只要在交易之前,签订一个合同,在合同中明确:收货者的名字,以及签名字样就可以了,如果买方变更签名者的须事先通知卖方,否则就视为原定的签名者一致有权带买方签收货物。 2、 签名不规范不被确认 实践中,有的收货人签名不规范,比如没有姓只有名或...


·欠钱不还遇上老赖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遇上老赖了怎么办?遇上老赖债权人最好起诉到法院,防止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事实上,确实有很多债权人在要债的时候,对于自己的合法权益都不是足够的敏感,也许确实是两年之内债务人的实际情...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
      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 随着我国金融投资市场的不断完善,我国的投资者数量也越来越多。但是,由于很多投资者缺乏专业的投资管理经验,因此不少投资者都会选择购买基金。那么,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基金是什么呢?今天,您就和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