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创业公司融资时间流程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我们都知道很多上市公司、跨国企业都是从小公司发展上来的,这中间也经历了许多风风雨雨,很多时候并不是有一腔热血就能创业成功的,我们还需要很多资金和人才,但很多时候这些都是微小企业所缺乏的,融资过程不总是一帆风顺,接下来让我们告诉您创业公司融资时间和流程是怎样的?
  一、创业公司融资时间和流程是怎样的?
  
  1.制定清晰的战略规划和资本规划
  在企业选好赛道,组建好创始团队,整装待发攀向事业高峰时,通常需要勾勒出公司未来的使命、愿景和价值观,还要细致梳理出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资本规划,以支持企业达成远征目标。这个环节也体现了创始人的胸怀、格局和资本意识,没有清晰的上市计划和资本规划的创业项目是无法取得资本机构青睐的。毕竟对投资机构来说,最大的退出收益源于在二级资本市场退出,如果缺乏高回报套现的退出渠道,企业的质量再好也无法纳入其资本投资清单中。另一方面,清晰的上市目标和资本规划要服从和服务于企业的整体发展战略,资本的投入和补充也取决于运营的计划和预算。上市计划、运营计划、预算计划、资本规划四者环环相扣,企业对此,尤其是对未来13年的发展规划要了然如胸。
  2.融资小组的组织保障。
  在启动融资前,要成立以创始人为核心的内部融资小组,成员一般由创始人、财务负责人、业务负责人、外部投融资顾问构成,这也是后续匹配投资机构开展业务、财务、法务等尽职调查的对接部门,是减少后续对接错频、缩短内外磨合时间的推进器。
  3.准备融资材料。
  融资材料主要包括商业计划书(BP)和配套融资材料。BP是融资项目的简历和敲门砖,也是吸引投资机构进一步关注、持续深入对接的链接器。内容主要是创始人团队向投资人讲述一个激动人心的商业冒险故事:创始人发现了一个非其不能实现的创富机会,但还缺乏资金等关键的支持,投资人日后套现时可以赚取多少倍的回报,等等。具体到项目上,BP应当体现出个性化的商业逻辑,写作内容要点包括:企业简介(公司信息、团队和股权构成)、行业情况(机会和痛点)、竞争情况(行业中的玩家)、核心竞争力(企业的拿手本领)、运营现状(用业务及财务数据来验证模式和竞争力)、发展规划(未来三年在市场、产品、资本方面的战略规划)、经营预测(业务、财务数据)、融资规划(融资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资本退出规划),等等。配套的融资材料,一般包括影印版的公司营业执照、公司历史沿革介绍、知识产权方面材料(如专利、软件著作权、药品批文、医疗器械注册证、关键行业准入资格等)、高新区或孵化器的政策条件、公司的三表及流水、关键客户和供应商信息、股东结构及介绍等。给投资机构提供材料时,应当由浅入深、循序渐进。从一开始直送BP到后面补充配套材料,企业要与机构联系确认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并让对方发送保密协议或保密承诺,然后再针对性地提供。同时,提供三表、流水及客户名录时,建议采用糊名法或代号,以防范后续资料的外泄。
  4.建立融资的渠道FA/创投圈/朋友圈。
  不管是初次创业者还是创业老兵,手机通讯录中或多或少都会存有一些投资人的联系方式。不过,千万不要把BP和配套融资材料盲目地推送给通讯录或微信群里的投资人,前期还是要做一些投资机构的小尽调,不加选择地推送的结果往往不尽人意,毕竟每家机构都有自己专注的投研方向。可以通过其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看一看它们的投资标准(行业、区域、阶段、额度等),看看自己的项目融资需求与之是否匹配。同时,还要看看这些机构的投资案例中是否有与自己的项目方向雷同或类似的,如果有,也不要推送资料。否则利益冲突这个难题迟早会成为创投双方的心病,除了少数战略级的行业大玩家,是做不好这种一手托两家的事的。另外还要注意,群发的BP会被大多数投资机构看都不看就直接删掉。创造正向的现金流是最好的融资替代方案,所谓“以前看流量,现在看销量”,一定要有明确清晰的盈利模式并见到收入。创造顾客价值是企业的根本,也是企业与资本博弈的底气所在。另一方面,在股权融资中也要有其他备选方案,比如运用债权融资、店面众筹、股权众筹、技术VC等多种方式,还可以借鉴传统的企业融资方式,如内部员工融资、经销商/供应商客户融资等。综上所述,我们已经告诉您创业公司融资时间和流程是怎样的了,相信您已经跃跃欲试,但是我们还是要提醒创业初期的你们必须要具备战略眼光和战略思维才能在市场的竞争当中站住脚跟,而且必须要具有识人的能力,拥有好的团队也能够让融资的事情完成的事半功倍。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公司收购是一种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方法,公司的收购包括了兼并与收购这两种方式,想要进行以上的两种收购程序首要的就是需要一份公司收购协议。下面,我们整理了有关公司收购协议范本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收购协议范本 转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 丈夫是公司法人被告妻子会被告吗?公司法人个人有危害公司利益行为的,应按各项法律规定处罚其本人。若是有挪用公司资金用于家庭成员消费等行为的,该成员知情不报或参与犯罪、同为共犯的,按规定处理,若是该成员毫不知情,不属于犯罪。以下是共犯定义和法人部分违规行为应承担的责任,其他部分行为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处罚: 一、刑法法规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


