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在我国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著作权在我们国家作为一种权利,是需要受到法律保护的。当然,如果说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的是可以提起相关的诉讼,法院会维护当事人的一些诉讼权利。当然,著作权清楚他是有一定的构成要件的对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在我国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在我国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司法实践中,常用的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有:1、思想与表达两分法将作品的思想(idea)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唯一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2、接触与相似原则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在判断两部作品相同或者相似上,有所谓实质部分(substantialpart)的说法,即被诉的作品模仿了权利人作品的实质部分。然而,到底什么是作品的实质部分,怎样判断实质部分,仍然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这有待于司法实践进一步的探索。
  二、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由于不考虑为人是否有过错,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首先需要告诉您的是,侵犯著作权的话,那么肯定是具有违法性的,也就是必须是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就是必须要存在这相印的总开市时,也就是说侵权人所进行的一些行为,实际上确实给相关人带来了伤害。
  
  
  


·注册商标什么是续展期?
      注册商标什么是续展期? 一、注册商标什么是续展期? 商标续展期是商标持有人申请商标续展的有效期限,在商标到期前十二个月,持有人都可以去办手续。如果是错过商标最后日期,持有人也有六个月的宽限期,这里要注意,如果在宽限期办手续,费用会有所增加。作为持有人,最好要尽快办手续。很多商标权利人,认为商标续展的费用比重新申请贵很多。殊不知,续展只是审查主体资格的形式要件,注册证书申请续展后不用进行实质审查阶段,就可以延长商标专用权十年。而商标重...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是我们生活重经常听到见到的,看到这个词我总能想起电视广告里的那句“中国驰名商标”,也总能想起电视里的那些为商标打官司的公司。那么商标到底是什么呢,常见的商标侵权行为的种类又有哪些呢,下面就让给你分析分析吧。 一、什么是商标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


·手机软件专利许可合同包括什么?
       在当今社会,很多人可能都还不知道,我们手机里面的软件也是有专利权的。那么手机软件专利许可合同是什么,那么我来给您解释一下,手机软件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具体内容是什么,他的内容以及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们一起来看看下面。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 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 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 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 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


·法律规定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对于专利所有人而言,在申请被授予专利之后,则能成为专利权人,享受相应的专利权。具体如下所述:1、 独占实施权:指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销售或者使用的专有权利;2、进口权:指将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或授权,以经营为目的的进口专利产品的权利;3、转让权: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4、实施许可权: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


·商标注册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商标注册流程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一、注册材料 1、商标注册委托书用于委托商标事务所代理商标注册业务 2、申请人资格证明资料:a.以公司名义申请,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b.以个体名义申请,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 3、商标图样:清晰商标图样(12份),图片长为5—10厘米,宽为5—10厘米;最好是提供电子版图样。 4、优先权证明:如果根据巴黎公约您享有优先权,请详细列出该优先权涉及的商品或服务以及相关证明。优先权的获...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前12个月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
      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众所周知,商标权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如果他人侵犯了权利人的商标权,则会面临着赔偿问题,那么您知道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吗?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可以阅读下文做一个了解。 一、商标权的价值特征包括哪些 1、专有性 商标权的专有性又称为独占性或垄断性,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有使用权,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非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 2、时间性 商标权...


·目前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
      如今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以前基本上看不到的侵权行为也被越来越多的揭发出来,尤其是商业上的侵权,那可是直接关系到公司和个人的切身利益,那目前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钱呢?商标侵权赔偿到底得赔多少才合适?从交通便利的角度,我们可以说中国很小,走遍祖国大江南北不需要像古代那样话费数年,但是从商标维权的角度看,中国很大,制假贩假现象屡治不止,商标权人即使有心维权也分身乏术,而且维权是需要成本的。如果最终的商标侵权赔偿数额还抵不过维权花费的时...


·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一、冒充专利的行为都有哪些 1、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非专利产品的; 2、专利权被撤销或者被宣告无效后,制造或销售标有专利标记产品的; 3、专利权届满或者终止后,继续制造或者销售标有专利标记的产品的; 4、为一至三项所述行为人印制或者提供专利标记的; 5、伪造或者变造专利证书或者其他专利文件、专利申请文件的; 6、 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与他人订立专利许可合同的; 7、在广告中将非专利技术称为专利技术的;...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授予专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应当重点就商标的无效情况进行辩护和说明,在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后可以作出商标无效宣告的决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