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父母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现今社会的新一代人对于婚姻都有自己的看法,虽然大部分人选择一生一婚,但也有一部分人在婚姻生活发生意外时选择离婚,那么婚后财产又如何处理呢,如果是结婚多年财产转让子女又该如何分配呢?下面我们共同探讨一下有关“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的问题。一、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1、原则上,赠与人或是受赠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2、契税根据《契税法》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契税按照1.5%比例征收。4、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分给一方,则此时的过户不需要缴纳契税。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按揭房过户的费用由于地区的不同而存在一些差异。二、具体的过户流程有:(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2)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3)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4)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与,公证手续不是必须办理的。(5)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登记。(6)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7)所需费用:税类: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费类: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工本费20.00元综上所述,以上即是我们针对“离婚房产赠与子女需要交契税吗”相关问题的整理解答。总体可以概括为:需要交纳契税一起及其他税费,其中契税按照1.5%至3%的比例全额征收。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时夫妻一旦协商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无论是否已经过户给子女,双方反悔都是不可以撤销的。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哪些会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 (一)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70号令)》规定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肇事逃逸的构成条件主要有: 1、肇事人知道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即行为人在逃逸时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2、主观上是为了逃避事故责任,逃避法律的追究;实践中,肇事人逃跑的目的大多...


·单方事故不报警交警会追究吗
      在发生单方事故之后,如果你选择了隐瞒,不报警处理的话,是会被交警追究责任的。这里的单方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开车的时候,由于你开车的原因导致有人无辜受到伤害、直接丧失生命或者导致别人的财产无辜受到一定的损失,例如:由于你开车不当直接碰撞到外界的东西,导致它遭到了损坏,那么你就需要根据当时损坏的程度以及具体情况来进行相对应的赔偿。一般来说,在发生了单方事故之后,我们需要按照以下的步骤来进行处理:第一步:报警,这是不论我们发生任何交通事故要做的...


·一、脑挫裂伤交通事故是几级伤残?
      一、脑挫裂伤交通事故是几级伤残?1、汽车类车祸脑挫裂具体属于八级伤残,摩托车这类的就是普通的外皮擦破如果伤口较大,按照原来的法医鉴定标准,通常缝合7针以上,就属于轻伤了。2、至于报销问题不必担心,这些费用如果是工伤的话,由单位或工伤基金,比如说单位交由工伤保险的话,最后支付也可。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程序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上海精神鉴定费用一般是2400元,肢体...


·醉驾拖移车辆收费吗?
      醉驾拖移车辆收费吗 首先是需要收取的,但认为拖车费收费标准以及停车费有异意可以向物价部门反应,因为交警部门在自己没有能力完成拖车的情况下,是可以委托民营企业来完成的,而无证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是需要扣留机动车的,所以从执法上来看没有问题,只看企业收费是否合理的情况。从此事上来看下次可要记住带上本子了。 上海牵引一次轿车的费用在150到200左右。事故牵引可以进保一次,比如出了事故不能再行驶,这时如果叫了牵引公司,牵引到一家修理...


·交通事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交通事轻微伤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交通事轻微伤赔偿标准如下:交通事故轻微伤,伤者可以要求医疗费,营养费与误工费等。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


·一般出车祸后怎么要误工费
      一般出车祸后怎么要误工费出车祸以后的误工费应该是由全责方来承担的,但是,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中所有的赔偿项目,括误工费都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主要责任人应该赔偿的误工费的标准是根据当事人的收入和误工证明这两方面的因素来确定的,如果被害人无法举证的,主要责任人也可不赔偿。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误工费是指因道路损伤治疗休养期间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没有减少收入的,不应当赔偿误工费。误工费的赔偿分为有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两种情况当...


·交通轻微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交通轻微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道路交通事故受轻微伤怎样赔偿,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


·交通事故 应诉 注意
      随着车辆的增多,现在的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给成千上万的家庭带来了悲剧,如果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要先打电话报警和保护车祸现场,涉及到需要打官司的时候,相关材料一定要准备齐全,下面我们主要为您总结的是交通事故应诉注意事项,希望能帮助到。 ? ?交通事故 应诉 注意 ? ?一、交通事故应诉需要内容:   1、准备好财产保全(可选)。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如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


·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社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醉驾也是交通部
      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给社会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醉驾也是交通部门所抓的重点,一旦发现有驾驶员醉酒驾车的行为都会给与严厉的处罚,还有可能归为刑事案件,那么醉驾超200的处罚是怎样的呢?通过下文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醉驾超200的处罚是怎样的? 每个省关于危险驾驶的量刑及是否适用缓刑存在不一致的地方,比如江苏省,危险驾驶酒精含量200以上的、发生交通事故的一般不适用缓刑,罚金根据判处的主刑来确定,一个月拘役对应一千元罚金,摩托车可以适当从宽...


·延期交房就像是牙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遇上了
      延期交房就像是牙痛,表面上看起来似乎无关紧要,但是如果遇上了,实际上也会让人饱受困扰,而且最让人担忧的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给违约金?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延期交房怎么给违约金 开发商违约时所支付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当区别两者情况: (一)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 开发商与买房人就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有约定的,一般从其约定。但如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的,...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一、车祸刑事拘留能取保吗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理。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适用对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
13057670467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