·一人公司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何理解?
      一人公司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如何理解? 近几年,随着国家不断推出一系列创新创业的鼓励政策和号召,越来越多有想法、有行动、有能力的人加入了创业大军中,在这股万民创业的浪潮里,越来越多新的公司成立、扩张、壮大,国家对新公司的设立程序和申办资料也进行了精简和优化,许多刚刚起步、白手起家的年青人可以创立一人公司了,那么,一人公司公司法相关规定如何理解呢? 1、承认一人公司的法律地位 新公司法第 58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
      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一、公司法人签字未盖章合同还有效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据此,合同的生效方式属于双方的意思自治范围,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属有效。1.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以法...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年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为了进行规范化的管理,一些房屋进行了拆迁,同时对一些企业进行了规划建立工业园区,所以好多企业需要进行拆迁。那么您是否知道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天津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 合伙企业,既能退伙也能入伙,这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在一个合伙企业中,入伙和退伙都是可能会发生的事,那么在合伙企业法定退伙的类型是什么呢?本文就梳理了关于合伙企业的退伙的类型,希望有这方面需求的人能够有一个满意的答复。 原合伙人退伙的类型包括: 1、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称自愿原合伙人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而退伙。声明原合伙人退伙又可分为协议原合伙人退伙和通知原合伙人退伙。当合伙...


·分公司是否有对外签合同的权力?
      分公司是否有对外签合同的权力?分公司是否可以对外签订合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登记的分公司属于“其他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其他组织可以和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合同,从而成为合同主体。《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好变更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好变更吗 我国明确规定,公司法人代表是可以依法进行变更的。但是如果要变更公司法人代表的话,对于其中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文件等这些应该前期做一个大概的了解,因为变更公司法人代表不是像您想的那么简单的。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也很少有公司会随意的变更公司的法人代表。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好变更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代表好变更吗? 一、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


·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
      试用期为用人单位和新员工之间提供了又一次双向选择的机会,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和新员工都有权做出去留的决定。如果用人单位想要解除合同不再雇佣新员工,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天通知新员工吗?下面我们就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这一问题在下文中为您做出解答。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要提前3天通知么?1、试用期公司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的情况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新《劳动合同法》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配是怎样的
      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配是怎样的一、公司融资投资人股权分配是怎样的? 这些一般都是根据投入的份额来分配的,如果投入的不是实物,那可以根据评估价格、投资者的公认来确认份额 这样的股权分配一般都是投资者根据自己投资的比例所具备的发言权来协商,没有什么可比性的,要具体问题具体协商 天使投资提出一系列相关要求后,公司注册股票数量,内部核算每股价格。同时,所有股东的股票只占到总量的75%左右,由于创业公司没有相应的资金或者技术做抵押,留出来的25%...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公司并购的定价的原则有哪些?在公司并购操作中,合理确定公司并购的定价是公司并购成功的关键一步。并购定价简单来说就是双方对并购物所确定的价格,关于公司并购定价,这里有一些原则,在这些原则指导下,会提高公司并购的成功率。现在我们就简单介绍下公司并购定价的原则有哪些。 一、收益原则 企业并购收益原则,亦称效率原则,表现为两个方面:1、并购收益大于并购成本,或者并购活动能减少或避免损失和代价。2、在若干可行并购方案中选择最优的一种方案。显然.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